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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三督办组关于代表所提重点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1-06来源:


——201814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  晋民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漯人常办〔201781号文件要求,201712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坤炎带领第三督办组,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的3件重点建议进行了集中督办,取得了扎实的督办效果。总体来看,建议办理进度不一,群众反响和社会效果差别较大。现将督办情况分别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关于逐年更新市区树种、减少飞絮危害建议的督办情况

(一)建议办理情况

该建议由市林业和园林局承办。

近年来,随着我市市区杨树、柳树逐步进入成熟期,春季杨絮、柳絮大量增加,严重污染人居环境,影响居民身心健康,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市区广大群众强烈要求予以治理。市林业和园林局对此很重视,在确保绿化指标不减、城市绿量不少的前提下,采取了很多措施,杨柳絮治理工作初步展开。

一是注射药剂。对沙北路、天山路、嵩山路、黄山路、辽河路、淞江路等市区主要景观道路两侧的杨柳树注射药物抑花一号,抑制花芽形成。二是修剪伐移。结合我市游园提升和园林工程项目建设,对部分点位的杨柳树疏枝、伐头,对影响绿化景观和处于盛年期的杨树雌株进行伐移更新2017年以来,结合沙澧河大二期建设、淞江路游园改造、解放路北伸等项目建设伐移杨树数千棵,从源头上减少飞絮产生。三是喷施粘稠剂。36月份的飞絮高峰期,对市区林园部门管理的15000余株杨树、柳树喷施飞絮粘稠剂,促使花絮脱落,减少飞絮扩散。四是以雄代雌。园林绿化建设中,不再使用杨柳树雌株,尽量选择雄株或其他优质树种进行逐步替代,实现飘絮杨柳树株数控制总量、减少存量、禁止增量。五是抹头新发。针对飘絮问题开展抹头实验,选取部分盛年期杨树雌株,在树干57米处截头新发。通过三年来的跟踪观察,新发枝干长速快,冠形好,未产生飘絮,为我市飞絮防治工作提供了新的手段。

(二)存在问题

虽然承办部门在飞絮治理工作上想了不少办法,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总体治理成效不明显。特别是近几年,飘絮现象日益严重,说明飞絮治理工作尚不到位、不彻底。一是飞絮治理工作尚未全面铺开。我市市区杨树、柳树数量多、分布广。目前,虽然归属市林园部门管理的15000余株纳入了飞絮防治范围,但采取药物注射防治的杨树、柳树株数总量少、效果不明显,实施伐移更换的杨柳树占比则更小。另外,还有相当大一部分杨柳树分布分属于各区、沙澧河景区、单位、住宅小区或个人院内,管理权限分散。虽然市绿化委办公室和林园局制定实施了工作方案,但各区及相关单位还没有飞絮治理工作方案,缺少具体明晰的治理规划,飞絮防治工作尚未真正开始,难以有效改善整体环境。二是资金投入不足,伐移更换工作缓慢。目前,市政府每年花费几十万元用于药物注射等防治措施,每次药力仅管一年,尚未见到明显效果。而伐移更换作为飞絮防治的治本之策,政府至今尚未安排专项资金,如何保证飞絮治理所需的经费支出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三是缺乏政策引导支持,社会参与渠道不畅。受杨柳树飞絮困扰,市区一些单位、个人主动要求完成本单位及院内杨柳树伐移更换及补绿工作,但因受相关审批程序难等因素制约无法进行,社会防絮、治絮力量尚未得到有效调动。

(三)建议

柳树飞絮问题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治理飞絮是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建设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需要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社会参与和科技支撑等多方面共同跟进。

一是高度重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飞絮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市飞絮治理工作。制定出台科学统一的总体治理规划和方案,按照权属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全市各区、部门、单位、住宅小区等的治理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治絮行动全方位、同推进、不留死角。二是多措并举。立足不同区域实际情况,宜伐则伐、宜防则防、宜治则治。强化政府资金保障,将治理、伐移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确保伐移更新等飞絮治本措施的有效落实。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研究科学治絮新方法,提升飞絮治理技术水平。三是配合联动督促指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飞絮治理工作,针对单位、小区、个人院内少量杨树、柳树的更新伐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研究出台更加灵活、务实、高效的支持政策,创新优化服务方式,调动群众治絮热情,共同投入飞絮治理工作。四是见到成效。一切治絮的方法和措施,归根结底是为了治理见效,要让群众感觉到飞絮一年比一年少,治理效果一年比一年好,成功治絮一年比一年有盼头。

