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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12-31来源:

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

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28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银保监分局局长 黄 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漯河银保监分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情况,请予审议。

  一、强监管,严落实,全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一)强化监管引领,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监管指挥棒作用,引领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对接、用足政策,采取减费降息,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优化工作流程,合理延长贷款期限,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措施,着力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有序高效恢复生产经营。截至11月末,辖内银行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046.25亿元,比年初增加137.00亿元,增长15.07%,增幅居全省第五位,已提前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年贷款增长12%的目标任务;保险业机构累计赔付13.67亿元,增长10.31%,增幅居全省第九位。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力度不断加大。

  (二)强化服务保障,提升小微服务水平。督促做好小微企业服务对接和需求调查,严格执行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仍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严禁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截至12月10日,全市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43.95亿元,较年初增加21.47亿元,增长17.53%,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46个百分点;全市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6.16%,较年初下降0.55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88万户,较年初增加0.44万户,增长18.03%。保险机构累计向282个企业免费提供风险保障6.27亿元,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贵问题。

  (三)强化督导检查,落实企业信贷政策。成立4个督导工作组,深入机构、企业一线,对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开展6次现场督导和5次专项调研,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大幅度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让资金直达小微企业,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延尽延。截至12月10日,全市银行机构共对1.37万户企业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涉及贷款金额192.84亿元,有效支持企业纾困解难。

  (四)强化扶贫考核,拓宽农村金融服务。一是对辖内银行业机构精准扶贫贷款和涉农信贷分类施策,制定差异化考核目标,实施差异化监管和差异化考核,强化扶贫政策正向激励;二是紧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题,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加强农业保险保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截至11月末,全市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余额437.81亿元,较年初增加34.31亿元,较年初增长8.5%;涉农保险共为31.79万农户提供风险保障32.47亿元,已累计赔付7191.66万元,受益农户3.1万户。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余额1.34亿元,较年初增加0.22亿元,增长19.22%,带动贫困人数达1.84万人,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持续拓宽,对贫困户基本实现了应贷尽贷。全市49个乡镇实现银行网点全覆盖,1249个行政村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基本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

  二、定方案,建台账,坚决落实整改任务

  针对评议指出的4个方面问题,分局先后召开党委会、局务会,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帐,扎实制定17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落细整改责任,坚持查改贯通,狠抓整改落实。

  (一)坚持服务导向,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在疫情期间积极推广线上业务,强化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在线理赔等电子渠道服务管理和保障,探索发展非现场核查、核保、核签等方式,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快贷、应赔尽赔快赔。二是督促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对于医疗、民生等重点企业建立信贷绿色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截至11月末,全市银行机构对辖内22家名单制企业新发放贷款6.43亿元,企业信贷获得感和获得率不断提高。三是督促引导辖内银行机构增加中小微企业信贷资源配置,优化风险评估机制,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支持更多中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截至11月末,全市小微企业纯信用贷款余额20.26亿元,较年初增加9.14亿元,增幅79.25%。同时支持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针对疫情期间企业特殊融资、保障需求,推出抗疫应急贷款产品和保险产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坚持风险导向,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一是督促各联社以农信社改革为契机,加大不良贷款压降和非标资产处置等工作,持续改善监管指标。截至11月末,农信社处置非标资产3.77亿元,不良贷款率4.36%,排名全省第四位(由低到高),五家联社监管评级均由6级机构上升到5B。二是督促各银行机构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做好不良贷款入账工作;强化对信用风险的月度和季度分析,提升债委会工作质效,稳妥推动信贷风险处置化解。截至11月末,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28.47亿元,比年初降低0.9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72%,比年初下降0.52个百分点,实现“双降”。三是重点督促指导辖内法人机构建立流动性互补机制,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合理匹配资产负债,确保流动性保持在较高水平,目前辖内法人机构流动性整体处于合理水平。四是组织开展案件警示教育,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强化重点业务、领域和人员的风险管控。充分运用银行业机构从业人员处罚信息管理系统,封堵从业人员带病提拔、带病流动。五是扎实开展金融知识宣教和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持续提升社会公众防范意识。

  (三)坚持发展导向,着力推动农信社改革和风险化解。一是摸清底数、瞄准重点,将高风险机构处置与推动农信社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集中力量推动综合效益最好的临颍联社率先改制,打开工作局面。二是以非现场监管为导向,以现场检查为手段,以监管问责为震慑,强化对重要监管指标和日常经营风险的持续监测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提升辖内农信社合规经营意识和水平,确保改革相关指标始终处于合规区间。三是提请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农信社风险化解及改革发展工作。督促市办提请政府在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固定资产确权、财政税收方面给予支持,协调凝聚多方合力推动改革。经过努力攻坚,临颍联社各项监管指标已达到农商行组建标准,待省局批复后将填补辖内农商行空白。

  (四)坚持融合导向,着力提升保险业监管水平。一是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参加保险监管知识学习,全体职工分2批参加银行保险监管基础知识培训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保险监管专业性,强化保险监管能力建设。二是不断提升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今年以来受理解决保险投诉6件,举报63件,信访3件,办结率达到100%,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切实加强保险行业协会管理,做好保险中介机构入会各项工作,以协会换届为契机,督促保险协会建立健全财务内控、薪酬管理等各项制度,引导保险协会更好发挥功能作用,更好服务辖内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三、优机制,提服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成立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机构改革实际需要,及时修订调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责任部门。二是注重在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市场准入、行政处罚等监管行为中,向监管人员和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普及银监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三是充分发挥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网点多、员工多、客户多的优势,指导各银行保险机构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接地气、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普及银行业保险业基本法律知识,加强风险警示教育,推动普法宣传活动深入群众。分局普法工作在市“七五”普法考核验收中获市普法办考核组充分肯定。

  (二)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一是修订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分类审批管理办法》,根据行政许可事项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将行政许可事项分类管理,依法简化行政许可程序,提高监管服务效率。二是修订完善《行政处罚委员会工作规则》《行政处罚听证规则》,从制度上确立了“调查、审理和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三是修订完善《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机构现场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严把现场检查立项、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不断提高现场检查科学性和严谨性。

  (三)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效率。一是在行政许可工作中,主动适应、积极引领“宽进严管”的监管常态,持续提升市场准入工作有效性、导向性和便利性。评议以来,高效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57项,发放金融许可证92张。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依法高效办结,保持了零差错率。二是在现场检查工作中,认真落实《中国银保监会现场检查暂行办法》,发挥现场检查的查错纠弊、校验核实、评价指导、警示威慑等功能,深入整治银行业保险业违法违规行为。评议以来,集中开展现场检查项目21个,检查发现问题141个,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坚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建立问题台帐,持续跟踪落实。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32个,持续整改问题9个,整改率93.62%。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漯河银保监分局将以这次行政执法评议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更加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建议,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深入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全面推进“四城同建”,为开创我市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