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14来源: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通 知
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松林的提请,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通过,任命:
李军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曹志刚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卫东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穆莹莹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王跃民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石笑云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宋跃武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