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博体育

图片

关于实施《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10-14来源:

关于实施《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

情况的报告

——2021年6月24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沙澧河建管委党组书记 李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条例》实施以来,市沙澧河建管委紧紧围绕《条例》贯彻落实,强化宣传,完善机制,扎实履行职能,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了《条例》的顺利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是我市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现将《条例》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宣传教育,让《条例》在实践中凝聚共识。

  2018 年以来,市沙澧河建管委采取多形式,多手段,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先后协调资金20余万元,开展《条例》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活动,营造保护景区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一是通过景区电子屏、音响、宣传栏、宣传车、信息平台、委网站每天上午、下午循环播放《条例》内容;二是在全市28路、106路、107路、108路等300多辆公交车上刊播《条例》宣传广告500多次;三是在市电视台《新闻联播》时段每天三次播放《条例》宣传片;四是在35个居民小区设置《条例》图解宣传栏43处;五是编排《条例》戏曲小品,在红枫广场、梨园春广场、金沙滩等人流量集中区域进行演出宣传;六是制作宣传条幅300个、宣传展板20余块、印发宣传彩页10000 多份,设置咨询台20余场次在景区主要节点、广场开展条例宣讲活动;七是印制《条例》宣传手册5000余份,深入景区、社区向市民、游客发放并讲解;八是在漯河手机报设立今日学法专栏,每周两次刊发《条例》相关内容;九是将《条例》内容以微信平台、朋友圈等新媒体形式进行网络宣传;十是《条例》实施一周年期间,在全市 20 余块户外电子屏幕上开展内容宣传。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条例》学习的良好氛围,为《条例》的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自《条例》实施以来,市沙澧河建管委高度重视,在沙澧河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原有人员基础上,成立了22人的沙澧河风景区专业执法队伍,执法队伍的人员组成大部分是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同时,通过与保安公司购买服务,招募12名辅助执法人员,在沿河两岸 36公里管理区域内建立三个景区执法中队,实行区域执法集中处理的景区执法机制。

  二是明确执法职能,规范执法流程。市沙澧河建管委积极与市人大、司法局、市委编办等部门汇报、沟通。为便于《条例》执法,将漯河市沙澧河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加挂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执法大队,职能由原来的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所属的执法机构进行景区执法,改为依照《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查处和纠正违反风景区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同时,认真梳理权责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权、办理执法凭证等一系列程序,明确部门职能,规范办事流程,为景区执法打牢基础。

  三是强化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为了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委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建立《条例》学习台账,设立学习目标。定期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购置执法办案法制类专业书籍,邀请市有关法律专家,对执法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地培训。同时,要求机关各部室、物业、安保等相关单位人员人手一份《条例》宣传手册。通过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选派人员参加执法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无纸化学法与考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及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对“三项制度”、执法责任制、服务型行政执法等内容的学习,使基层执法人员牢固责任、服务意识,从而,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三)严格执法,注重执法实效。

  近年来,沙澧河风景区执法大队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每年定期开展景区秩序提升、经营整治、违法清查、文明服务等各类专项活动,累计劝阻制止市民游客骑电动车进入景区、景区内遛狗、攀折花木、洗衣等不文明行为3000余次;清理景区内店外经营、流动商贩、私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360余起,景区经营环境明显改善、游园秩序持续提升。截止到2020年12月,在《条例》执法专项行动中,先后依法办结侵占绿地、损毁园林、破坏市政设施,及环保治理、河道违法等案件69件,累计收纳罚金11万余元,有效地震慑了景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沙澧河风景区的依法管理。

《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贯彻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市民文明游园素养持续提升。《条例》的实施,得到了广大市民游客的理解和支持,市民游客自觉遵守《条例》、维护《条例》的思想意识不断增强,景区内各类不文明现象明显减少。在《条例》实施过程中,由于我们宣传到位、执法规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广大市民群众的大力配合,对《条例》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从而更加坚定了我们开展《条例》执法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规范景区经营秩序。依据《条例》管理,对景区内经营场所进行统一规范,经营场所私搭乱建、店外经营现象全面清理,流动商贩得到遏制,景区经营环境明显改善。三是景区环境秩序不断提高。通过这些年来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景区内遛狗、电动车、洗衣等不文明行为与往年相比减少40以上,景区内侵占绿地、破坏设施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减明显减少,景区管理规范有序,市民游园安全文明,景区秩序持续提升。在《条例》的监督和保护下,沙澧河风景区开发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服务措施持续完善,景区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景区管理呈现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落实法律责任,强化执法监督。

  为了更好贯彻《条例》地实施,市沙澧河建管委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强化执法监督。

  一是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积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规范,有效避免执法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执法等问题和现象。此外,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案件自评、自查、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逐步形成“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调执法人员,执法检查结果公开”的工作机制,有效避免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确保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公正和公开进行。按照执法主体的职责和权限,严格规范承办机构、办理程序,切实履起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制,推进公正、公开、文明的执法有效开展。

  二是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发挥信息公示作用。落实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由委全体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示公开制度,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同时,认真落实实施《行政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2018年5月,景区执法大队才开展执法行动。在执法行动开展过程中,经常会感觉到时间紧、任务重,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还不深不透,在询问笔录、案宗整理、归档等执法流程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群众文化活动与噪音扰民的矛盾。沙澧河风景区是开放式景区,是全市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景区在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公共休闲娱乐环境的同时,始终也在积极协调解决各种利益矛盾,尽力满足市民群众各方利益和需求。据不完全统计,每天在景区内从事各类活动的市民多达10万余人(夏季),广场舞、戏曲比赛纷呈不断,在极大满足广大市民娱乐、休闲的同时,也不时出现高音喇叭、音响等噪音扰民等不文明现象。根据《条例》地相关规定,由于没有专业的检测设备,及相应的行政职权,我们只能采取教育、引导、劝阻的方式来加以制止,致使一些噪音扰民的现象在沙澧河风景区还时有发生。

  (三)河道内的综合治理,实施较为困难。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河道地管理涉及多个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负责风景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如:目前在景区沙河段还存在各类船只156艘,其中大型船只23艘,小型船只133艘。近些年来,根据市民游客地反映,河道内非法捕鱼等现象时有发生,虽然与相关渔政部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但治理效果不十分显著。

  三、下步打算

  我们将不断加强景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提升队伍整体水平,持续推进《条例》宣传,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将服务型执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班、现场模拟执法等方式,不断提升景区执法人员综合管理水平。以《条例》的实施确保沙澧河风景名胜区环境优美、秩序井然、设施完善、功能完备,为广大市民游客提供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游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