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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2-09来源:


——201827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上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陈兴和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就2017年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建议

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漯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漯人常〔201712号)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转交市人大常委会立博体育对总体规划评估和城市设计工作具体意见建议的函》(漯人常办〔201751号)后,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做好意见建议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呈报市人大常委会。

(一)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先后召开市政府议事会、市长办公会、规委会全体会等会议,听取规划等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总体规划实施成效及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汇总,加强对城市性质、发展战略定位、空间发展方向、城市空间结构等重要内容的研究,明确改进办法和措施,加强成果运用,为意见建议的贯彻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完善机制,提升效能。明确由规划部门牵头,先后起草了《漯河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漯河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漯河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规划动态维护管理规定(试行)》、《规划批后巡察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细则、程序,针对建设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制定规则,加以规范,提高规划服务建设、引领建设的能力和效率。

(三)远近结合,分类推进。立足我市城市建设和规划工作实际,我们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对于能够立即落实的,迅速落实。针对审议意见中指出的“城市风貌特征不明显”问题,组织启动了《漯河市生态水系专项规划》编制,提高“水”在漯河城市中的地位;对于审议意见提出的“双增一减双降”问题,组织开展了漯河市中心城区建设强度分区研究,新制定的技术规定将住宅容积率由过去的4左右变为旧城区改造最高不超过3.5、新增用地最高不超过2.5,并着手修编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扩大绿地比例。关于沿河开发建设,明确规定沿河第一排建筑不得高于60米。2018年,还要组织编制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修编供热专项规划,开展控规和专项规划评估,对控规和专项规划纠偏补差。对于有关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其他意见和建议,都将适时启动编制或修编专项规划,并逐步实施。关于“国家食品名城”、“区域性交通枢纽城市”、“中原经济区重要的现代商贸物流中心”等城市性质定位,将组织力量,进行认真研究,以促使漯河发展定位更科学、更准确。

二、创新举措,不断提升规划执行水平

(一)实施“城市双修”,改善人居环境。根据“城市双修”的有关要求,结合漯河实际,科学确立了“城市双修”基本原则,明确细化了“城市双修”基本任务,制定了“城市双修”行动方案,重点推进了三项工作:一是制定“城市双修”行动方案。组织编制了《漯河市中心城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暨“城市双修”行动方案》,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推进措施等进行了明确。特别是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城市空间结构、交通布局、生态水系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方案对城市功能提升、交通畅通工程建设、生态水系工程建设等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通过城市设计引导和管控“城市双修”,延续城市文脉,突出水绿特色,提炼建筑风格,促进建筑、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与环境有序协调,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二是积极开展“城市双修”业务培训。为切实提高相关部门对“城市双修”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徐州开办了“城市双修”和城市设计培训班。2018118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城市双修”培训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各县区、城建口有关单位进行了专业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开展“城市双修”实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所提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大规模实施理水增绿工程,2017年启动了沙澧河大二期开发整治工程和幸福渠修复工程。对30多条道路进行整修,对多个老旧小区进行了综合整治,启动了10多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开展城市设计,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所提的意见建议,将“双增一减双降”作为城市设计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认真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努力提升城市品位。一是做好城市设计调查研究。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市中心城区特色风貌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了具体的建设性意见。制定了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城市设计在规划管理和项目审批中的地位和作用,力求以城市设计约束、指导建筑设计。组织开展了生态水系规划、城市色彩、蓝线划定、高度强度分区等专题研究,对现有城市设计成果进行了实施评估。初步完成《沙澧河城市设计管控导则》的编制工作,为沙澧河沿岸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二是开展中心城区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组织编制了《漯河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和部分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编制了漯河老城区和郾城老城区城市设计,编制了“白云山路、太行山路、中山路、淞江路、人民路”五条城市主干道沿线区域的城市设计。组织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等认真开展城市设计工作,目前,新建区域城市设计覆盖面积达30平方公里。三是依托城市设计管控项目建设。对重点区域、节点、沿河、沿几条主干道的项目,严格依照城市设计图则要求,编制项目修建性规划,其他区域按照城市设计导则的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通过具体项目的建设,达到城市设计目标。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行为。为确保总规实施到位,我们不断健全管理制度,致力以完善的制度促进总规的落实。一是优化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对规划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充分发挥规划委员会牵头揽总的作用,审议好规划管理的重大政策,审议好重要规划方案,解决好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组织制定《漯河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从规划编制、审批和管理方面进行技术管控,特别针对在城市规划编制中比较突出的核心问题,如开发强度、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沿街商业、沿河管控等核心方面提出具体的管控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建设管控,规范了建设行为。三是制定印发《漯河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管理规定(试行)》(漯政办〔201777号),为控规调整提供了决策依据。四是制定了《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加强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监管,组织各县区(管委会)和城建口有关部门,加大《漯河市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的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类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发现得早、制止得住、处理得快。

