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情发布 /通知公告
时间:2015-07-01来源:
(2015年6月30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高喜东辞去漯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