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博体育

图片

关于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10-26来源:


——20171025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农业局局长  齐建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发展成效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全市初步形成了以种养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格局,有力推动了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一)经营主体不断壮大。一是专业大户形成特色。全市100亩以上土地规模经营户1536户,经营面积43.3万亩;500亩以上经营大户194户,经营面积18.9万亩;1000亩以上经营大户72户,经营面积11.5万亩。二是家庭农场量质齐升。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852家,建立家庭农场名录51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9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2家。三是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3289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7家,省级示范社38家,市级示范社145家。四是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全市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169家,其中国家级5家、省级39家、市级125家,形成了骨干企业群体。五是现代农业园区颇具规模。全市培育出沙澧春天、花桂庄园等20多个规模以上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年从业人员1.2万多人,年接待游客160万人次,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新亮点。

(二)经营模式不断创新。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相互促进,融合发展,与农户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一是“主管部门+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农业产业联盟”模式。如郾城区农林局组建的粮食产业联盟,以西大坡16万亩高标准粮田为核心,由秋乐种业、雪健面业、中原农保等龙头企业及农资企业、科研院所、农民合作社等53家经营主体组成,各经营主体签订生产合同,确立责权关系,共享“西大坡”区域公共品牌,实现了多赢发展。二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如河南粮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牵头成立的农发小辣椒种植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众多农户从事辣椒种植,带动周边地区形成以王岗镇为中心的40万亩小辣椒种植基地。三是“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如漯河市清上种植专业合作社建成了5000亩优质芦笋示范基地,带动农户近1000户,户均增收3000多元。四是“合作社+农户”模式。如召陵区农展种植专业合作社,汇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农村土专家20人,组建了农机服务队,对全镇5000户农民开展土地托管,提供信息服务,既降低了生产成本,又加快了良种良法和高效农机的推广。

(三)生产效益不断提高。以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农村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截止目前,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43.3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61.5%。这些流转大户种植面积大,整体机械化程度较高,粮食单产水平也比普通农户要高,每亩净收益明显高于一般农户。特别是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种粮大户通过统一供应生产资料和提供专业化服务,实现了优良品种、平价化肥、技术指导、信息提供、烘干冷藏、运输销售“六统一”,种粮大户和合作社实现了双赢,比其他农户每亩净收益高出100多元。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快速发展,市、县两级成立了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领导联系制度、部门对口帮扶制度。每年年初,市政府都将农业产业化集群、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纳入市直部门、县区政府年度考核范畴,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

(二)出台扶持措施。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意见》、《漯河市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规划(2012-2020年)》、《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漯河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联盟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促进和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三)加大资金扶持。一是设立专项资金。2015年以来,市政府累计筹措资金1.92亿元用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各类奖补,有力推动了部分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二是搭建融资平台。市政府成立14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和9家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有效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问题。三是争取项目支持。几年来,全市累计争取到省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专项资金1亿多元,新培育了中大生物、华鑫面业等省级集群4个,总数达到11个,居全省前列;新培育了“喜盈盈”、“万事兴”2个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达到5个,居全省前列。

(四)加强规范管理。一是强化动态监测。市县农业部门落实专人负责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的统计监测分析工作,并实行统计月报、季报、年报制度,确保龙头企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今年318日,市质监局公布了漯河市《美丽牧场》(猪、牛、羊)等3部地方标准,为畜牧产业链向高端发展保驾护航。二是强化科技培训。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着力培育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以来,全市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500多人,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三是开展评选表彰。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列入鼓励扶持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促进龙头企业提档升级、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家庭农场规模发展方面明确了奖励条件和标准,每年都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评选、表彰一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五)强化市场开拓。市县农业部门着力打造服务平台,陆续开通专业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服务。每年组织各类经营主体参加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漯河现代畜牧业展览交易会、全国农产品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大型展会,开展农超对接,帮助各类经营主体开拓市场,提升产品竞争力。几年来,我市有21家龙头企业、13家农民合作社在各类展会上获得金奖、优质产品奖,充分展示了我市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的良好形象。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一)生产要素来源有待拓展。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获得农业生产要素方面,受到一定的约束。一是农用生产性建设用地落实难。在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过程中,有部分生产附属用房和晾晒场地需要建设,但审批比较困难。二是资金来源渠道不畅。不少经营主体的资金多为自身积累,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不足,特别是融资方面存在授信担保困难、申请手续繁杂、隐性交易费用高等问题,发展前景受到较大制约。三是用人难问题依然突出。从事现代农业经营需要一定的技术和经验,但新生代农民对农业技术的掌握程度相对较低,真正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专业化农民仍然很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人员高龄化、低能化的问题仍普遍存在。

