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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建议》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12-28来源:


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

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建议》情况的

   

——20191224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建议》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措施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建议》(漯人常201842)要求和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针对人大常委会向我局反馈关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3个方面问题,坚决照单全收拿出整改措施,持续抓好整改,特别是对企业深恶痛绝、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 “一刀切”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反映出我们以前存在担当意识不强的现象,对此,我们痛定思痛,采取多种针对性举措,努力以精准的管控争取最大空间,尽力减少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以高质量管控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刀切”问题

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修订完善《漯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针对不同程度的污染天气,实行分级预警管控,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类预警级别,分级采取Ⅲ、Ⅱ、Ⅰ级响应措施,对扬尘、工业、移动源等行业、企业分类管控采取针对性减排措施。建设电力监控设施,实现精准监管,将具备安装条件的涉气排污单位的污染治理设施全部安装用电监管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所有涉气企业在厂门口显著位置,悬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三类预警措施公示牌。

2.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促进高质量发展。认真修订《漯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19年)》,对全市涉气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措施,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和分布地图,确定优先控制的污染源、污染物和重点控制区,实施“清单式”动态管理;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在重点时段对不同环保绩效的工业企业,采取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减少管控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而且清单实施后并非“一锤定音”,每年12月份我们将结合实际,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行优化调整,支持优先保障民生重点企业免于管控,重点指导“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达到AB级企业、保民生的工业企业、重点新兴产业和战略性产业的企业、军工和涉外贸出口企业、绿色环保引领企业、绿色发展排名靠前企业和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七类企业,落实管控措施,及时申报,争取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报省厅备案,不断优化清单实施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杜绝“一刀切”现象。

3.加强预警预报,降低管控对企业生产的影响。建成了预警预报平台,聘请预警研判专家组,不断提高预报水平。每次管控启动预警和解除预警前,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发布管控信息,尽可能做到提前两天发布预警预报信息,通知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制定停限产、开复工计划,尽量减少管控对企业的经济损失。

4.积极打造绿色环保引领企业,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升级。积极组织做好2019年度绿色环保引领企业申报工作,指导县区分局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全市共筛选上报152家基础条件较好、绿色环保水平较高的企业,为行业发展树立了良好的风向标。被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金融办等部门评选为“河南省绿色环保引领企业”的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下预警期间,享有管控豁免政策。

经认真自查,今年我市没有发现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迎接上级环保检查期间,搞“一刀切”式停产的现象。

(二)关于环保服务需进一步跟进、存在“以罚代管”问题

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

1.融服务于监管之中,坚决避免“以罚代管”。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融服务于监管之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服务型执法,指导一线执法人员灵活执法,积极研究行之有效的方案,帮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同时,积极做好企业环保普法和政策解释,指导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督促企业主动履行环保主体责任,防止因违法排污造成损失。一是对“未批先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且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的,免于行政处罚。二是针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或积极配合查处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三是对企业存在问题性质恶劣、违法严重情况的,坚决依法立案处罚。

2.采取系列服务措施,全力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一是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自今年9月开始,每月5日组织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通过与企业代表面对面座谈和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现场解答问题,解决企业诉求。截至目前,我们已开展4次企业服务日活动,共邀请到58家企业代表,企业共提出87个问题,现场答复解决71个,通过调研、技术指导等方式跟踪服务解决16个,确保企业代表的问题建议件件都有回音。二是组织开展“专家团队进县区帮扶企业”绿色发展服务活动。组建我市专家团队与各县区建立服务关系、驻点指导,开展政策法规、环保技术讲座,提出“一地一策”“一河一策”“一行一策”污染防治综合方案,帮助分析污染成因,解决污染防治难题。专家团队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助推企业绿色发展、长远发展。三是开展企业服务“三包”活动。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服务企业、强化环保攻坚“三包”活动,经常开展指导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四是积极主动作为,靠前跟踪服务。成立局企业服务团,健全服务企业例会制度,定期研判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抓好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建设,坚持开展“局领导坐窗口”体验服务活动,解决具体问题。主动跟踪服务重点项目前期建设,提前介入,避免项目在环评阶段走弯路、误时机。对省批项目,及时向省厅汇报、沟通,争取最大支持,推进项目早落地。五是持续简政放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好“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最多跑一趟”等要求,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环保验收审批,改由企业自主验收;取消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环评审批,企业在网上备案即可;对环境影响小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的项目,一律免于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在把报告表类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县区基础上,又将市级审批10个行业的报告书类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再下放县区。对环境影响一般的项目,不再组织环评技术评估,直接进行审批。对可以暂缓提供的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对属于市级审批的项目,《环评法》规定审批时限为60个工作日,我局承诺除技术评估时间和公示时间外,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其它行政审批事项均在法定审批时限的基础上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切实为企业节省时间成本。

