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14来源: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任免审判职务的议案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提请任命:
李军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曹志刚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卫东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穆莹莹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王跃民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石笑云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宋跃武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松林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