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8来源: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辛伟、张建民、晋民伟、巴钦铭、王磊辞去漯河市第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4月27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辛伟、张建民、晋民伟、巴钦铭、王磊辞去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