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23来源:
关于提请任免干部职务的议案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漯文〔2017〕73号文件通知精神,按照《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任命:
谷葵花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栗剑琦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东梅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项瑞柱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郭国辉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长江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章光普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喜才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张合周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张言华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提请免去:
栗剑琦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 磐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争鸣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荣卿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鸣放的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 军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谷葵花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