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23来源:
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公告(二)
按照《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四十条“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职务未变动的,不再履行任命手续,但应当予以公告。”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职务未变动的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公告如下:
史恩杰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李献伟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耿高产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王玉毛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张建民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玉华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京安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梁玉杰 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席占钧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艳伟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顿建平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晋民伟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贺小常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巴钦铭 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