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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畜牧局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11-22来源:

 

关于对市畜牧局行政执法工作

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


——20191119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第二评议询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第二评议询问调查组委托,现将市畜牧局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调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评议询问工作开展情况

7月份以来,第二评议询问调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平的带领下,按照评议询问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听取汇报、督导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科学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保证了评议询问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市畜牧局对评议询问工作高度重视,全员参与,上下联动,深入自查自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有力推动了部门作风转变、行政效能提升。目前,5个方面13项问题,10项已整改到位,3项正在协调解决,抓紧整改。

近年来,市畜牧局紧紧围绕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和四城同建,坚持依法治牧,着力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了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依法治牧。一是注重普法宣传。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内容,制定了《漯河畜牧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利用主流媒介广泛宣传。二是注重教育培训。将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纳入部门年度工作安排,聘请专家担任法律顾问,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三是落实责任制度。实行分包责任制,细化岗位职责,强化岗责体系建设,落实所长联席会、红黑榜管理、案卷评查和巡查等制度,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二)动物疫病防控成效明显。一是创新防疫检疫机制。全面推行检疫申报制度,健全完善涉牧企业信息与检疫电子出证系统;推行检疫监督责任制,规范检疫申报点建设,规范检疫行为。二是健全完善防控管控机制。建立畜牧、公安、食安等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营造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人畜共患病和畜禽常见病等得到有效防控。三是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时启动重大动物疫情级应急响应,设立临时检疫消毒站,开展专项整顿,强化疫情巡查报告、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有效阻击了疫情在我市的发生,始终保持了我市非洲猪瘟零疫情。四是服务企业发展。成立专职执法服务企业团队,推行从申报受理、现场检疫到电子出证的一站式服务

(三)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一是开展监督巡查抽检。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属地、监管和主体责任,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与抽检、举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开展瘦肉精、生鲜乳、兽药、饲料等五个专项整治行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化解工作,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秩序。三是优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开展养殖企业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无公害畜产品认定和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监管有漏洞。规范化执法水平不高,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核等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手段单一,执法案卷、资料记录不够规范;涉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信用惩戒机制、黑名单等分类监管机制还不健全,落实不到位;非法添加、逃避检疫、违法经营等问题时有发生,源头监管较为薄弱。

(二)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疫情预测预警机制还不健全不完善,洗消中心建设进度缓慢,已建洗消中心功能设施不全,运行不规范;部分县区病死畜禽收贮点建设滞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还不能实现全覆盖。

(三)畜牧业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小散养殖场户粪污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依然存在,对牛羊鸡等畜禽产业发展和监管重视程度不够,监管力度不大。

(四)畜牧法律法规宣传有死角。宣传内容缺乏针对性,一些小散远养殖场户不知法、不懂法、违法经营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符合现代畜牧业发展要求的执法监管体系,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同配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不断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市畜产品质量稳定、安全、放心。 

(二)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善动物防疫体系,抓好疫情监测排查、疫情预测预警,规范疫情报告处置,强化产地检疫和调运监管,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升动物防疫工作水平。

(三)优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切实加强畜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提升畜牧养殖场户学法、知法、守法水平;  结合国家鼓励生猪恢复产能的指导性意见,统筹考虑家禽、牛羊产业发展,依法划定禁养区,优化产业布局,优化供给侧结构;加快推进畜牧业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进程,持续开展示范创建,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项目推进,指导散养户“三进三退”,有效破解小散养户粪污治理难题,确保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