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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11-21来源:


关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20181120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陈兴和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询问工作安排,我把市城乡规划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接受人大评议询问情况

市城乡规划局把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询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强化领导,行动上明确责任,从严从实、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接受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询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局上下切实提高对接受人大评议询问工作的思想认识,集中力量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先后组织召开了5次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进评议询问工作深入开展。班子成员多次召集分管单位、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研究部署,推动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办公室定期汇总工作进度,准确把握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工作遇到的问题,确保整体工作顺利推进。

(二)创新方法,广泛征求意见。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确保评议询问工作实效,我局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各项评议询问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积极谋划,主动作为,通过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封信、干部职工联系服务企业、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发放征求意见表、现场办公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实体经济对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广泛收集、认真梳理、科学汇总,查找出引领能力不足、服务效率不高、担当意识不强、对待企业不亲等“弱、慢、怕、冷”4个方面17项具体问题。

(三)制定措施,狠抓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反馈的问题,我局认真研究,细化分解,每项内容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努力通过问题的整改,完善长效机制,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深入开展相关规划评估工作,不断纠偏补差。坚持集体决策,并实行第三方技术审查制度,统一技术标准和规范,强化调查研究和决策论证,有效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坚持服务发展优质高效、引领建设科学有力的遵循,建立近期建设规划统筹城市建设的工作机制,认真谋划建设项目,较好解决了“弱”的问题。二是通过分级决策许可、编审批管职能分离以及网上审批、流程精简、限时办结、容缺受理等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有效提升了审批效能,较好解决了“慢”的问题。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行动各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以转思想、转作风、提效能、提能力为主要内容的“两转两提”活动和“双争”活动,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较好解决了“怕”的问题。四是建立干部联系服务项目机制,指派干部职工为企业提供指导和代办服务。建立县级干部定期走访企业机制,班子成员每月不少于两次深入企业走访,超前处理问题,避免项目报建走弯路。加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力度,及时健全完善处理规划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力量,专人专班、专项推进,摸清规划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底数,制定处理遗留问题工作台账,快速推进规划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通过一系列举措,做到了“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真心实意为企业办事、干干净净与企业交往”,较好解决了“冷”的问题。

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成效

(一)审批流程不断优化。取消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等6项审批要件,简化了规划成果公示等6项审批手续,优化了规划条件出具等4项业务流程。通过优化流程,实现了网上审批、移动审批,一网办、一次办、一门办的审批模式初步形成,至少可为每个项目减少设计费用、文本费用、报纸公示费用等3万多元,减少方案对接、评估、审查等时间约60天,企业少去其他部门6次。

(二)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围绕编审批管4个方面,深入建章立制,至目前,已建立健全20余项规章制度。编制方面,提请市政府出台《漯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全面启用2000坐标系,统一了技术标准和规范;积极落实中心城区控规动态维护规定,至目前,开展控规动态维护项目13项,面积达302公顷。方案审查方面,制定了《漯河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审标准》、《规划审批“容缺办理”工作规定(试行)》等,确保方案审查更加规范高效。行政许可方面,制定了《关于规范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许可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等6个文件,有效提升了许可效率。批后管理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批后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配套设施规划批后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努力减少对建设过程的干扰,不断提高管理能力。

(三)服务发展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已召开业务会议20次,研究疑难项目196个,召开遗留问题会议14次,研究遗留问题项目191个,召开规划联席会8次,审议项目144个。同时,认真落实了服务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城建交通工程等周例会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实现了该办的事情尽快办,可办可不办的事情尽量办,不能办的事情说清楚不能办,多说怎么办,少说不能办。

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简政放权不到位方面

1、部分审批环节设置有待调整优化

整改情况:①加强事前技术辅导,将规划审批的要求和规范向项目单位说清楚,避免走弯路。②规范技术审查程序,健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成果报审标准及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③技术评审会后方案可暂不修改,直接将技术评审会意见和方案一并提交规划联席会研究。

2、简政放权不彻底

整改情况:①加强技术审查的力量,提高技术审查效率。②明确工作责任,第三方技术审查单位对审查结果负责,科室、分局不再对第三方已审查过的方案进行重复审查。

3、审批环节多,流程复杂

整改情况:①对规划审批中涉及国土、住建等部门的事项,由规划局发函与相关部门沟通。②全面实行网上审批。③对于新建道路,将各类管线进行统一方案设计,根据建设需要可以分项审批。④制定项目审批进度表,108日起已全面实行推进情况表格化。⑤加强内部信息共享,在申报材料提供方面,对于已提交过的材料,后续审批中不再要求提供,对于需要补充的,及时要求申报单位进行补充。⑥全面实行网上审批。由服务大厅窗口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并转相关科室、分局审查;对于符合许可条件的,进行许可;对于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科室、分局负责人签发不予许可通知书,一次性告知不予许可原因及需要补充的材料,避免项目单位往返跑。⑦积极向项目方宣传《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漯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漯政办〔201782号)文件精神,按照文件精神抓好落实。

