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13来源: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补偿资金的通知》(豫财环资〔2020〕61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省级预留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20〕 118号)下达我市第三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7082.8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抗疫特别国债管理等规定,市政府责成市财政局拟定了相关资金安排意见。同时,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等情况,对第一批抗疫特别国债部分项目拟定了调整安排意见,并编制了《2020年市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请予审议。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