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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12-3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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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

(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01228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企业国有资产运行总体情况

漯河市国资监管机构--市财政局(国资委)根据市政府授权对授权企业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目前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有6家:市城投集团(内部母子公司31户)、市发投集团(内部母子公司26户)、市经适房中心、市众泰保安公司、市国信资产运营中心、市国信产权交易公司。

根据2019年度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结果,另有51家企业分布在各主管部门和县区监管。其中:粮食局下属5家、水利局下属2家、市文广电和旅游局下属1家、市沙澧河建管委1家、经济技术开发区8家、郾城区3家、召陵区4家、舞阳县23家、临颍县4家。

据统计,全市汇编范围国有、国有控股及机关直接持股的参股企业2019年末资产总额为610.89亿元,负债总额为388.7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22.12亿元,资产负债率63.64%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4.27亿元,利润总额1.02亿元。

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2019年统计范围内企业国有资产增长率23.02%、资本积累率为13.66%、年末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214.33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0.72%,企业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5.22 %

二、国资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战胜疫情,在履行政治责任上突出新担当

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密结合国资国企实际,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手抓疫情防控,努力把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一手抓复工复产,全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运行。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各项支持政策,落实漯政〔20202号“30条措施”等支持政策,市财政局印发了《监管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政策实施细则》,引导国有企业努力克服疫情对自身生产经营的影响,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积极推动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当年减免租金78万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持续发展。

(二)依法履职,在科学有效监管上探索新方法

一是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企适应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我市投融资平台改革为契机,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涉及薪酬管理、经营业绩考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董事监事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一系列监管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

二是加强基础管理、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完成了2019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为我市持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坚持债务风险排查和月度财务快报分析制度,动态关注企业财务风险,及时预警,防范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完善《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成立选聘中介机构工作评审委员会,经过公开选聘、集中评审,建立中介机构库。动态管理,规范中介机构选聘,提高监管企业财务工作质量。

三是优化产权结构,提高企业经营效能。突出管资本职能,高效整合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产权结构,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1、重点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1通过省国资委验收和省金融局同意,成立漯河市国信产权交易公司,纳入河南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定点机构,填补了我市产权交易机构的空白。2020300万元注册资金足额到位后,发挥最大效益,当年前10个月实现利税292万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达到206%。(2)将新设立的市政集团和完成战略重组的众泰保安公司、非工改革中新设立的盐业公司纳入国资监管体系,委派国有股东代表,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3)结合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推进,整合国有资源。将“僵尸企业”处置资产和盐业系统有效资产通过协议转让和无偿划转等方式整合至发投集团,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提高了国有资本配置效率。2、持续推进监管企业清理亏损和低效投资,梳理盘活存量资产,聚焦主业,集中优势,提高经营效能和盈利能力。(1)积极推动市城投集团通过公开市场清理出售其持有的长期亏损、无实际控制权的河南海容大酒店有限公司33.92%国有股权。(2)完成市交通局下属漯河市港航建设和养护中心(原河南省漯河市地方海事局)持有的漯河港航实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向市发投集团无偿划转事项。(3)指导技师学院依法清算注销漯河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整合公司闲置土地资源。(4)依法解决淞江机械工业园原资产转让遗留问题,梳理盘活固定资产,逐步退出无竞争优势领域。

四是加强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安排完成了全市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告的编制工作和国有资本收益的申报及审核入库工作,全年上交入库企业国有资本收益1.06亿元。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

五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完善职工福利保障体系。审核批复了国信资产运营中心企业年金方案。指导有条件的监管企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提高站位,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实现新突破

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向服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目标集中,投入到需要国有资本更好发挥控制力、影响力的重要领域,在服务全市大局中突出“国资担当”。一是支持市城投公司非公开发行40亿元公司债券,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布局调整。二是推进公交集团改革,以“债转股”方式,将政府购置新能源汽车投入的1.7亿元资金转增国有资本。市公交集团国有股比例由49%变更至93.21%,维护了国有资本权益,保障了公交事业的公益性。目前,我市新能源公交线路覆盖全市,群众乘车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2%,成功入选“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公交集团荣获全省“十佳公交企业”,多条线路、多名车长荣获国家级和省市级荣誉。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全力支持下属发投集团参与银鸽投资重整计划,开展委托生产,投入资金1.3亿元,提供就业岗位2290个,短期内迅速稳定企业局势,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影响力,体现了国有企业的社会担当。四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配合原招商引资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漯河天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上市工作,为我市经济发展储备力量。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申报前的准备工作,拟于20211月向深交所提交上市申请。

