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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及运营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4-24来源: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及运营情况的报告

——2021年10月28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红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漯河市国有资产管理及运营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020年末,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58.9亿元,负债总额37.6亿元,净资产121.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8.8亿元,占12%,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40.1亿元,占88%。

  2020年末,县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36.2亿元,负债总额44.4亿元,净资产91.8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1.1亿元,占23%,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05.1亿元,占77%。

  汇总市直和县区情况,2020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95.1亿元,负债总额82亿元,净资产213.1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9.9亿元,占17%,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45.2亿元,占83%。

  截至2020年末,全市共有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16.2亿元,主要包括:政府储备物资518万元,公路6111.4公里,航道13.5公里,市政基础设施14.4亿元。全市共有文物资产5235处/件,不可移动文物472处,可移动文物4763件。

  (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市财政局(国资委)根据市政府授权对授权企业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目前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有6家,另有46家企业分布在各主管部门和县区监管。

  2020年末,全市汇编范围国有、国有控股及机关直接持股的参股企业资产总额740.7亿元,负债总额471.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69.4亿元,资产负债率64%;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8.6亿元,利润总额2.4亿元。

  2020年末,统计范围内企业国有资产增长率21%、资本积累率为18%、年末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269.4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21%,企业营业总收入增长42%。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

  (三)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含国有资本的单位共8家,系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其中:市直1家,县区7家。

  2020年末,8家企业资产9亿元、同比下降0.02%,负债1.6亿元、下降4%,所有者权益7.4亿元、增长1%;实现营业收入2302万元、下降35%,营业支出2029万元、下降25%,营业利润273万元、下降67%,利润总额285万元、下降67%,净利润7万元、下降211万元。年末不良资产2856万元(主要是债权类不良资产),占资产总额比率为3%。总体来看,担保类金融企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正常经营比较困难。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截至2020年末,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共有土地、林木和矿产三大种类。

  土地资源方面,全市土地总面积403.9万亩,其中国有土地面积35.9万亩。耕地面积为285.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39.1万亩。全市各类湿地总面积约8万亩。

  林木资源方面,全市有林地面积34.3万亩,林木覆盖率达26%,生态廊道绿化率达90%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0%以上。

  矿产资源方面,我市矿产资源比较匮乏,主要以岩盐、地热矿产为主。累计查明岩盐资源储量约400亿吨,地热储量600万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及运营工作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及运营情况。一是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出台应对疫情30条措施,制定实施细则,鼓励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全市减免房租99万元,有效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切实执行上级关于疫情防控资产高效配置的政策,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紧急配置救治器械、医药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资产,实施先购置后到财政部门备案程序,快速高效保证开展疫情工作的需要。二是加大资产调剂力度。全年共调剂划拨133家单位1063宗资产,金额1.3亿元,有效避免国家财政资金的浪费,降低政府运行成本。三是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对我市闲置不动产进行排查摸底,根据使用情况,进行科学分类,提出不同的盘活方案,组织将8处可盘活资产,估值约1.2亿,划转到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四是做好机构改革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依据工作安排和需要,高效完成了盐业系统等全市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中资产清查审核,环境检测系统及全市法院检察院上划单位资产清查批复工作。