(四)坚持疏堵结合,强化刚性约束。一方面,针对因为客观原因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成立了解决规划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协调领导小组,确立了先易后难、特事特办的原则,分批次稳步推进遗留问题的解决。目前,已研究解决62个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正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有效化解了潜在风险。另一方面,针对故意违规建设、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进行严厉打击。全年共查处公建违法项目66起,立案66起,罚款4200余万元;查处个人违法建设27处,建设面积约5.44万平方米;组织大型拆违行动4次,拆除违法建设约5.6万平方米。

(五)实行动态管理,维护绿地空间。根据城市建设和项目落地的需要,2017年,市政府认真做好了绿地规划调整工作。全年共批准涉及东城产业集聚区、沙澧产业集聚区、召陵东区、一体化示范区等区域的绿地调整事宜19项。通过调整,新增绿地面积近18.7万平方米,在为城市发展、项目建设提供高效规划服务的基础上,确保了绿地面积不减、位置更优。

在城市总体规划执行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城市设计存在落地难问题。在我国城市规划体系中,对城市设计的法律地位还没有明确的定位,虽然部分法律法规对城市设计有一定的描述,但对城市设计编制的内容、层次、深度等缺乏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致使城市设计成果往往只作为某种参考,难以成为规划管理的依据。加之我市部分已编制的城市设计过于理想化,不重视城市实际和市场规律,导致与实际建设脱节,落地性差。

(二)违法建设大量存在。有的是未批先建,有的是不按批准的方案建设,有的是企业行为,有的是政府行为,主要集中在保障房项目和产业集聚区项目。这些项目规模大,处理起来难度大、风险大。拟建设区域和城中村内的违法建设严重且时有发生。有的企业随意变更经批准的方案。

(三)规划编制权分散影响实施的统一性。根据目前我市城乡规划管理体制,部分区域控规由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由相关的职能部门组织编制,因此,部分规划在编制之初就是立足于某区域某行业的利益和工作需要,导致部分控规、专项规划与总规、专项规划与专项规划之间发生冲突。如果组织修改完善,也是由原编制单位牵头组织。一旦与区域或部门利益不符,就不同意修改,造成工作无法推动或影响项目建设。

(四)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存在空档。大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在建设过程中缺乏规划管控,往往是已经开工甚至是建成后,因项目验收、融资等需要,才补办相关规划手续。由于不经规划许可和统一放验线,有些区域之间道路缺口,有些地下管线交织,有些项目实施时,在人行道铺设有困难,直接就把管线埋到非机动道下。有些项目不预留通道,给其它建设造成困难。

三、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总规执行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对本次报告的审议意见,认真抓好落实,保障城市规划体系完善,执行有力有效。

(一)完善规划体系。一是积极探索确立城市设计的法律地位。将城市设计编制的内容、层次、深度进行明确规定,进而强化城市设计对城市建设的管控作用。结合《漯河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和部分重点地段城市设计》有关内容和我市城市建设实际,系统梳理城市设计成果,对实施成效进行详细评估,对不符合实际的内容进行维护完善,形成科学完整的城市设计体系。二是做好“城市双修”试点工作。编制“城市双修”专项规划,将“城市双修”细化为具体的工程项目,建立工程项目清单,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资金,明确实施主体,科学组织推进。三是做足“水”、“绿”两篇文章。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突出“城河共生、绿树拥楼”风貌,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绿地,减少居住用地、降低住宅用地容积率,致力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市民生活和居住品质。四是开展对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评估维护。对过去规划编制和评审过程中的不深、不细、不透问题进行补课,纠偏补差。通过评估、修编、维护,消除规划与城市建设需要和实际不符的情况,使规划更具落地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重点对绿地系统规划、中小学布局规划评估维护,增加块状绿地,着力解决绿地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优化中小学布局,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就学难”问题。同时,及时组织编制新经济业态要求的、市民生活需求的专项规划,保障好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二)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强化规划管理的统一性。建立规划部门主导,各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规划编制体系。规划部门根据实施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主导修编和维护工作。二是健全规划分级审批制度。规划联席会负责审批房地产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业、仓储、物流项目下放区级审批。三是建立基础设施规划管理体制。将各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纳入规划管理,确保各项建设有序实施。

(三)强化规划刚性。一是加快遗留问题解决。对遗留项目逐个吃透情况,分类处理,争取到20186月底,将规划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处理完毕。二是加强批后监管。建立批后巡察制度,把握放线、验线、主体查验、配套设施查验、规划核实等重要节点,看死盯牢,对违规现象纠小治早,确保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建设,逐步消化违法建设存量,力争做到审批后的项目零违章。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及时督促各区政府(管委会),对违法建设项目采取强制措施,及早化解矛盾,减少损失。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对不及时处理违法建设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肃问责。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城市总体规划事关城市未来发展。我们将科学编制规划,严格规划执行,充分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引领调控作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