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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转载)

时间:2014-09-02来源:

 
(2001年3月27日鹰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7年2月7日鹰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0年3月23日鹰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4年7月30日鹰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议事制度,提高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鹰潭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工作。
第三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职权。
第四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公开举行,会议的举行情况通过市属新闻媒体进行报道。遇有特殊情况,也可以不公开举行。
第五条  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通过的决定、决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
 
第六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
第七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立博体育的过半数出席,始得举行。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常务委员会立博体育应出席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主任请假;会议期间,不能出席全体会议、分组会议的,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或者召集人请假。
第八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由主任会议提出,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如需要临时调整会议议程或者日程,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第九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应当在会议举行30日前,将开会日期和拟提交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常务委员会立博体育和有关列席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前,常务委员会立博体育和会议列席人员,应当围绕会议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审议准备。
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第十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列席会议时,应委托副职列席会议。
不是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立博体育的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市、区)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议程的需要,可以邀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有关的市人大代表和我市选出的省人大代表以及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可以设旁听席,邀请本市公民和外来客商旁听会议。
第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召开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可以召开分组会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由主任会议确定分组和召集人,召集人每组2至3人,由常务委员会立博体育担任,第一召集人由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担任。召集人负责召集分组会议并向主任会议和全体会议汇报本组审议情况。分组名单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议题优化组合,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拟订,报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审定,并定期调整。
分组审议情况应当经主任会议审定后,向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汇报。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
 
第十三条  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拟订有关议案草案,并经主任会议决定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说明。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委托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进行初审、提出报告,再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立博体育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委托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进行初审、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主任会议决定不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案由、案据和方案。
第十六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或者委托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进行初审、提出报告,再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十七条  议案经主任会议决定建议常务委员会列入会议议程后,提议案的机关、有关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或提议案人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10日前向常务委员会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关于议案的说明后,对议案进行审议。提案人和其他有关机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
第十九条  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人事任免议案,应当提交提请机关正职领导人签署的书面报告、附有任免理由和拟任人选的履历及考察材料,由提请机关的正职领导人到会提请任免。正职领导人如果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当说明原因并委托副职领导人到会提请任免。
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撤销职务案,提请机关或者提案人应当提交专题材料,书面说明拟撤销其职务的理由。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撤销职务案时,被提出撤销职务的人员可以到会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第二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议程的议案,由主任会议根据审议情况,决定是否提交表决。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有关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或者提案人进一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然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下一次或者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第二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任会议同意,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第二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其他报告。
第二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时,应当由市长、院长、检察长或者副市长、副院长、副检察长到会报告。
市人民政府委托所属工作部门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应当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报告。
第二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工作报告后,召开分组会议进行审议。
第二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立博体育审议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委员会在闭会后7日内整理形成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经签发后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交有关机关限期研究处理。
对专项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承办机关应当在收到审议意见后2个月内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经主任会议同意,至迟应当在4个月内提出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承办机关应当在收到审议意见后4个月内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工作报告后,可以就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或者决定。报告工作的机关应当将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常务委员会。
 
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二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或者报告时,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二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主任会议可以提出专题询问的议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可以向主任会议提出专题询问的议题建议。
第三十条  开展专题询问,可以结合审议各项报告进行,可以在分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上进行。
第三十一条  开展专题询问时,根据专题询问的议题,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回答询问。
第三十二条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立博体育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第三十三条  质询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答复。
主任会议可以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立博体育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立博体育的过半数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主任会议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第三十五条  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
 
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
 
第三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立博体育须围绕审议的议题进行发言,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列席人员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旁听人员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第三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立博体育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
第三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议案,采用无记名投票、举手或其他方式。
人事任免案和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第三十九条  交付表决的议案,有修正案的,先表决修正案。
如果该议案需要在文字上作个别修改,经出席会议的常务委员会立博体育过半数同意,可将该议案交付表决,文字的修改部分授权主任会议审定。
第四十条  表决议案需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立博体育的过半数参加表决方为有效,获常务委员会全体立博体育过半数赞成方为通过。
常务委员会立博体育对议案可以赞成、可以反对、也可以弃权。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七章  通报与公布
 
第四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在市属新闻媒体上公布。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应当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在市属新闻媒体上公布。
第四十三条  任职、免职或者撤职,以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之日为准,由常务委员会以公告或者其他方式在市属新闻媒体上公布,并以正式文件通知提请机关。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