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1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王继周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闫石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 鹏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马俊芳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赵 龙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京安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陈红阳的市财政局局长职务;王喜成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刘群良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寇文启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谷俊武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孙艳芬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刘朝阳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卢国杰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