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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工作评议调查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4-24来源:

关于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工作评议

调查情况的报告

——2021年10月28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第四评议询问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工作评议调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评议询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第四评议询问调查组在刘耀军副主任带领下,通过听取汇报、组织座谈、问题反馈、实地查看、督导检查等方式,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客观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确保了评议询问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个部门对评议询问工作高度重视、全力配合、部署到位,对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了部门工作效能。

  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近年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治理现代化水平,巩固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维护团结稳定大局。一是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充分发挥宗教大数据智慧平台作用,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落实“双暂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市未发生一起因宗教聚集活动而引发的疫情。二是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础。把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乡村振兴、基层组织建设统筹施策、融合推进;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增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度。

  2.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2个。二是深化“同心圆·共发展”活动。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环境,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组织全市19个少数民族聚居村与周边村结对子,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三是抓好清真食品监管。加强清真食品牌证源头管理,有重点地组织清真食品调研检查,维护了我市的清真食品安全。

  3.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健全基层宗教工作队伍。建立健全由1405名乡村“两员”(乡助理员、村协理员)组成的基层宗教工作队伍,全力破解宗教工作基层治理难题,主要做法被确定为全省民族宗教创新工作并交流推广。二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人员、财务、消防、卫生防疫等12项制度。三是提升宗教事务治理信息化水平。在全省率先建成宗教工作大数据智慧平台,全市175处宗教活动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实现宗教工作“信息查询、实时监管、信息交流、数据分析、疫情防控、远程指挥”六大功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思想引领需进一步增强。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治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不够。

  2. 服务有待进一步优化。在推进民族聚居村发展方面,还存在资金、项目统筹不到位,投放资金有限、使用范围较窄的问题;清真食品政策解读不够到位,治理“清真不清”等问题需持之以恒。

  3. 政策法规宣传形式单一。民族宗教工作具有政策性、敏感性强的特点。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对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还不够熟悉,宣传方式较为单一,缺少新鲜的、易被群众接受的新形式,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不够强。

  (三)意见建议

  1. 强化民族宗教工作政治责任。要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通过宗教中国化讲经讲道活动、宗教场所“四进”活动,不断凝聚思想共识;开展整治非法宗教“大宣传、大教育、大排查”活动,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不断巩固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大局。

  2. 引导各族群众共建共治共享。要以国家、省民族团结示范区示范单位为引领,继续深化各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拓宽资金使用范围,引导少数民族聚居村迈步乡村振兴,不断推动各领域民族团结进步。要进一步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坚持开展清真食品经营环境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3. 常态化开展政策法规宣传。要以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引,利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平安建设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和受众群众,着力营造各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展示宗教中国化的具体实践。要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开展宣传培训、举办专家讲座等方式,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强化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近年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当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点,严格落实退役军人政策,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多项工作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先后被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评为“退役军人矛盾攻坚化解”活动先进单位,被省军区、省委政法委评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建立四级服务保障体系。以全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试点市为抓手,建成了四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体性服务机构1414个,落实经费保障230多万元、办公场所2.77万平方米,基本达到“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和全覆盖要求。二是建立“四调联动”机制。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设立“四调两服务”工作室共计71个,先后解决50余件涉法纠纷案件,提供法律援助1550余次。2020年12月9日,我市代表河南省在全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2.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有效提升。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调标政策。为市直440多名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及时发放补助,缴纳了养老医疗保险费等,确保了全市1100多名企业军转干部的整体稳定。二是积极帮助退役军人就业。2019年以来,先后举办了11场形式多样的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其中2020年度退役士兵返乡欢迎仪式暨冬季专场招聘会和2021年“春风行动”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引发各方持续关注,被省、市多家媒体报道,累计促成就业1150人。

  3. 退役军人信访形势逐步好转。探索建立、完善了具有漯河特色的“6﹢N”(政法委、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相关部门)会商研判机制和涉军案件逐案评查机制、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等工作机制,推动了一大批涉军重大复杂问题的解决。2018年全市赴京登记220批322人次,2019年47批60人次,2020年5批10人次,连续两年下降80%以上,2021年至今赴京登记6人次,为历年同期最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需进一步拓宽。对退役军人的培训针对性不够,培训方法简单;提升退役军人就业率方面措施不多,特别是缺少具体的支持办法和措施;退役军人创业贷款方面扶持力度有待加强。

  2. 四级服务体系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对县区及功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基层服务站指导督促不到位,服务站开展活动形式还较单一,引导教育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发挥作用方面还没有实现常态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信息平台推广尚欠缺,运用程度低;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在舆情管理工作方面有待加强,需及时收集相关网络舆情。

  3. 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措施还有待创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军地联合调解”四调联动机制还不够完善,为退役军人提供的法律咨询、援助还未实现常态化;对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前谋划不够。