 二、关于加快建设市区“大公交”格局建议的督办情况

建议由市交通运输局承办。市城投公司、市交警支队协办。

    (一)建议办理情况

我市公交体制改革4年多来,按照“公进民退、回归公益”的基本思路,发展迅猛、成果显著,线路覆盖面大幅提升,运营车辆高标统一。截至目前,全市公交线路38条,其中大型空调公营线路11条,公交车辆1058台,其中新能源公交车500多辆,占比近1/2空调公交基本覆盖市区公交网线,以“公营主导、民营为辅”的大公交格局初步形成。

一是公交场站、充电站建设正在进行。占地70亩、配备40充电枪的龙江路公交场站已具备停车、充电条件;占地5亩、配备30个充电枪的西城区高铁公交转换站已于2017年底建成投用;经济开发区公交场站正在建设;沙澧产业集聚区公交场站预计今年上半年开工建设。二是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投放力度大。2015年,市政府出台公交优先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公交行业支持力度,至2017年底,投入近1.4亿元购置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270辆,开启了以新能源大型公交车为主导的绿色出行新时代。三是设立公交专道改善拥堵。市交警支队首批在人民路、黄河路、湘江路、长江路、嵩山路等道路路段施划公交专用车道23.1公里,依据道路高峰时段行人车辆出行特点,分时段启用公交专用车道,保障公交优先通行。四是站亭站牌整治提升工作正在推进。市政府成立了公交站亭站牌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对全市站亭站牌的整治提升提出具体要求。目前,市区汉江路、长江路站亭站牌整治提升工作已完成,其他路段正在推进中。五是部分线路实现公共出行零距离衔接。部分公交线路已在火车站、高铁西站、汽车长途东站和西站设置零距离衔接站,市民群众在不同交通出行方式间的转换乘更加便捷。六是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设立GPS智能调度中心,实现营运车辆管理智能化、无纸化调度,精准定位、实时跟踪车辆运行,大幅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和管理水平;实现公交IC卡互联互通,可与全国80多个城市公交以及郑州地铁实现互联互通。七是立足公益,便民惠民。落实统一票价,20171130日,我市公交线路市区段票价统一调整为一元,结束我市公交多年来分段收费历史;推出高铁夜班专线、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区域公交免费乘坐等便民惠民措施,极大地普惠了群众,方便了市民。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层面缺乏统一的领导协调机制。由于该建议的落实涉及多个单位,尤其涉及土地和资金问题,仅靠市交通运输局一个部门协调办理,难度很大。二是场站建设滞后。由于涉及各方利益与资金问题,有关区和部门投入不主动,场站建设普遍存在滞后问题。龙江路公交场站虽然具备了停车和充电条件,但办公楼、车辆冲洗、食堂、厕所等生产生活必备设施均未建成。位于沙澧产业集聚区、召陵区、经济开发区的三座公交场站,还在协商建设中。三是公交线路毛细血管未全面打通。目前,我市公交线路已实现主要区域主干道全覆盖,但部分次干道、居民小区多但位置较为偏远的区域未通公交,市民出行尚存在最后一公里难题。四是服务质量还有差距。随着我市公交行业公进民退的快速推进,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准时舒适、礼貌服务成为主流,但个别民营公交企业还存在车辆卫生差、人员服务不到位现象,拒载老人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站牌管理不规范,设置较为混乱,影响城市整体形象;公交IC卡充值网点少,充值不方便,老年卡、学生卡等特种卡尚未发行,制约公交卡全面普及使用。

