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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4-24来源:

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21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徐改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8月26日,立博体育第四十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对报告进行审议并出具审议意见。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推进,以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促进完善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精神,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县区各部门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上年审计查出的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回头看’,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的审议意见,把审计整改作为提升治理能力、解决风险隐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为目标,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着力巩固、拓展和提升审计整改效果。责任落实更加精准有力、整改协同更加高效畅通、标本兼治更加突出深化。

  一是系统谋划、整体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扎实整改到位,先后38次就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刘尚进书记在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批示“要确保逐项整改到位”,并对报告中6项具体问题逐一作出整改批示。市人大开展整改结果跟踪调研,现场督办核查审计整改。市政府召开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周交办”事项,强力推进。

  二是协同联动、完善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建立《中共漯河市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与市委巡察办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巡察与审计工作联动的办法》,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共同制订了《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与市纪委、市审计局等机关和部门协作办法》,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审联动机制的意见》。通过巡审结合、督审协作、财审联动,推动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三是细化责任,狠抓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审计整改联席办、市审计局制定了《漯河市审计局审计整改检查督促工作办法》,统筹安排整改;向市直单位和县区政府印发整改函和问题清单116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精准推进整改;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对近三年204个审计项目的整改结果逐一核实,强化持续整改;为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减少屡审屡犯现象,建立“审计联系服务单位”制度,日常规范整改。

  四是举一反三、提升成效。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坚持源头治理、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短期内可以整改到位的问题,坚决立行立改、边审边改;对暂时不能全面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对涉及全市性、行业性和普遍性问题,由相关主管部门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研究解决。目前,已经有15个部门在媒体上公告整改结果,其他部门正在陆续进行公告,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80项问题,已整改到位261项,19项正在持续整改。通过整改,促进医保基金统筹到位30479.87万元,上缴国库资金2404.49万元,加快资金拨付使用49334.26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5653.26万元,调账处理136.92万元,避免或挽回损失313.83万元。推动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落实落地36项;根据审计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制度54项。移送14起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已有4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一)市级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管理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问题7项,已全部整改。一是市财政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市级部门零基预算管理改革方案》,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多渠道盘活存量资金,已对截至2021年1月底仍未执行完毕的部门结转资金全部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市财政局已将清算完成的土地收入和执收单位确认的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三是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市财政局加强对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督导指导;并联合审计部门审核了77个部门的整体绩效目标和3000多条项目绩效目标,并督促单位对绩效目标进行修订完善,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意识,做到应评尽评,进一步提高绩效自评的真实性、准确性;建立“政策课题研究、信息化建设、招商引资”等30余类绩效指标,推动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科学合理、细化量化。

  2.关于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问题70项,已整改到位68项。针对预算编制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任务,做好事前调研和测算,细化支出内容,准确编制年度部门预算;针对项目进展缓慢、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分析原因,加快项目进度,市交通运输局已将目前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资金1102.34万元交回市财政;针对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今年以来8个部门已制定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自评;针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超范围、超标准列支等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在审计期间已全部整改。2项正在持续整改的问题,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专项债券资金闲置6344.72万元,目前幸福渠周边土地收储项目实施方案已正式定稿,市土地储备中心的项目预算报告已编制,将适时启动土地征收工作;二是市城市展示馆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积极推进。

  3.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问题8项,已整改6项。针对地方政府债券未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问题,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做出批示,将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周交办”事项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审计局多次深入县区督导进度。已拨付债券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25187.09万元,收回市财政重新安排资金3000万元,3个项目已完工。2项正在持续整改中的问题,一是郾城区的淞江产业集聚区大健康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和裴城镇一二三产融合乡村产业升级示范项目,涉及资金27400万元,正在进行前期土地供应和摘牌工作;二是临颍县的冷链物流基地项目,涉及资金6800万元,项目设计变更已完成,土地已组卷报批。