  (三)意见建议

  1. 加强就业创业扶持。要依托各类职业院校等教育资源,建立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和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相衔接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扶持退役军人创办中小企业,保证其金融和税收优惠应享尽享。要探索成立就业创业指导团队,用好用活“两库一平台”。要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

  2. 发挥服务保障职能。要切实发挥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功能作用,加强对县区及功能区服务中心和基层服务站督促指导,丰富服务中心(站)活动内容和形式。要依托“兵暖沙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并全力培养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树立退役军人典型,引导退役军人弘扬部队优良传统,传递正能量,传播好声音,真正做到“退伍不褪色”。要结合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主责主业,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和网络舆情收集上报。

  3. 强化合法权益维护。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畅通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法律帮扶渠道,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形成救助帮扶合力,切实把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好、工作和生活保障好。要加强对年度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提前入手、提前谋划,及时制定年度安置方案,确保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近年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聚焦“两抓、两点、两园、两突破”等重点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发展大数据产业,推进“数字漯河”建设,创新性建设了全国首家食品云,成功上线全国首家食品行业标识解析综合型二级节点、全国第二家“星火·链网”骨干节点,并高质量开展“互联网+监管”、电子证照应用、首批新型智慧城市、政务服务一体自助办和智慧社区建设等多个省级试点工作,被授予“2020年度河南省数据归集共享应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仅今年已动态调整我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5次,涉及市县14家政务服务部门21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二是积极开展“四减一优”。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优流程,提高不见面审批事项和即办件事项占比率。全面对接河南省统一受理平台,接入806个“全豫通办”事项。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最长审批时限由88天压缩至66天。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试点工作。全市具有监管职能的27个市直部门已录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我市“互联网+监管”工作经验在全省系统中被推广宣传。

  2. 以大数据产业赋能企业转型。一是建设中国(漯河)食品云平台。搭建完成基础云平台,完成4项应用建设,同步启动云上食博会本地化、第四方冷链物流平台等项目建设,已在第19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上实现了553家参展企业与客户“云见面”“云签约”。二是推进“星火·链网”骨干节点和食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目前“星火·链网”骨干节点建设方案已通过国家信通院评审;食品行业标识解析综合型二级节点基础平台已建成。

  3. 以大数据平台打造智慧城市。一是建设全市政务“一朵云”。目前全市已有28家单位78个信息系统迁云上云,基本实现全市政务云资源的集中调度和统筹使用。二是建设“漯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截至目前,累计进驻373家服务机构,运行工程建设、土地招拍挂等各类项目35个。在今年5月26日召开的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上,“漯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荣获“2021数字政府管理创新奖”。三是建设“雪亮工程”。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重点单位、要害部门的技防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城市与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目前已完成90%前端感知系统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务服务效能需进一步提升。“四减一优”还需加强,部分基层大厅仍存在告知不清楚、群众来回跑、反复提交材料等现象,离“一窗通办”和“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部分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作用发挥不够,不能很好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化服务。

  2. 数据互联融通共享仍需加强。推进数据资源归集共享的工作机制不够优化,城市级数据中台和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尚未完全建成,在推进各类数据归集、融合共享和开发应用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数据孤岛”问题仍然存在,部分政务服务部门自建系统还未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尚未与国家、省垂建系统全部实现互联互通。

  3. 大数据平台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推广渠道单一,宣传力度不够,数据共享数量、质量与平台建设要求还有差距,同时入驻平台金融产品较少,信贷业务数据指标较低;大数据产业尚未形成规模,智能园区赋能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功能还需提升。

  (三)意见建议

  1. 不断加大政务服务工作力度。要持续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优化再造服务流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确保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应进必进。要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市县区一体化,将市县两级各部门单办业务全部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要切实发挥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作用,着力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2. 全力推动数据信息资源共享。要根据《漯河市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数据管理相关制度,形成数据共享标准规范,并从政务信息项目建设源头加强管控,做到各部门新建政务信息系统时同步开展与城市级数据中台对接工作。要积极推进城市级数据中台建设,完善中台两大门户、三大能力中心、五大基础平台功能,推动各部门数据向大数据中心汇聚,实现跨部门、跨层级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换。

  3. 进一步发挥大数据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要加快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积极推动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与城市级数据中台对接,为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提供全栈式的数据支撑;通过引导推荐、系统对接、广泛宣传等多种手段,提升平台用户量;通过加强与市金融局沟通协作,推动金融机构上线更多金融产品。要加快我市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建设进度,同时谋划推进南威科创园项目,推动我市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要以省级智慧社区试点建设为契机,加快完成市级智慧社区管理平台及智慧小区管理平台建设,提升群众生活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