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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6来源:
根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建议》(豫人常法函〔2017〕18号)文件精神,根据新的上位法要求市人大法工委对市人民政府2014年11月12日印发的《漯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进行了专项审查,并发送审查意见修改函。漯河市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10月31日将《漯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第五条予以废止,并下发通知执行。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