  4.关于抗疫特别国债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问题8项,已全部整改。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全市审计机关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持续跟踪审计,每月对相关县区政府印发整改函,要求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审计期间,资金分配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已全部调整项目;3个区的5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区域诊疗中心项目,省卫健委今年6月已和市政府签订协议,目前资金已拨付。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中共发现问题66项,目前已整改65项。各县区出台扶贫、脱贫攻坚方面制度措施7项,督促6个产业集聚区出台了各产业集聚区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5个县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加快开展,促进医保基金统筹到位30479.87万元,促进资金拨付3277.87万元。1项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临颍县木材干燥窑项目租金234.45万元尚未收回,目前临颍县已成立专班,制定工作计划,立争早日解决。

  (三)村级资产资金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以来,为健全审计监督体系,消除村级审计监督盲区。市审计局对发现问题整改紧密跟进、加强指导,各县区每周汇报进展,市审计局每周公布成效。定期通过视频会、现场会等形式召开全市乡村审计工作交流会。目前,报告反映的36个村的12类问题已全部整改。一是村集体资产管理有所改善。召开村两委会议讨论整改措施,采取补记入账、调整账目、完善合同等方式,对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二是村级财务收支逐步规范。各村已补充完善财务手续、重新取得合规票据、将扶贫项目资金登记入账、收回集体资产租赁费,1个村正通过法律手段收回土地,追回租赁费,1个村资金账外运行问题已移送纪委处理。三是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相关村建立内控制度21个;各县区加强“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的培训学习,完善决策程序。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全市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问题18项,已整改15项。一是市直和5个县区报销的限制用药费用439.33万元已追回、限制类医疗技术涉及医保报销金额10.62万元已缴入医保基金专户;二是郾城区已将多支付的医保基金10.81万元收回;三是市直和2个区医疗保险基金账户少计利息189.6万元已全部补计到位;四是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医保待遇0.54万元已退回;五是2个县财政已足额拨付补助资金700.25万元。持续整改的3项问题,主要是5个县区273家单位欠缴职工医保的问题,目前227家单位已补缴671.12万元,4家单位已不存在或核销不需缴纳,3个县区对42家单位正在追缴中。

  2.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问题11项,已整改6项,一是人社部门已将不符合条件人员和企业多享受的养老保险资金全部收回。二是已全部清退在个人账户沉淀的资金16.83万元。三是1个县已足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960万元。四是1人违规办理提前退休,骗取养老金35.33万元已全部退回,相关人员已移交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处理。持续整改的5项问题,主要是市直及4个县区127家单位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问题,目前已整改94家,补缴养老保险费899.06万元。对33家未补缴到位的,市人社局已向税务部门印发《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函》,督促税务部门加快征缴。

  3.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3项问题,已整改2项。棚户区安置房396套已全部完工;11户购买住房后已将公租房退出。临颍县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等三项制度,加强管理,完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1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临颍县爱义置业公司收取安置房差价款156.38万元尚未上缴国库。

  4.全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8项问题,已全部整改。5个县区已拨付改造资金12302.13万元;对项目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县区组织排查,并全面整改;项目竣工资料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重新收集、整理归档;临颍县、源汇区、召陵区等3个县区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统一移交后,各县区住建部门对1家责任公司进行了约谈,对11家公司罚款22.82万元,将8家公司列入“黑名单”。

  5.市级污染治理资金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问题2项,已全部整改。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国家和省资源优化、平台整合的要求,将重污染天气应急车辆管控平台纳入机动车“天地人车”一体在线监控系统,两个项目的280万元资金统一使用,目前项目已建成并验收通过;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06万元市财政已调整资金用途,重新统筹安排使用。

  6.2013年至2020年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奖补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问题4项,已全部整改。审计中督促2县财政拨付奖补资金765.24万元;2个县区的220套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已开工并基本建成;1个县已按规定配备基本生活用具;1个县建设了化粪池及排污管网,6所中小学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已全部提交财政部门办理决算,目前已完成4家。

  7.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费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问题4项,已全部整改。市人防办制定出台《漯河市人民防空工程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人防审批手续办理流程的通知》等12项制度措施,加强人防工程审批管理;11个项目已补办人防手续,27个项目正在处理,22个项目正在调查取证;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15个项目,已备案13项,2项已下达下达备案告知书,尽快完成备案;人防工程维护不到位的问题,已组织排查、分类整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251.41万元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市人防办持续推进对二级单位的企业化改革,规范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按规定使用人防易地建设费。

