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博体育

图片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10-27来源:

立博体育

图片

_立博体育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

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01023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栗剑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向常委会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9月上旬至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陈平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源汇区、召陵区、临颍县和郾城区实地察看了居民委员会运行管理、多元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详细了解了县区、街道、社区实施“一法一办法”工作情况;听取了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个单位的工作汇报,并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就我市城市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的开展听取意见建议;同时,委托县区人大常委会对“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了同步检查。

二、“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实施“一法一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夯实基础、创新体制机制,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召陵区天桥街道漓江路社区成功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郾城区沙北街道昆仑社区、源汇区老街社区、召陵区翟庄街道东方红社区等7个社区被命名为“河南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一)法律宣传广泛深入。采用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模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宣传“一法一办法”及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扩大社会知晓率。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跟进报道我市“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换届期间加大力度,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传单、解答咨询以及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现代媒体集中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关心关注换届选举、认真学习法规政策、热情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

(二)换届选举依法有序。2018年,我市严格按照“一法一办法”和中央、省、市换届选举有关指导性文件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居委会换届选举,共选举产生了77个社区居委会,其中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社区12个,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社区65个;选出社区专职干部616人,居委会书记主任“一肩挑”及“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比例分别占64.4%48.2%,居民参选率为96.5%。总的看,选举工作一届比一届规范,民主气氛一届比一届浓厚,民主参与程度一届比一届提高。

(三)自治能力得到加强。一是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全覆盖。为适应郊区城镇化加速发展趋势,针对整建制“农转居”的村、村民居民混居的村、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集区等四种社区,分类确定社区居委会组建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基层社会管理“空白点”。如,郾城区根据城市管理需要,先后对沙北、城关、孟庙12个村进行了撤村建居,3个住宅区(海河小区、双汇国际花园、淞江小区)成立了居委会,进一步健全了城乡社会管理网络。二是逐步完善社区治理机制。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要求,加强居委会组织和制度建设,普遍建立了人民调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等专业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监督机制、“四社联动”(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工和社区志愿者)等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社区事务决策和管理逐步向民主化方向发展。三是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根据《漯河市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容量适度、大小平衡、界限清晰、便于自治”的原则,全市共设立社区网格 482 个,并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民情档案,将居民家庭基本情况、需要帮助解决的事项等录入电脑,及时掌握民情动态。四是强化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实行党员“双报到”,将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纳入社区党委管理,实现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不断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制度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郾城区沙北街道,通过党建引领基层社区治理,探索出一套“1+3+N”治理模式。“1”即以一个小区党组织为核心;“3”即1名结对单位党组织负责人、1名社区网格员、1名小区党组织负责人;“N”即以楼栋长、在职党员、小区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居民代表、退伍军人等组成的队伍。组织党员在社区自治工作中担当主心骨,引导群众积极担任小区的楼栋长、单元长或业主委员会成员,参与小区的自治自管,依靠群众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管理自身事务。

(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不断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按照规范化社区建设标准,通过新建、改扩建、租赁等措施,积极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城市社区大都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大厅,配套建设了公共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二是不断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结合全市创文工作大局,每个社区按照“一有七中心”(社区“两委”班子健全、凝聚力强、有一定活跃数量的社区社会组织,有便民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服务中心、志愿服务中心)标准统一建立了党群服务站,设立了民政优抚、劳动保障、文化体育、平安治理、助残服务、咨询接访等为民服务窗口,使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服务。三是大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加强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和服务记时工作。目前,在市区级注册并开展服务的社会组织55个,注册登记志愿者20余万名,在防灾救援、保健康复、关爱帮扶、为老助残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如,召陵区天桥街道漓江路社区天桥义工志愿者服务队,每周末都会在烟厂花园向广大居民提供理发、义诊等免费服务,极大地方便了附近居民,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最美志愿者服务社区”“全国学雷锋联络工作示范站”等多项荣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市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法律的要求、群众的期待、先进城市的做法相比,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社区组织保障能力不强。社区治理工作由于缺乏统一的协调指导机构,导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而民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协调推进难度较大,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影响了作用发挥;社区干部薪酬待遇偏低,且没有动态调整机制,队伍不够稳定,工作人员流失较为严重。

(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虽然经过近几年的努力,社区办公服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仍有部分社区存在困难。有的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较小,与国家规定的600平方米存在较大差距。有的社区办公场地分散不集中。据统计,全市有8个社区办公用房为2~5处,有个别社区办公用房在6处以上,影响了社区整体功能的发挥。有的受征地拆迁影响,办公服务场地落实困难。如郾城区五里庙居委会由于城中村改造目前还没有办公场所。有的新建小区由于在规划、验收和移交等环节上联审机制不健全,致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缺失。

(三)社区居委会承担行政性事务多、负担重。按照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的街道办事处把居委会当成自己的派出机构,把“指导”变成了“领导”,把“协助”变成了“包揽、代替”。有些居委会干部反映,他们工作量的80%以上是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做了大量“不能为、又不能不为”的事,导致主动了解和回应居民需求做得不够,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以及居民自助互助式能力有待提升。个别社区规模过大、人口过多,如干河陈社区人口在2万户、6万人以上,远远超过了居委会组织法中规定的“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要求。同时,居委会还承担了大量阶段性的临时工作,常常是疲于应付,社区干部意见较大。

(四)居民民主参与程度依然不足。一方面,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许多“单位人”尚未完全转化为“社区人”,居民对原单位的依存度较高,对社区认同感不够;居民参与机制不够健全,社区居委会缺乏更多动员居民参与的有效抓手。另一方面,基层普遍存在“重选举、轻管理”观念,居民代表会议作用发挥不够,居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还需进一步激发、调动。

    四、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对社区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社区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政府有关部门职责任务和社区的管理服务职能,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加强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周密组织居民委员会依法换届选举,切实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到社区规范、民主自治、服务到位、居民满意。

(二)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服务机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指导编制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目录,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等部门要选派工作人员直接下沉社区工作,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完善以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为基础的自治制度和工作规范;完善居民委员会工作考核、绩效评价和社区干部薪酬待遇动态调整、选拔任用机制,激励居民委员会干部爱岗敬业、提升自治能力、创造自治业绩;充分发挥居民自治作用,引导居民广泛参与志愿者义务服务活动和居民自治行动,真正让居民成为社区自治主体和主人。

(三)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依法统筹社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使社区办公用房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修建、同步投入使用。创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科学调整社区规模,按照“整合资源、尊重历史、便于管理、有利发展”的原则,对全市现有社区进行科学整合和划分;扎实推进召陵区天桥街道“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建设,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居民委员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