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来源:
漯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漯河市2020年第一批政府债券限额和
债券资金分配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0年专项债券新增额度的通知(豫财债〔2019〕30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的通知》(豫财债〔2020〕1号),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第一批政府债券限额及资金14. 21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其中县区(行政区)限额及资金省财政厅已直接分配到位。结合各县区申报项目准备情况及省财政厅下达额度,经市政府研究,拟将我市2020年第一批政府债券限额及资金14. 21亿元分配用于:
市级(含三个功能区)小计5. 33亿元,其中:市本级3.73亿元,用于医疗卫生和职业教育项目建设;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6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双创孵化基地项目建设;
源汇区2. 28亿元,用于源汇区殡仪馆、火葬场扩建、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全域生态农业观光旅游等项目建设;
郾城区1. 88亿元,用于郾城区胸痛中心、乡村振兴、淞江产业集聚区小微企业孵化园等项目建设;
召陵区1亿元,用于召陵区第三标房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
召陵区中医院新建综合病房楼、城市高压电力管廊等项目建设;
舞阳县1. 27亿元,用于舞阳县汽车客运总站、殡仪馆、县域医疗中心、职业中专新校区等项目建设;
临颍县2. 45亿元,用于临颍县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
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