3.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知晓率。在日常执法检查与企业座谈交流过程中,我们发现环保宣传力度还不到位,企业对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落实哪些措施,特别是对近年来实施的新环保法律法规,还不了解、不熟悉。据此,我们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了管控政策和环保新法新规的宣传,比如:自201511日起施行的、号称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以及随后修订施行的新《大气法》《环评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这些新法极大的提高了违法成本。一是违法既要整改又要处以罚款。对于查实的违法行为,新法均明确责令改正的同时,要并处罚款,全部取消修订前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再处罚等字眼。二是处罚金额大幅度提高。修订后处罚金额起点基本都是修订前最高处罚金额,且处罚上限不封顶。三是对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的情形处罚的同时,还可以移送行政拘留及刑事拘留。基于以上原因,才出现了“边整改边受罚”的现象,对于查实的违法行为,环境执法部门如果仅责令整改而不处罚,将面临失职被追责的境地。

经认真自查,没有发现我局存在“以罚代管”的现象。

(三)关于餐饮业油烟污染、养殖业污染未得到有效治理问题

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

1.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市城管局根据《漯河市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完成了对各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的排查,基本摸清了餐饮服务单位分布、规模、油烟净化设施等基本情况。成立了三个督查组,分别对市区油烟治理工作进行督查,配备专门的油烟排放检测仪,对检测不达标单位立即下达整改通知,每日跟踪监管,直至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检测合格餐饮单位729家,对检测不合格餐饮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39份,约谈9家,立案处罚4家,罚款2.7万元。今后,市城管局将持续对市区进行不间断督查,发现问题立即通报,限期整改,确保餐饮业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整治。

2.加强养殖面源污染整治。市畜牧局牵头制定了《漯河市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方案》,对养殖企业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其强制关停,切实做到规范一批、处罚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经排查,全市共有养殖场3945家,其中规模养殖场670家、中小养殖场(户)3275家。实施源头管控。针对全市670家规模养殖场,采取“一企一档、一户一册、挂图作战、对标销号”的治理措施,目前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8.1%创新臭气治理方式,推广安装定时自动喷淋除臭设施进行臭气治理,目前已采用生物除臭剂治理养殖场户3751家,占全市的95.1%推广技术,实现循环利用。以规模畜禽养殖场为依托,分类建设“猪--菜(藕)”、“猪--林木花卉”等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养殖,全市共有120多个养殖场户实现种生态循环养殖。推广第三方集中收集处理模式。将小散养殖场户的养殖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制成有机肥料。目前全市已建成3家,如漯河艾农肥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有机肥加工厂,年消纳小养殖场粪污1.5万吨。

二、工作成效

1.精准管控,将企业停限产的影响降至最低。今年924日,接到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在全省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的通知后,我们按通知要求及时启动预警管控。101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下达解除重污染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通知后,我们又连夜印发通知,于次日12时正式解除橙色预警管控。这次管控预警的启动和解除,我市均提前两天进行了预测预报,通知企业提前做好停限产和开复工准备,做到了迅速、科学、精准管控,既有效应对了重污染天气污染,又最大限度保证了企业生产效益。此轮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比预警的重度污染普遍低12个等级,9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第7,老百姓的生活没有因污染天气受到丝毫影响。108日,漯河日报头版以《精准发力守护“漯河蓝”—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管控纪实》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2.差异化管理,杜绝“一刀切”。对于涉及民生、绩效评级优、完成深度治理、采用环保原辅料的企业分类施策,全市纳入清单的企业共1373家,黄色预警管控停产149家、限产330家、不管控894;橙色预警管控停产206家、限产502家、不管控665;红色预警管控停产825家、限产424家、不管控124。通过绿色发展服务活动,专家精准帮扶助推舞阳威森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成功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绿色工厂。支持服务民生保障类企业申报重污染天气管控豁免。积极向省攻坚办沟通协调,为企业争取豁免政策,筛选上报出双汇、银鸽、金大地、新旺化工、南街村药业等20家符合条件的民生保障类企业,并通过省攻坚办的审核。  通过实行差别化管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企业提标改造升级转型。

3.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企业发展。截止20191130日,全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共430个,其中市级审批17个、县区审批413个,权力下放率达96%以上,体现了“就近办”的原则,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及工作人员多次被评为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

4.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止今年11月底,综合指数、PM10PM2.5、优良天数四项主要指标分别在全省排第7位、第8位、第8位、第9位,均处于全省第二方阵前列,PM10实况数据同比下降8.6%,考核数据暂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方面。1-11月份,我市7条河流断面综合达标率为84.4%,同比持平,在全省六个试点城市中排第二,全省总排名同比提升4个位次。澧河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全省60条城市河流水质状况排名,我市城市河流沙河第二、第三季度排名连续进入前10名,市公园湖排名连续二个季度进入前十,二、三季度均是唯一参评两个河流均进全省前十的省辖市。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建设用地和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建立了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与监测体系建设,分类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201910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思杰对我局评议询问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出批示:“市生态环境局对评议询问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高度重视,态度端正,认真整改,扎实推进,效果很好。请持续发力,再接再厉,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下一步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注重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整改提高,持续强力攻坚,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漯河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为我市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力的服务我市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