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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10-14来源:

关于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2021年6月24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人选 郭东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请予审议:

  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在脱贫攻坚伟大斗争中锻造形成的“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作为伟大脱贫攻坚精神的践行者,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2020年以来,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较好地落实了审议意见。

  一、关于“加快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的落实情况

  2020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4429户、11007人,贫困发生率由建档立卡之初的6.6%降至0,169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分析明思路。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作出后,市政府根据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市委决策部署,按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分析我市实际情况,明确把审议意见纳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保质保量抓好贯彻落实。

  (二)政策落实全覆盖。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坚持“全覆盖、无遗漏,全落实、无差错”,大力实施专项行动,促使扶贫政策落地落细,促进贫困群众应享尽享。我市没有一起因贫失学、辍学现象;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100%,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达标率100%;健康扶贫政策全面落实,个人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三)多措并举抗疫情。一是落实好带贫企业复工复产。有效推动全市16个扶贫车间和17个省级、市级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全部复工复产。二是落实好扶贫项目建设。2020年全市共安排财政扶贫资金31622.71万元,对接扶贫项目290个,项目开工率和竣工率均为100%。三是落实好农产品销售。疫情期间,累计帮助带贫企业和贫困群众销售各类滞销农副产品100多万公斤、价值911.6余万元。

  二、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落实情况

  (一)优化“造血”培育,促进持续增收。一是“十大行动”推动产业扶贫。深入开展田园增收、电商扶贫、消费扶贫、龙头企业带贫等产业扶贫“十大行动”。截止5月底,全市59个产业帮扶项目全部开工,财政总投资1.54亿元,可带动脱贫户16121户、52685人(次)增收。二是“三知四送”促进就业扶贫。扎实开展“三知”(对贫困户知其名、知其情、知其需)“四送”(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就业扶贫活动,建立劳动力数据库和就业培训台账,月月排查,动态清零。截至5月底,全市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已实现就业23961人。三是“6+3”模式加强金融扶贫。积极推行“政府+银行+企业+基地+农户+保险”“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引导贫困户参与生产经营过程。截至5月底,全市累计发放小额信贷5416户2.99亿元,逾期金额为0;累计发放精准企业贷款2.11亿元,惠及3942户农民群众,带贫率全省排名第六。

  (二)谋划“三个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我市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一目标,谋划“三个衔接”,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一是政策衔接方面。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确保已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人口不致贫,不断巩固脱贫成果;保持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普惠金融、就业服务等各项支持政策与乡村振兴稳定接续,不断增强农村内生发展动力。二是工作衔接方面。出台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近期工作清单》,列出了要抓好的72项重点工作,并以台账方式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标准要求,使基层工作有方向、有重点、有抓手。三是队伍衔接方面。扎实推进机构队伍衔接,保持机构队伍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机构职能,发挥好一线帮扶队伍作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和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持续派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

  (三)强化“真抓实干”,巩固脱贫成果。坚持“早着手、早开局,抓重点、破难点”,争分夺秒、分类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抓提升”。要求各级扶贫部门进一步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深入学习中央、省、市《一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教育引导乡村振兴系统干部提升站位,以归零的心态、奋发的状态,集中精力做好各项衔接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的扎实巩固和拓展提升。二是“高定位”。坚持“高点定位、高树目标”,发挥漯河市“6+8+4”乡村特色产业体系,在充分调研、广泛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漯河要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出经验、创特色、走前列,不断激发各级干部创先争优的意识和奋勇争先的干劲。三是“育长线”。围绕全市坚持“三链同构”,着力打造完善丰满的绿色食品产业生态的总体规划,把发展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契合点和增长点,从项目谋划、载体建设、龙头带动、基础配套、运营管理、利益联结等方面综合推进,形成了产业扶贫同乡村振兴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关于“健全完善扶贫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

  为不断健全完善帮扶长效机制,我们不断强化风险意识,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四个到位”,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一)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基金和民政兜底保障政策的作用,着力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特困供养人员和因突发性、紧迫性问题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

  (二)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建设到位。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稳定脱贫防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把摸排出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作为重点对象,实施动态化监测管理,抓好返贫致贫预警。根据监测预警情况及时因人因户跟进帮扶措施,做到了未贫先防。截至5月底,全市监测对象共1250户3777人,风险已消除1056户3178人,占监测对象总户数的84.48%。

  (三)扶贫资产规范管理到位。对脱贫攻坚以来形成的扶贫资产按照分类别、分年度、分部门的原则,采取实物盘点与核实账务相结合的方式,对扶贫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纳入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目前,我市2013年至2021年5月底共确权登记扶贫资产资金规模约13.37亿元。

  (四)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到位。加强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进一步完善信访服务渠道,着力防控舆情风险。组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活动,全面消除信访隐患。

  2020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我市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被评为“好”等次。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严的要求,全力推进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