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28来源: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通知
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黎卫国的提请,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通过,任命:
寇文启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晓军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副庭长;
朱家富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宋跃武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朱家富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侯海欣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宗欣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赫宝泉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