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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时间:2022-04-24来源: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

决议(草案)》的说明

——2021年12月21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市司法局局长 张俊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以下简称《决议(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决议(草案)》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自1986年区划以来,我市已连续实施7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市人大常委会也相继作出了有关决议。35年来,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文化,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加快推进法治漯河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经济社会进入新发展阶段,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对于贯彻市八次党代会精神,推进现代化漯河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今年6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9月26日,省委、省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11月8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实现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司法局牵头起草了这个《决议(草案)》。

  二、《决议(草案)》起草思路和过程

  《决议(草案)》在贯彻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要求的基础上,立足我市实际,着眼于我市“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注重总结吸收我市“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对“八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对象、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提出要求,力求对今后五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

  我们坚持“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草案)》起草工作一体推进。在去年下半年全市“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期间,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组成调研小组,深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进行调研,全面了解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为使“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草案)》有机衔接对照、更加全面具体,既符合国家、省“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又能突出漯河特色,我们下发了“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全市范围内征求意见和建议。经汇总梳理,共征求到意见建议33条,采纳30条,形成了“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草案)》。目前,“八五”普法规划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决议(草案)》也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决议(草案)》主要内容

  (一)聚焦重要普法内容。《决议(草案)》第一条、第二条提出,要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要突出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要围绕我市“十四五”目标任务,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平安漯河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突出重点普法对象。《决议(草案)》第三条提出,实施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突出五类重点人群学法守法用法。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三是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四是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五是针对农民工、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强化普法责任和工作措施。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任务和措施,《决议(草案)》第四、第五、第六条提出,一是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变。注重运用舞阳农民画这一特色载体,实施法治农民画培育推广工程,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二是深入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三是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实施“以案普法”教育工程,加强对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法治解读。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培育壮大社会普法力量。

  (四)强化组织实施和评估检查。普法工作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决议(草案)》第七条强调,要把普法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要求,作为领导班子综合实绩、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注重动态监测,开展中期评估,进行终期验收,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

  以上说明和《决议(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