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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12-27来源: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1226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城市管理局办理人大代表所提建议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关于加快我市停车场规划和管理的建议》提出的问题,非常符合当前我市实际。随着城市人口和机动车辆的快速增长,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热点,严重影响群众出行、道路交通和公共秩序。接到办理任务后,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对我市车辆停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现有车位资源进行了摸底排查,对部分停车集中区域进行了跟踪调查,并协调组织市规划局、交警支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多次讨论解决方案。根据市政府对办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由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项目选址和方案设计,市城管局负责拟定停车场管理办法

一、规划引领,编制专项规划

(一)开展调研,推进专项规划编制。根据市政府2018年度县区部门工作目标(漯政〔20188号)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漯政办〔20185号)要求,根据《漯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我市实行分区差异化的停车发展战略,采取区域差别原则,适度提高停车规模,完善停车设施布局,缓解现状严重的停车供需矛盾,制定行车、停车均衡发展规划;要求依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按照人均拥有公共停车面积0.81.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公共停车设施;重视路边停车作用,逐步实现路边停车承担20%-25%的公共停车总需求。20186月上询,设计单位组织项目团队开展详细的现状调研,现场核实路内路外公共停车场的数量和位置等工作。先后与交警支队(包括车管所)、各分区规划局已对接完毕,对现状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目前,初步成果已完成。下一步,将加快推进规划编制的进度,尽快完成该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制度建设,出台《漯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经过学习先进地市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漯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通过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和专家反复论证,于今年3月份经市政府批准并引发,该规定根据相关规范和漯河市的实际情况,专门为停车位配建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该规定出台以后,主要依据该规定进行规划编制、审核和审批停车位。

(三)方案审核,实施第三方技术审查。委托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对规划方案进行第三方技术审查,所有规划方案中的停车位等配套设施,第三方审查机构严格按照技术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查通过,确保配件到位。同时,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严格按照经市规划联席会议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修规)中确定的地下车库面积及车位数进行落实。

(四)批后管理,严格落实规划。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许可资料同时交项目所在地规划分局备案,分局在项目建设重点环节进行查验,保证项目建设符合规划审批要求,在项目进行规划核实时,查验停车位数量,确保停车位的足额配建。

二、有序推进,科学选址建设

(一)建设选址及方案。经过详细调研和市政府研究,选定市中心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火车站广场和双汇广场4个位置进行立体停车库建设。根据项目各个建设地点实际情况,立体停车楼分别采用垂直升降和升降横移两种结构进行建设,预计总投资约2000万元。市中心医院、市三院和双汇广场计划建设六层升降横移式立体停车楼,火车站广场计划建设15层垂直升降式立体停车楼。

(二)建设进度。919日项目按照设计设备施工一体化模式进行了开标,并确定了中标单位;10月底项目完成了建设场地清理,市中心医院、市三院和双汇广场已完成施工进场准备工作;1126日,市委市政府审核确定了市中心医院,市三院,双汇广场及火车站立体停车楼的外装方案;11月底,市中心医院、市三院及双汇广场立体停车楼完成了围挡,建地质勘测,规划定位,基坑开挖,承台浇筑和地梁浇筑,并完成了基础回填;火车站广场立体停车楼完成了围挡拉建、地质勘测,规划定位和现场放线。预计市中心医院、市三院及双汇广场停车楼年底前主体完工,20193月底前完成投用。火车站广场停车楼,年底前完成基础施工,主体完工30%20194月底前完成投用。

三、综合管理,解决停车难题

(一)堵疏结合,加强管理。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在市区主次干道和交通流量较大的支路,原则上不再设置或少设置停车位,最大限度地保持道路畅通;在条件许可的背街小巷或空地,设置部分停车位,以满足停车需求。对随意乱停车行为进行劝导,加大违停处罚力度,使违停成本高于规范停车成本,促进规范停车秩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对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随意圈占公共空间停放车辆和开展经营行为的,依法查处取缔;加强对建设项目停车设施规划、配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禁止配建停车设施挪作他用,对不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停车场的单位以及改变用途的行为依法处罚、责令整改;加大停车服务经营监管力度,探索对停车服务经营单位实行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建立行业服务评价制度,促进停车产业化发展。

(二)逐步规范,还路于民。由于我市停车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受土地等因素限制,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和社会公共停车位的供应总量,与汽车保有量比例失衡。新建住宅配建停车场以地下车库为主,多为只售不租、价位较高,而市区公共空间为免费停车,许多居民选择不购买停车位,将车辆免费停靠在小区附近的道路或空地。尤其是中心城区多为大型商业广场、餐饮娱乐、交通出行的车辆聚集地,以及部分建成年限较早、停车设施较差的居民区,停车位缺口较大,停车供需矛盾突出。近年来,我市先后在主次干道施划部分停车位,以缓解停车难问题。今年市政府又将停车难问题列入民生实事,计划年内建设4座立体停车楼。今后还将持续加大规划建设力度,随着停车楼的建成投用和停车位的增加,逐步取消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医院、公共场所附近的临时停车位,规范停放,恢复畅通,真正实现还路于民。

(三)单位开放,资源共享。受作息时间影响,大多单位办公场所停车位白天不够用,晚上闲置;而住宅区停车位则是晚上不够用,白天闲置;“有位无车停,有车无位停”现象普遍存在。对此,我们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积极配合市创文办推进“双公开”,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开放停车位。尤其是节假日和夜间,部分单位院内停放车辆少,空闲位置多,要求尽可能多地对公众开放,减少道路、公共区域停车压力。并建立督导通报机制,对落实好的单位在媒体上通报表扬,对落实差的单位除公开通报批评外,由市创文办约谈单位主要领导。下步将结合路名牌的升级改造,加强对各单位开放的停车位数量的公示,引导群众合理就近停放。

(四)宣传引导,绿色出行。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市民树立规范停车、有偿停车意识,提高停车场利用率,减少违章停车、占道停车等乱停乱放现象。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绿色出行理念,营造环保低碳出行氛围。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带头践行,上下班可采取不开车、少开车,远距离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近距离出行可选择共享单车或步行的方式,减少车辆使用频次。通过公职人员的行为,带动全社会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单车或步行,减少城市交通拥堵。

(五)立足长远,科学运作。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加快建立停车收费管理机制,着手研究制定《漯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分类管理,优化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明码标价和收费票据的管理;对中心城区和非中心城区实行差异收费标准,中心城区内长时间停车费用高于短时间停车,提高交通流动量和泊位使用率;对同一区域,按照“道路停车高于路外停车”的原则,提高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引导车辆进入路外停车场停放,利用价格杠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对一些商业集中、交通拥堵街道,通过设置单行线、限时停车等方式,科学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加快推进全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和停车诱导系统建设,逐步推广公共停车APP、微信小程序等电子收费方式,消除停车收费乱象,不断提升停车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解决停车难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建议,逐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使我们的公共秩序更规范、城市环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