(三)建议

我市公交行业发展成效有目共睹,但对照大公交格局建设标准仍需多方面改进完善。要规划统筹。公共交通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益性事业,政府要加强对公共交通工作领导和支持力度,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各区及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强力督导切实保证相关工作有效推进。要加快工作进度。针对几个场站建设滞后的情况,市、区政府要加大建设用地和资金投入保障力度,确保场站早日建成投用;完善场站相关办公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努力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要增强工作韧劲。人大关注、群众关心、政府承诺了的事情,就一定要干好干出成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紧盯不放,抓紧抓好,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四要引导市民公交出行充分运用电视、报刊、手机、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公交优先理念,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市民群众乘坐公交,低碳出行、绿色出行;强化站点保洁,规范站牌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打造优质服务,杜绝拒载老年人等违规现象;推进公交IC卡网上充值工作,加快老年卡、学生卡等特种卡发行,提高公交卡普及率和使用率。

    三、关于加强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审判工作建议的督办情况

建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

收到市人大常委会转办的重点建议后,院长陈松林立即作出批示,并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办理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建议办理工作。先后15次召开工作例会,就32个具体问题进行部署,夯实责任。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市法院将建议归纳整理为12个方面的专题,要求各承办部门集中走访调研,找准问题,积极整改,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三是认真开展自查。两级法院对20161月至20176月的一、二审民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6397件涉保险案件,再进行深入自查,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集中研究交办。2017626日,召开全市法院人大代表重点建议交办会,就建议提出的问题逐项交办,限期落实。

建议办理情况

就重点建议6个方面的内容,市中院分别作出了回应。

(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问题。一是加强司法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二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三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了《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工作细则》,就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进行细化。四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主要是严厉打击缠访闹访违法行为,确保不因屈从信访压力而影响公正审判。

(二)关于“严格司法鉴定机构选择,做到公开、公正”问题。一是制定了《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办法》,重新确定鉴定人名册、完善鉴定机构选择程序、明确鉴定人出庭责任、细化重新鉴定标准,切实杜绝暗箱操作指定鉴定机构,确保当事人有效行使鉴定权利。重点建议办理以来,全市法院已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选择鉴定机构34件次,并邀请新闻媒体、监督部门参与,全程录音录像,确保鉴定程序的公开透明。二是对于召陵区法院违反鉴定机构由摇号产生的问题,中院已成立专项调查组,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三)关于“推行阳光司法,大力推进审判公开制度落实”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全面扩大审务公开的若干规定》,提高审判工作的公开透明度。重点建议办理以来,共视频直播庭审民事案件117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63人次。二是两级法院开展了“12.4公众开放日”活动和法制集中宣传活动,邀请新闻媒体、代表委员、各界群众近200人次走进法院,零距离体验司法公开。三是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制度,坚决纠正人民陪审员固定化问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司法的作用。

(四)关于“进一步提升法官业务素质”问题。一是加强培训学习。20178月份、9月份、10月份,市法院连续三个月开展了涉保险行业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家事纠纷案件专题业务培训活动,增强了特殊类型案件的审理能力。二是开展座谈交流。市法院主动与市保险业协会联系沟通,召开了全市涉保险行业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根据座谈成果,制定下发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裁判规则索引》,较好地解决了判罚不一问题。三是提升专业审判权威。制定了《民事法官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通过民事法官集体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统一案件裁判尺度,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五)关于“坚持平等对待民事主体”问题。一是向双方民事主体制作印发《诉讼须知》,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平等尊重、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二是制定了《关于格式条款认定标准的若干意见》,明确除违反法律法规的格式条款外,法院一律予以支持,纠正了一些法官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中过于偏重保护受害人,轻易否定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做法;同时,规定对饮酒驾驶、醉酒驾驶、无证驾驶、驾车逃逸等情形,保险合同已有明确免责约定且尽到提示义务的,一律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判决,平等保护保险企业、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强调在审理商业保险合同案件中,要树立尊重合同文本意识,避免个案中对“弱势群体”的不当保护而侵蚀市场经济交易规则,从而造成更大的制度性损失。

(六)关于“成立保险案件审判法庭”问题。由于受司法改革关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要求所限,在没有上级法院明确意见的情况下,目前就在两级法院成立保险案件审判法庭确有难度。但是,市中院立足于顺应专业化审判方向,在各县区法院先行尝试成立了涉保险案件合议庭,在员额法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配齐配强了专业合议庭立博体育,专门办理涉保险行业案件。现在,这项工作进展顺利。

在办理重点建议的过程中,市法院还对保险企业反映的其他问题,一并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回复。对于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督办组和所提建议代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