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博体育

图片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4-24来源: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21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耿高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现将市七届人大履职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报送备案有关情况

  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根据立法法、监督法等有关规定,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四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届以来,截止2021年12月上旬,法工委共接收报送备案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47件,其中,市政府规章1件,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46件。从报备情况看,报送机关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通过报备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报备工作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注重探索创新,将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攻坚指挥部出台的具备规范性文件要素的通知、办法等纳入报备范围,在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扩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开展审查有关情况

  (一)及时纠正滥报做法。法工委接收报备机关报备的文件后,首先对接收文件进行审查甄别,对不具备规范性文件要素的报备文件当作非规范性文件另册登记处理。本届以来,法工委共接收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文件103件,经审查甄别均为非规范性文件。2020年以来,法工委不再要求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不具备规范性文件要素的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既有效减少了市、县(区)两级人大备案审查工作中的无效劳动,也从根本上改变了备案审查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宁可错报不可漏报”的滥报做法。

  (二)认真落实“有备必审”。对于符合规范性文件要素的147件报备文件,法工委依照职权,积极主动进行审查。经审查,没有发现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违背法定程序的问题,也没有发现违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等问题。目前,法工委已对147件规范性文件全部予以备案登记入库。

  (三)扎实推进审查惠民。本届以来,法工委共接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2件,按照“有错必纠”的要求,依法先后审查纠正了某市直部门扩大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支出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纠正了某县政府涉嫌垄断农业保险的规范性文件,有力地维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专项审查清理有关情况

  本届以来,法工委认真开展特定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审查清理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涉民法典、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计划生育、疫情防控等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清理。2017年10月底,对我市将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废除了《漯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第五条相关规定,维护了法制统一和公平的市场规则。2020年以来,重点对涉疫情防控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筑牢疫情防控法治防线。今年9月以来,根据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开展了涉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查,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有关情况

  (一)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围绕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创造性提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问题清单制度”,将重点审查的内容细化为13种情形,有效提高了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这在全省市级人大中属于首创。

  (二)着力推动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智慧人大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在全省率先建成了漯河市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以河南省立法与备案信息平台下延为契机,先后注册市、县区、乡镇街道报备专员账号81个,构建了覆盖市、县、乡三级人大和“一府两院”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系统。通过平台直接向河南省人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报备规范性文件148件,并同步建成了漯河市人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实现了电子化备案存档。

  (三)全面加强能力建设。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积极参加全国和省人大组织的专业培训,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专题调研,不断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2019年6月,在河南省首届地方立法论坛上,法工委提交的《精准立法的漯河实践》研讨论文进行了会议交流,备案审查问题清单制度等内容引起广泛关注。2020年10月,法工委按照省人大要求,将我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形成4个备案审查典型案例,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第一轮备案审查案例交流。在全国和省人大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法工委先后对《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草案提出136条修改意见,被直接或间接采用30多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河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有了“漯河声音”。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备案审查工作事关国家法制统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的新要求,下一步,法工委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基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规范,严格审查程序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同报备机关的沟通协调,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运机制,适时对《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进行修改。

  (二)守正创新,持续提升数字化水平。以漯河智慧人大综合信息平台为依托,积极对接河南省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优化提升智慧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各项功能。进一步扩充漯河市人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力争将我市县(区)以下人大、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全部入库。加大备案审查业务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备案审查数字化水平。

  (三)全面推进,扎实提高备案工作质效。强化对县(区)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扎实做好打基础、抓基层工作,尽快实现全市备案审查工作专人具体负责、列支专项经费、配备专用设备、接通专用外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