三、国企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力推进国企改革攻坚。根据省委、省政府国企改革攻坚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推进市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僵尸企业”处置和市投融投资体制改革工作。一是本着主业相近的原则,分类整合国有企业资源,将市公共住房投资公司、市养老产业投资公司、市政集团公司整体划入市城投公司;将市农村发展投资公司、市经投公司、市工程咨询公司、市正信担保公司整体划入市发投公司,组建了城投集团和发投集团,制定完善了改革配套的相关监管制度。二是提前完成“僵尸企业”处置任务。市商务局所属百货公司、蔬菜公司、糖烟酒公、纺织站,以及市物资集团所属机电设备公司、汽车配件公司、省属在漯企业猪鬃加工厂等7家省定“僵尸企业”和承担的两家省属“僵尸企业”全部破产终结,1000多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4000多万元国有资产得到有效处置,提前一个月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我市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国企改革攻坚工作先进省辖市”,市财政局获得“2018年度国企改革攻坚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称号。

(二)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剥离企业办社会,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一是全面完成驻漯央企“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和分离移交。漯河市共涉及12家驻漯央企45个职工家属片区的分离移交工作。其中,供水8263户,供电6523多户,供暖2813户,物业9555户。目前已全部完成维修改造和分离移交。其中,供水、供电全部实现一户一表,供水资产及管理维护职能全部移交漯河清源供水有限公司,供电资产及管理维护职能全部移交国网漯河供电公司。供暖、物业资产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移交县区政府或国有独资公司。二是强力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部署,我市目前纳入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报表企业54家,涉及退休职工10906人(党员2193人),其中央企408893人,省属企业9365人,市属企业61648人。截止11月底,相关央企、省企全部与市政府签署了框架协议,并与县区政府签署了具体移交协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已完成移交10877人,占总任务的99.7%;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已完成转移1845人,占总任务的84.1%;退休人员档案已完成移交10561份,占总任务的96.8%。有效减轻了企业非经营性负担。

(三)推进遗留问题处置,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推进热电厂、车辆厂、志捷公司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了车辆厂和志捷公司相关诉讼案件,挽回损失2000余万,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维护了国有资产权益;坚持对涉改国有企业不稳定因素梳理排查,坚持对特定利益群体和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分析研判,坚持领导干部包案到人和特殊敏感时期专人异地驻守,积极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四、存在问题

(一)由于体制原因,国有资产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我国现行国资监管体制是分级监管,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根据政府授权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资方面的监管政策大部分仅适用于监管企业范围。各企业主管部门甚至县区对国资监管政策接触较少,也缺乏研究。在实际监管中更多地履行了相关行业监督与业务指导的职能,出资人监管制度不健全,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履行缺位,对企业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监管薄弱。

(二)企业发展方式仍需进一步转变。2019年,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布局结构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企业扭亏增盈、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等任务繁重,一些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活力不够,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知名品牌,发展方式落后,发展动能不足。

(三)资源配置缺乏效率,市场竞争力较差。市属国有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较少,除城投、发投两大投融资平台外,基本都是小微企业。一方面大型企业资源过分集中,对下属子公司重并表,缺管理;一方面小微企业资源分散、成本较高、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且市场经济形势下,由于研发投入重视不够、技术管理落后,人员负担过重,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无法体现国有资本在市场经济中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四)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部分企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尚未健全,董事会及监事会职位空缺,不能有效运转履职。且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全部为企业内部人员,企业外部监督缺失,尚未建立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理顺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推动经营性国有资本集中统一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分类推进、优化配置的原则,区别出资人监管和行业监督指导,以国有非工企业改革和经营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逐步推动经营性国有资本集中统一监管,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效能。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有针对性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区分主业,合理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升企业价值和创造力。继续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和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国有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力量,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以科技创新促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体现国有资本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增强国有经济活力。

(三)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实施分类监管。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分类监管、分类定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体制机制,严格依法监管;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放权、监管、服务”相结合;达到监管到位、不缺位、不越位,提升监管新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