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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12-30来源:

漯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28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城管局2020年办理人大代表所提《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并多次对垃圾分类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垃圾分类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市人大常委会将《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列为今年人大重点建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关注社会民生、积极推动“关键小事”落实落地的责任担当。

  垃圾分类作为破解“垃圾围城”、改善人居环境的有效手段,各地市都在积极践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去年6月份,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垃圾分类工作,蒿书记对我市垃圾分类做了重要指示;7月份市长办公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两次研究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刘市长对工作推进提出了明确要求。7月底,我市正式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出台了《漯河市2019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按照“试点先行、统筹推进”的原则,选择部分区域试点推进垃圾分类,2019年我们实现4万户垃圾分类试点,超额完成省定3万户目标任务,试点覆盖率达到20%。

  一年多来,经过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迅速、工作扎实、效果明显,全省除郑州、洛阳等5个试点城市之外,漯河是唯一受表扬的地市。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得到提升,居民参与积极性得到激发,社会上下初步形成了关注人居环境、关心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

  收到市人大213号“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管理的建议”之后,市城管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并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一名副局长专门负责重点建议办理落实,认真采纳代表建议,制定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和办理要求。为办好重点建议,市城管局先后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与各区城管、环卫部门及老街办事处负责人进行座谈研讨、共同商议,把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中,确保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能够全面落实。

  二、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

  我市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组织实施”的思路,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以社区为着力点、发力点,建立政府、企业、社区、市民联动机制,全面推动垃圾分类。

  按照住建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市城管局作为牵头部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一)因地制宜制定方案。安排人员先后到银川、徐州、淮安等地考察学习,并在征求各区及市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漯河市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9月初,刘市长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垃圾分类工作,确定了今年我市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决定在维持去年4万户试点的基础上,增加两项工作:一是将老街办事处列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通过示范片区建设,为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建立体系、逐步推广。目前我们已经制定了《老街办事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召开了示范片区建设专题动员会,宣传工作全面铺开,部分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已经配置到位,很多市民已经开始投递,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二是要求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尤其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垃圾分类政策,让老百姓看到,我们党政机关正已实际行动落实垃圾分类大政方针,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分类,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目前我们已经制定了《漯河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安排政府各部门参加了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对各类公共机构如何做实、做细垃圾分类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完善政策法规。市人大常委会非常支持垃圾分类工作,将《漯河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纳入了2020年立法调研计划,我们已经组织人员到省内外有关地市进行了专题调研,完成了立法调研报告。去年我们出台了《漯河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规范》,指导各区环卫部门按要求配置分类垃圾设施。今年我们在征求市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漯河市新建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管理办法》,明确了新建居住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主体和法律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垃圾分类实施以来,我们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引进三家垃圾分类专业外包服务公司(城发环境、依依不舍、中联再生)进驻各区开展工作,全面推进生活垃圾“三分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广泛进行宣传引导。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居民区等50余家试点配置智能垃圾分类箱30余个、非智能垃圾分类箱90余个,建立垃圾分类服务站10余个,发放宣传页和宣传手册2万余份,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竞赛、主题绘画、分类课堂、资源回收日等各类活动500余次,试点区域居民知晓率达到99%,参与率达到80%以上。我们还组织开展“城管体验日”,邀请记者、市民参与体验垃圾分类。总的来说,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市民的认可,有的小区居民不仅自觉分类,还帮助垃圾分类督导员进行宣传。

  (四)严格分类标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管道路、背街小巷(城中村)分类果皮箱和垃圾桶设置的通知》,明确了分类收集箱的设置标准,指导各区按要求配置。去年年底住建部下发了新垃圾分类标准规范后,我们也对我市垃圾分类标准要求进行了调整,同时督促各区更新垃圾容器和垃圾运输车辆上的分类标识,方便市民分类投放。为解决垃圾清运车辆作业不规范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居住区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专业化管理小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工作的通知》,联合市环保攻坚办、市住建局督促各物业公司使用密闭性好的专业垃圾清运车辆,规范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行为。

  (五)狠抓项目建设。目前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落地,各项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明年10月底前投入使用,建成后每天可以处理1500吨其他垃圾,我们将加快进度,确保项目按期投入使用,不让我们的城市出现“垃圾围城”。为实现生活垃圾四分类、解决末端处理问题,我们谋划了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根据市政府安排,组织人员到泰州、徐州、海安等地专题考察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考察报告及落实建议已经上报市政府,待政府决策后,我们将迅速组织实施。

  (六)强化工作保障。2019年,市、区两级财政投入700余万元用于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20年,受疫情影响,在经济严重下滑的情况下,市政府依然拿出专项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去年700万的基础上又增加100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老街办事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同时,出台了《漯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建立了对各区及服务企业的考核机制,抽调专人成立督导组,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各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拨付奖补资金的依据,确保资金得到高效使用。

  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力度还不够,试点区域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都很高,试点区域之外的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认识还不够。二是今年受疫情影响,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压力大。三是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能力不足,我市餐厨垃圾项目没有启动建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垃圾分类效果。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我们将加强与市人大法工委、城建工委、市司法局对接,争取按计划出台我市垃圾分类方面地方性法规。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将与人大代表沟通汇报、听取意见,在代表们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生活垃圾立法,通过法律强制力保障垃圾分类政策落实。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教育。开展形式灵活、丰富多样的垃圾分类主题活动,引导更多市民参与垃圾分类,提高市民垃圾分类自觉性。三是发挥公共机构带头作用。推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带头落实垃圾分类政策,为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做出表率。四是精准指导、加力督导。对各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科学施策、统筹推进,全力推动老街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督促各区充实自己的督导队伍,层层监督,增强市民垃圾分类主动性。五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紧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提请市政府尽快批准实施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提升我市垃圾分类末端处理能力,实现垃圾分类“闭环”。

  我们相信,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领导、各位代表的关心与帮助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将会进一步得到市民的支持和参与,我们也将一如既往的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为漯河环境更美好、更宜居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