  (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及运营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监督,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完成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强化统计数据分析运用。坚持月度财务快报汇总分析,动态掌握企业财务状况,及时整顿下属公司超范围经营,防范企业财务和经营风险。二是优化产权结构,逐步退出无竞争优势领域。突出管资本职能,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市国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全年实现利润347万元,国有资本收益率46%;结合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推进,将盐业系统有效资产和“僵尸”企业资产整合至发投集团;指导技师学院依法清算注销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依法解决淞江机械工业园原资产转让遗留问题。三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完善职工福利保障体系。指导有条件的监管企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审核批复了国信资产运营中心企业年金方案。四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助力企业发展。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健全了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建立适应小微企业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引入外部董事,完善了产权交易公司董事会;加强对改制关停企业的监管力度,更换了热电厂法定代表人。五是推进改革攻坚,增强企业活力。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和扭亏无望企业市场出清;完成驻漯央企“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和分离移交;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及运营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注重以管资本为主,不断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严格落实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制度,明确产权转让监管、资产评估监管,加强金融企业管理,防止国有金融资产流失。二是扎实开展基础工作。按照统一规制、分级管理原则,组织开展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决算汇总分析和绩效评价,及时掌握全市地方金融企业经营情况,指导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竞争能力。三是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强化企业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加强风险源头控制,督促地方金融企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运营情况。一是严格依法依规保护自然资源。完成了大棚房整治、违建别墅清查和“违法占地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任务。在全省创造性地提出了土地违法违规“四双”机制,即“双暂停”“双扣减”“双追究”“双处罚”机制,严格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从严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有效遏制了违法占地行为,基本实现了违法用地零发生。二是扎实推动森林漯河生态建设。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启动《森林漯河生态建设十年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实施沙澧河生态景观带、城郊生态防护林、生态廊道、农田林网、村镇绿化、森林抚育等中央、省、市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全市完成营造林4.3万亩,圆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三是建立市县两级湿地保护机制。制定《关于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机制的意见(试行)》,按照生态优先、统筹协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综合性保护等原则,根据调查结果,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划定湿地保护小区范围,制定湿地保护小区规划,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设立界桩、界碑及湿地永久性标牌,明确保护小区范围。四是认真开展漯河市国土空间规划。全市补充耕地储备项目通过省厅备案占补指标19756亩;全市增减挂钩项目入库备案8192亩(含3300亩B类复垦券),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10992亩。上报项目用地14923.5亩,着力保障了许信高速公路、新西环道路、沙澧连通二期、双汇总部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五是合理实现土地资源资产转换。编制完成《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2021三年滚动计划和2020年度经营性土地储备计划》,进一步完善土地收储机制。市区范围内新增经营性用地纳入土地储备库面积3585.5亩;全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72亿元,规划配套费收入1.1亿元,国有土地年收益金519万元。六是有效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我市累计查明岩盐资源储量约400亿吨,设计生产能力242万吨/年,实际生产岩盐矿155.9万吨/年,工业总产值39139.8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一是全过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单位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标识(标签)化管理,造成管理混乱。一些单位未经审批出租出借房屋、处置收入上缴不及时等。资产管理和资产处置不规范,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存在账外资产未纳入管理的情况。土地、房产等产权不清,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无法掌握其资产实际情况。待报废资产未及时核减,部分单位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造成账实不符。三是应急医疗物资生产储备存在短板,资源资产统筹共享仍待加强。疫情防控开展过程中,疫情防控资产管理水平不高,表现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投入力度较低,建设不完善。医疗卫生等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率较低,单位间、地区间资产统筹使用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企业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企业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形成,考核奖励及免责机制不够健全;存在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资本出资人职责不明确、长期发展战略不明确、专业管理人才不足等管理问题。二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董事会的考核和外部董事的选拔、任用和评价机制不完善,尚未建立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大型企业集团经营者的行政化管理色彩还依然存在,市场化的企业经营机制尚未实现。三是经济布局结构还不尽合理。我市国有企业大多仍分布在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等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比较低。截至2020年底,我市国有企业科研投入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技术创新能力比较薄弱,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知名品牌,从外延式扩张模式向内涵式增长模式转变的任务相当艰巨。四是金融企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缺乏科学完整的风险和评估分析系统,一方面资本金补充机制不健全,导致政策性担保公司资金流动率偏低,不能有效长期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另一方面,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率较低,有的全年的保费收入也弥补不了一笔代偿业务的损失。同时,担保公司在与银行合作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没有形成风险分担机制。五是担保公司困难加剧。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难度加大,担保代偿显著增长,代偿回收率下降;合作银行对受保企业授信额度作出调整,贷款金额只减不增,担保业务萎缩,担保公司经营困难。我市8家年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规模小,注册资本在1亿以上的有3家,其余5家均在5000万左右。政策性担保公司年担保收费低,2020年担保费平均收费标准是:1%-2.89%,担保放大倍数是:1.26-3.11不等。

