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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一督办组关于代表所提重点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12-28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第一督办组

关于代表所提重点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

——20191224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项瑞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第一督办组,向常委会报告代表所提重点建议集中督办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第一督办组在邵成山副主任的带领下,于12月中旬对“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拓展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空间”和“扶持我市担保行业发展”3件重点建议进行了集中督办。第一督办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调研、查阅资料等形式,听取了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金融工作局关于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河南灏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漯河市金鑫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河南省阳光雨露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有针对性的督办,掌握了一手资料,推动了重点建议落实,取得了较好的督办效果。总体来看,市政府及建议承办部门高度重视,措施得力,责任明确,推进扎实,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参加督办的委员和代表对此较为满意。现将督办情况分别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该建议由市工信局主办,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协办。针对建议提出的“明确指导思想、落实相关政策、加大融资力度、提供优质服务”等内容,市政府及建议承办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明确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思想。2018年底,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高规格、大规模的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进一步明确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全市发展的战略目标,印发了《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漯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出台并落实一系列发展政策。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如《2019年度全市工业扩量提质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漯河市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绿色化改造若干政策(试行)》等,对中小企业在做大做强、“小升规”“小升高”、企业融资、产品创新、项目建设、精准帮扶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支持办法,并逐步落实到位,全力帮助我市中小企业扩量、提质、增速。

三是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融资力度。市政府持续加强政策引导和政银企对接,缓解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通过成立漯河市金融信息中心,搭建了小微企业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印发《关于实施漯河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对全市610家企业进行重点支持;通过与中原证券合作,由市财政补贴一部分资金,推动177家企业集体挂牌。

四是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市政府及建议承办部门实施了重点企业领导分包联系、科室和首席服务员对接帮扶制度,建立了企业困难问题台账,形成了企业发展清单,为企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2018年以来,市政府服务企业周例会召开66次,研究解决企业困难问题191个,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了一大批焦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度为市级科技创新券项目发放2294万元,充分调动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建立科技创新会商制度,去年以来已会商企业61家,提出科技创新建议186条,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着重加强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物、创业带头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落实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政策。2018年以来,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培训11次,600多名企业家受益。

(二)存在问题

中小企业产业结构尚不合理,企业竞争力不强;“三大改造”总量和质量有待提高,提质增速成效不明显;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企业家自身素质偏低,“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普遍,缺乏高素质管理人才等

(三)建议

一是持续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围绕产业链明确招商重点项目,通过建立完善产业链条,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同时,针对中小企业的需求,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结构、提升财政资金整体使用效率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切实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深入了解不同产业、不同生命周期的中小企业融资的诉求和困难点,持续改进服务模式,完善金融服务平台,加强企业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三是不断优化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服务企业周例会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加强对新问题、新情况的研判,不折不扣落实一企一策。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培育。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吸纳高素质管理型、科技型人才,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推进“互联网+中小企业”,切实提供适应中小企业智能制造需求的解决方案,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信息化服务。

二、关于拓展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空间的建议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该建议由市发改委办理。市发改委高度重视该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加强与省发改委、市人大、市直相关部门、开发区等各方面的沟通协调,全力推进扩区工作,目前该建议已顺利办理完毕。针对建议提出的“尽快落实政策要求、划转土地归属、成立领导小组”等内容,市政府及发改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调整方案。为确保属地管理范围调整的快速稳妥推进,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专门成立了市调整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属地管理范围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尚进担任组长。此次拓展开发区发展空间涉及到开发区和召陵区,为避免波动、减少调整阻力,严格按照省批复的新增规划面积调整属地管理范围开展工作,确保了调整平稳有序进行。

二是积极做好行政村及所属土地划转工作。目前,拓展开发区发展空间涉及的邓襄镇韩店村、韩庄村、郭庄村3个行政村区域内的人财物资料移交、事权划分已办理完毕,与召陵区的财政清算已明确,3个村已全部纳入开发区托管。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漯河市推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支持开发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在政府职能转变、市场化运营、完善对外合作平台、投资贸易便利化等重点领域加大改革力度。目前,已协调省发改委为开发区落实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网上办理端口,将开发区的食品包装和机械产业园、液压科技产业园、检验检测产业园3个专业园区纳入全市六大专业园区建设予以重点支持。

(二)建议

一是全力支持开发区发展。将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培育市本级财源、引领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切实摆上头等位置,抓紧集中攻坚。二是探索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赋予开发区更多的市级经济管理和行政审批权限。允许开发区大胆探索适合自身快速发展需要的工作机制、用人方式和收入分配制度等,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三是着力解决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突出问题。继续对开发区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全市重点项目奖励资金、服务业引导资金、工业结构调整资金等要适当向开发区倾斜,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券发行等融资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关于扶持我市担保行业发展的建议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该建议由市金融工作局办理。市金融工作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狠抓规范管理,确保所提建议落到实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发挥引导作用。漯河市现有融资性担保机构14家,其中,市、县(区)财政控股或参股的政策性担保公司8家,商业性担保公司6家。引导全市8家政策性担保公司坚持公共定位,积极为企业提供增信服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担保公司加快改革,实行市场化运作,走向良性发展道路。鼓励担保公司在保持国有资产保值的基础上,开拓发展新业务,积极服务企业发展。截止201911月底,1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余额254117.27万元;在保户数725户,其中小微企业697户;代偿余额49390.73万元。

二是积极防范风险。构建新型政、融、担合作机制,实现银政企之间的风险共担;积极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的银行协调沟通,建立风险信息警示通报机制、融资性担保机构账户信息函询机制,实现风险化解与风险防范的统一,妥善处理好整体风险;通过细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频率,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全面了解掌握担保机构发展现状及风险点,确保担保机构合规经营、健康发展;设立中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并尝试建立中小微企业信贷基金坏账核销和补充办法,加大对暂时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三是注重规范服务。在漯河金融网站公开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中涉及的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办事程序、审批结果等;在办公场所张贴了行政许可类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出具了服务群众承诺书,实行变更审批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与担保机构联系较为紧密的银行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了解通报企业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变更登记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加强行业监管。在全省率先采用引进第三方配合审查的模式对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上报的年审资料进行审核。我市连续四年上报的年审材料一次性通过率位居全省前列,工作成效多次得到上级肯定。

(二)存在问题

政策性担保公司改革还不到位,现代化企业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内部管理水平不高、资本金运用管理不规范;受经济下行、银行流动性偏紧等因素影响,融资担保机构的代偿金额和代偿率大幅攀升,在严重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同时也给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风险;由于合作银行风控偏紧、约束过多,降低了担保金放大倍数,担保公司新业务开展受限等。

(三)建议

一是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加大企业改革力度。指导政策性担保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机制,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实行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作用,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依规办事。二是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加大风险补偿投入。尽快扩充中小微企业信贷补偿金,出台中小微信贷基金坏账核销和补充办法,充分发挥政策优势,整合金融资源,持续支持中小微企业良性发展。三是进一步扩大资本金规模,提升担保能力。增加政府性担保机构资本金,鼓励担保机构加大与银行合作,提高担保金放大倍数,提升担保能力,开拓创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