  8.地方储备油储备粮资金、市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问题8项,已全部整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出台《漯河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等3项制度,完善储备粮监管机制,加强轮换管理;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通知》、《关于调整市级储备油承储企业的通知》,取消雪健公司、天宇油脂公司的市级储备粮储备油承储资格。市文明办加强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科技创新券政策,借鉴周边地市经验,调整科技券支持范围,提高兑付率;4个县区已将研发补助资金788.48万元拨付到位。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问题5项,已全部整改。市城投公司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后再开工建设;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分别采取措施,规范管理;6个道路工程项目已进行财务竣工决算;9个完工项目已全部办理备案。

  2.中华汉字文化名城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问题7项,已全部整改。13个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目前1个项目已终止,12个项目正在加快推进;3个工程项目“四证不全”即开工建设的问题,1个已办理完毕,1个正在办理,1个已调整规划;2个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未按规定招标的问题,相关县区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1个工程项目涉嫌转包、施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县区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予以规范,并对8名责任人严肃处理,对责任公司提出严厉批评并纳入黑名单;3个已投入使用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的问题,2个项目已编制完成,1个项目正在编制中。

  (六)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问题12项,已整改11项。

  源汇区沙澧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编制不科学的问题,为2017年编制的土地规划,在本轮全市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期间,已将不符合规划的土地全部调整到位。

  6个产业集聚区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发区、郾城区等县区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研判、逐宗核实、分类处置。对征而未供土地,主要通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和项目建设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对围多建少情况,源汇区、召陵区等县区核实情况后,已督促相关企业完善手续、加快建设进度。

  源汇区57家规模化养殖场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未缴纳水资源税的问题,区政府督促水利部门已对57家养殖场及85眼自备井进行逐个排查,其中8家已停业,40家已接入农村安全饮水管网,9家自备井已安装计量设施,办理了取水许可,足额征收水资源税。郾城区林业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采取措施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

  1项正在持续整改的问题,主要是郾城区农业水价改革中存在的计量设施安装任务未完成的问题,郾城区正积极组织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

  2.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反映问题27项,已整改到位23项。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连续两年在全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单位重要资产清查工作。目前,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正在持续整改中的问题4项,一是市供销社下属5家企业的42.39亩土地、764.73平方米房产未入账的问题,手续正在协调办理中;未按时收回出借资金600万元的问题,目前已收回本息313.18万元,其余300万已重新签订还款协议;对3家所属企业投资350万元无收益的问题,已研究措施、强化管理,争取早日实现收益。二是源汇区44家单位13处办公用房无土地证,43家单位15处办公用房无房产证且未登记入账的问题,目前源汇区已将行政服务综合办公楼作为问题楼盘,纳入区问题楼盘化解工作任务,正在按照相关程序推进。

  三、持续整改情况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19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对此,市政府将加大督办、协调和核查力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市审计局也将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认真全面听取有关县区和部门单位的意见,实事求是,分类解决、高效推进。一是对属于体制机制方面问题,需要在深化改革进程中推进整改。如郾城区农业水价改革中存在的任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持续深入推进,统筹力量加以解决。二是对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影响较大的问题,需要兼顾多方因素持续推进整改。如个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长期未开工、未建成,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等问题,受整体规划调整、地块落实、项目单位变更等因素影响,进展较慢,需要根据情况,加强政策支持,稳步推进加以解决。三是对管理机制统筹不够到位问题,需要部门之间加强衔接推进整改。如部分单位拖欠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的问题,主要由于相关部门之间工作街接与沟通不够,需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四是对历史遗留问题,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整改。如源汇区 44 家单位13 处办公用房无土地证,43家单位15处办公用房无房产证且未登记入账、市供销社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等,涉及时间久远、情况复杂、人员更新等,需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长期关注、阶段推进、逐步整改。

  对以上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分类制定措施。进一步系统梳理、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类型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对形成时间较长、原因复杂、管理机制不够协调的问题,要求有关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协作贯通,加强上下联动、督查督办,合力推进。三是继续强化督导检查。持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紧盯问题、加强跟踪,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推进缓慢的问题纳入政府“周交办”事项,强力推进;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建议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所有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奋勇争先担使命,更加出彩当前锋,为推动漯河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现代化漯河建设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