  (三)国有自然资源方面。一是国有用地规划编制科学性仍需完善。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等6个产业聚集区的项目还不同程度存在批多建少、建设低层厂房等粗放用地现象,土地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县区耕地保护意识淡薄,耕地建房、一些公益基础设施还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耕地保护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湿地保护任务十分艰巨。全市湿地保护面积12054亩,湿地保护率14.93%,与省委省政府“森林河南”建设方案中下达我市的湿地保护目标任务(湿地保护率到2022年达到50%)相比差距较大。三是自然资源执法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层执法人员对执法业务接触时间短,业务还不够熟悉,执法力量薄弱,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一是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出台管理制度,明确对外出租出借审批流程,加强对外出租出借管理和监督。加强监督检查,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单位及时处置待报废资产,敦促入账,避免出现“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等情况。二是继续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大力推进国有资源整合,积极寻找闲置资产盘活方案,注入城市投资集团,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配合组建市国投集团,放大国有资本影响力,构建大财政、大国资格局。三是持续完善疫情防控资产管理。加强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疫情防控资产登记台账,完善疫情防控资产的管理及处置,监督疫情防控资产入账情况,对可重复使用的疫情防控资产,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按权限统筹调剂使用、公开拍卖或捐赠;对报废、报损的疫情防控资产进行集中统一处置,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流失。四是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强化职能定位,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管理人员资产管理水平,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二)持续加大改革力度,长期建设健全市场体系机制。一是加快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我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信息建设,形成上下联动的国资国企信息化监管体系。到2022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市本级国资监管机构和所监管企业的全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国资国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实时动态监管体系。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贯彻中央关于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等5条要求。把实现“三能”(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作为标志性工作来抓。重点推进落实市城投集团、市发投集团等市管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推进以工资总额预算为基础的用工市场化改革。三是持续优化国有资源配置。清理退出不具备优势的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是继续推进市农机公司等剩余“僵尸企业”处置。四是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重点是推进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以及市经适房中心等企业公司制改革。

  (三)加快构建地方金融企业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化解国有资产经营风险。一是积极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监督产权流转,加强对辖区内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管理,明晰委托代理关系,形成科学规范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架构。二是逐步建立补偿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资金补充机制,对政策性担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资本金投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授信额度与支持力度,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保证担保公司的持续运营。三是不断推进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优化薄弱环节与管理漏洞,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相互衔接制衡的风险治理机制和风险管理制度,以风险管理驱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健康可持续开展。

  (四)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发挥自然资源资本能效。一是全力提升耕地保护能力。完善土地管理保护共同责任体系(土地执法、违法占地整改、耕地保护),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土地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党委“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责任严追”的责任要求。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完善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加大耕地后备资源储备开发力度,科学制订和下达补充耕地计划。二是推动土地集约化利用。坚持加快把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作为破解资源约束的主要途径,摒弃资源依赖型、粗放扩张型发展模式,走节约集约、科学发展之路,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开展一次产业集聚区土地节约集约专项整治行动,对产业集聚区批而未供、疑似闲置土地、低效用地数据等情况进行核实,澄清底数、细化类型、量化整改标准、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单位,集中整改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加强湿地保护与建设。开展湿地管护、湿地公园保护管护能力和基础设施等建设。在重点湿地区域,开展湿地补水、水生植被恢复、水位调控、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保护管理基础设施等建设。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工程,完成“森林漯河”建设省定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中原水城建设。四是构建自然资源管理执法监督体系。继续执行“四双”机制,形成理论体系,打造出漯河执法模式。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规用地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未报即用、违法占地、搭车用地的行为;不断完善执法监察体系建设,落实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公开通报一批违法案件;按照“人员、装备、制度、素质”并重的原则,执法力量下沉一线,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近年来,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及运营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两个上台阶、四个走前列、两个大提升”的重要部署,争当全省“奋勇争先、更加出彩”排头兵,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