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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10-2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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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1023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松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2018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刑事审判承担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重要职能。做好刑事审判工作,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平安漯河、法治漯河建设,在统筹推进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全面推进“四城同建”城市发展定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643件,依法审结5203件。其中,受理一审刑事案件4804件,审结4416件;受理二审刑事案件587件,审结550件,再审刑事案件17件,审结15件,为保障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8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积极参加反邪教斗争,依法审理了温金路等组织、利用“日月气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在审理中同步推进精准转化工作,一审判决宣判后,首犯温金路和其他所有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悔罪,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受到市委书记蒿慧杰同志批示肯定,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法制日报》分别对该案进行了专题报道。

依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353472人,审结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854998人,有效提升社会安全感。严惩涉枪涉爆、涉赌涉黄等犯罪。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33158人。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工作,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性侵害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9198,出台《关于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操作规程》等文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支持保障交通安全管理,审结“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1392件,维护“醉驾是犯罪”的社会共识,保护群众出行安全。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自20181月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9件、194人,依法严惩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审理的8.01”案件和“1.26”案件相继被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扫黑除恶精品案件。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惩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黑恶财产执行到位金额4312.08万元。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健全线索核查移交机制。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法院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76条。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19条,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促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坚持依法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加强典型案例发布,积极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

(三)依法惩治电信网络等新型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坚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从严、全面、准确惩处,依法审结苏琰等13人电信诈骗案、柬埔寨金贝娱乐城开设赌场案等重大案件。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9件,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依法惩治涉众型犯罪。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涉及范围广、受害群众多、涉案金额大,网络化趋势明显,线上线下传播速度快,社会危害性大。全市法院积极应对涉众型犯罪多发态势,2018年以来,共审理金融犯罪案107件、非法集资案90件、集资诈骗案5件。依法审结陈向阳集资诈骗案,陈义博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四)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等涉民生领域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重要指示,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惩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182件。其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丁许静等人、生产销售假药的陈杰华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赵五杰等人均被依法从严惩处。

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犯罪。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执行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准确把握定罪及量刑标准,妥善审理各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出现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案件,三年来共审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70件,切实保护人民环境权益

(五)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冤错案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全市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8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发挥一审程序基础作用和二审程序把关作用,完善证据审查、案件审理、审核监督等机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8年以来,对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被害人、辩护人各项诉讼权利,确保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加强刑事司法救助,依法救助12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12.5万元,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暖。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依法裁定特赦罪犯19人。

(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扎实推进庭审司法证明实质化、控辩对抗实质化、依法裁判实质化,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

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提高律师辩护率,更好发挥律师在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公正裁判中的作用。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依法保障辩护人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辩护等权利。认真落实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律协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七)推进刑事审判公开,实行阳光司法

拓展刑事审判公开广度深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和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确保刑事审判在阳光下进行。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发布刑事裁判文书5611件,在中国庭审直播网公开开庭审理刑事案件435件。

主动接受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历次会议决议,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主动上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当面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改进和加强刑事审判工作,邀请代表视察调研、座谈交流、旁听庭审、参与执行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发布重大案件权威司法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三年来,全市法院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为漯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贡献了积极力量。三年来,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刑事司法原则得到坚决贯彻,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现了有机统一。三年来,刑事法官坚守原则底线、坚持秉公办案,不回避矛盾、不畏惧困难,涌现出许多感人事迹和模范典型。

我们深深体会到,这些工作成效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长期以来,各级人大代表通过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市中院,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各级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当前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刑事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有的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对刑事审判功能认识不到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案件裁判同时代发展脱节。有的法官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加强,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物证、重严惩轻预防的倾向。有的法官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解把握不准,裁判结果与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存在差距。

是刑事审判压力明显增大。新类型、涉众型犯罪显著增多,犯罪信息化、智能化、组织化趋势明显,准确适用刑事法律面临新的考验,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涉黑涉恶、电信网络、金融证券、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套路贷”诈骗等犯罪案件,在调查取证、专业鉴定、事实证据认定等方面存在实际困难,有待进一步解决。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案财物追缴处置难度大,容易诱发社会风险,维护稳定面临较大压力。刑事审判社会关注度高,少数当事人利用网络炒作案件影响公正裁判,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在全媒体环境下极易成为舆论焦点,审判工作面临的舆论压力越来越大。

三是刑事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存在瑕疵,影响案件质效。有的案件存在“类案不同判”、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裁判文书说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法院存在刑罚执行机制衔接不顺畅,罚金刑、缓刑适用不规范不平衡,附带民事赔偿和财产刑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影响司法公正。

四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需要加大力度推进。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证据补查等方面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执行“三项规程”(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不够严格,庭审实质化有待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配套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此外,根据案情需要,应予收监的吸毒人员、患传染病人员仍然存在送监难问题,既增加了审判机关的工作压力,又增加了社会稳定风险。

五是刑事审判设施的建设和庭审保障警力不足问题突出。受场地限制,全市法院“六专四室”(专用囚车、专用车库、专用卫生间、专用通道、专用桌椅、专用电梯,羁押室、装备室、监控室、枪弹室)建设情况与最高院的建设规范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由于个别法院现有法警人数较少,刑庭人员配合押解甚至独立押解现象时有出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的措施

当前,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安全稳定环境面临新挑战,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艰巨。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变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对刑事审判的质量与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进一步履行好刑事审判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障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实施“十四五”规划,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刑事审判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刑事审判中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

二是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年底圆满收官,把“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作为当前刑事审判工作重中之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个围歼,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格”,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经济犯罪,统筹依法审判与追赃挽损、化解风险、维护稳定工作。

三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拐卖、毒品、涉枪涉爆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依法惩处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侵害留守妇女儿童、危害校园安全、妨害公共交通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促进解决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加强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四是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刑事审判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标准和提高“七种能力”要求,全面推进高素质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刑事审判法官切实增强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刑事法官审查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运用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刑事审判力量配备,强化职业保障,为刑事审判法官坚持原则、依法办案提供有力支持,切实增强刑事审判岗位的尊荣感和吸引力。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解决刑事审判领域的不规范不公正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刑事审判的高度重视,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深受鼓舞。我们将继续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开拓进取,不断提升刑事审判工作能力水平,为谱写新时代漯河更加出彩添彩绚丽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