4、审批时间长,效率低

整改情况:①健全完善控规修编规则,将原有的各区修编辖区内控规转变为规划局主导修编。②提升控规调整效率,明确编制期限,管理单元或地块控规编制3个月内完成,编制单元及更大区域控规编制6个月内完成。控规局部调整6个月内完成。③对于经过技术论证,确实不能调整的,向申请单位提供不能调整的技术论证材料。④加快控规评估进度,结合评估结果,2019年适时启动城区控规修编工作,对控规内容进行深化细化,提高控规的科学性、实用性。⑤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有规划依据、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再提交技术评审会、联席会。⑥对于建设项目变更名称的,按照省住建厅“三级十同”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后,直接变更。⑦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提升审批效率。⑧出台规划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行为,压缩公示时间。⑨积极与企业沟通联系,加强规划业务指导。督促涉及该项目的小村铺村庄建设规划修编工作,帮助企业尽快解决问题。

5、存在“信息孤岛”现象,配合联动不够

整改情况:根据行政审批内容和便民利民需要,正在摸底调查,形成成果后将及时向市政府进行请示汇报,不断加强政府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尽快打通信息共享通道。

(二)服务不到位方面

1、服务意识差,服务态度差

整改情况:①健全完善技术管理规定,统一技术标准和规范。②不断深化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三年行动、“两转两提”活动、干部职工联系服务项目活动,加强与项目方的沟通交流,建立感情,充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③认真落实容缺推进机制。

2、工作不精细不精准

整改情况:①已全面实行网上审批。由服务大厅窗口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并转相关科室、分局审查;对于符合许可条件的,进行许可;对于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科室、分局负责人签发不予许可通知书,一次性告知不予许可原因及需要补充的材料,避免项目单位往返跑。②加强与网上审批软件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升级完善审批软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技能水平。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事前技术辅导,对建设项目设计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座谈。

3、规划调整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不够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控规修编机制,修编中充分征求、合理采纳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建议,增强控规修编科学性。

4、相关收费标准较高

整改情况:对收费项目进行梳理,参照国家和行业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5、服务能力亟需提升

整改情况:①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加窗口工作人员。②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网上审批效能。

(三)宣传、落实法律和政策不到位方面

1、法律和政策宣传不力,企业了解渠道不畅

整改情况:通过网站公告、电子屏播放、大厅窗口发放宣传页、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对规划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对我市及我局制定的一些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企业进行通报,提高群众和企业对规划政策的知晓率。

2、政策运用不积极、不灵活。养老产业规划滞后。缺乏公交优先发展规划。

整改情况:①组织编制养老产业专项规划,对养老产业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科学布局,给予规划支持。②根据我市公交发展情况,及时对我市公交专项规划进行修编,提高公交专项规划科学性、实用性。

3、政策落实有偏差、打折扣。有些收费标准不一、弹性大。

整改措施:我局下属的规划设计院属于自收自支单位,自负盈亏。要求该院对收费项目进行梳理,参照国家和行业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四)作风建设不到位方面。有不作为、不担当、滥用职权现象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漯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中关于小区配套设施配建的相关规定,要求项目方足额及时配建相关公益设施。②明确工作责任,第三方技术审查单位对审查结果负责,科室、分局不再对第三方已审查过的方案进行重复审查。

(五)规划滞后、执行不力方面

1、城市规划缺乏前瞻性、执行力

整改情况:①结合城市设计工作,增加城市规划中的文化元素,不断提升城市品位。②开展中小学规划修编工作,对中小学进行合理布局。③结合城市“双修”,开展重点区域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④加强对沙澧河沿岸的规划管控,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⑤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编制,最大限度增加城市公共停车空间。

2、个别技术规范不太科学

整改情况:对《漯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实施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全面盘点,认真梳理,健全完善,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提高科学性、操作性。

3、新旧控规缺乏政策过渡

整改情况:我局已确定了“新项目新办法,老项目老办法”的操作原则,努力实现新旧控规的政策过渡。

4、特殊功能建筑规划评审不专业

整改情况:进一步优化规划专家委员会专家结构,提高项目评审针对性,增强科学性。

(六)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度大方面

整改措施:加大规划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力度,争取年底前大头落地。

(七)其他类别问题。规划局与规划设计院相隔较远。

整改情况:目前,已在局机关设立了专门办公场所,用于规划设计院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服务。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认真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实效。对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分析反馈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管长远的制度。把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作为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党员干部正向激励等方面的制度,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三)切实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干部作风和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市城乡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