(二)风险防御能力有待增强。我市土地流转费用一般为每年每亩1000元左右,单纯从事小麦、玉米等常规作物种植,在支付土地流转费后,所获收益不多,导致不少发展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积极性不高。如若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剔除农业保险赔偿金,农户所承担的损失仍然很大。此外,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养殖、休闲农业等项目,需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投入风险与收益回报差距较大。

(三)合作社规范管理有待加强。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松散合作”为主,合作社主要向社员提供技术、信息和营销服务,合作机制比较松散。有的合作社发起人办社定位不明确,组建合作社初衷不是为了发展生产,而是为了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和项目,虽然也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但内部分工不明,运作管理随意性大,管理水平不高。

(四)辐射带动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成员数量少,业务范围窄,多数仍停留在信息、技术服务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的少。有的虽然注册了商标,但市场的知名度不高,影响力不大,品牌获利能力不强。部分合作社市场开拓能力、市场竞争力不强,产品生产销售局限在本辖区范围内,达不到规模化、组织化的要求。

四、下步工作打算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力量,我们将积极鼓励引导,加大培育帮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一)加强宣传,营造浓厚发展氛围。加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宣传的力度,使农民、个体经营者、工商企业等人员认识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发展的趋势、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渠道,投资和发展农业具有广阔的前景,从而增强其发展的主动性和内在动力。加强政策宣传,把中央、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宣传好、落实好,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带动,掀起发展的热潮。加强典型宣传,积极引导农民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有实力、有市场、有效益的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同时引导农民通过自身努力,发展成为新型经营主体,挖掘农民创业的激情,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

(二)强化管理,提升经营主体实力。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定期对已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督查,发现有组织无合作和挂名空壳组织要坚决注销。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淘汰退出,引导经营主体朝着主体资质化、生产专业化、管理标准化方向发展。促进多元融合发展。鼓励龙头企业抱团发展,支持重点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粮油、果蔬、休闲观光等现代农业产业联盟,加强企业协作和行业自律,逐步形成农业产业联合发展的良好态势。指导实力强、效益好的合作社牵头成立联合社,发展横向生产合作和纵向产业融合,增强辐射带动力。提高规范化运营水平。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者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管理能力。发挥财政、金融等部门力量,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先进典型,营造规范运营、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多管齐下,突破制约发展“瓶颈”。加大投入,破解用地难题。在完成市下达的土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任务后的超额部分,留给镇村作为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使用的设施用地。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过程中的用地难矛盾。建立大型的烘晒中心,变分散为集中,在降低经营主体生产成本的同时,最大限度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创新扶持,破解融资难题。研究制定财政奖补政策,发挥财政奖补政策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引导调控作用。强化涉农信贷支持,把信贷资金更多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探索畜禽活体物权、土地经营权证、生产设施设备等抵押担保办法,解决融资难题。全面推行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优化参保服务,提高勘验、理赔效率,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注重培育,破解用人难题。深入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和水平。注重人才培养后续投入,对各类农业院校毕业且有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意向的大学生,给予一定的创业资金。制定奖励激励政策,形成系统的发展帮扶机制。

(四)创新模式,推动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在生产、加工、品牌、销售等方面拥有各自特点和优势,融合发展能实现优势互补。大力推广“主管部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发展模式,促进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依托“一村一品”专业村镇,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共建规模化、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因地制宜引导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开发休闲农庄、采摘体验、研学游基地等,突出特色、突出个性、突出品位,创新发展,增强我市休闲观光农业的吸引力。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创建,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知名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这次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契机,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务实重干,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漯河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