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1来源: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许可对市七届人大代表王雪彬采取
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0年8月25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漯河市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市七届人大代表王雪彬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决定许可对市七届人大代表王雪彬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