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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第二督办组关于代表所提重点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4-24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第二督办组

关于代表所提重点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21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陈会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第二督办组,向常委会报告代表所提重点建议集中督办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第二督办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成山、焦红艳、刘耀军的带领下,分别对《关于建立漯河市金融大数据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关于加快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3件重点建议进行了督办。现将督办情况分别报告如下:

  一、关于建立漯河市金融大数据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该建议由市人大代表李益民、万智勇等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联名提出,建议主办单位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协办单位为市金融工作局。针对建议提出的“明确部门职责、建成“政金企服”四方融合之家、打造金融大数据平台、完善政府主导的小微企业征信制度”等内容,市政府及建议承办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调研了解需求。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组织发改、工信、部分金融机构和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并到企业实地走访,了解需求,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二是积极行动搭建平台。6月份,我市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正式上线,包括金融服务数据库、大数据风控平台、企业业务管理平台、金融机构业务管理平台、政府部门业务管理平台、可视化大数据分析系统等功能模块,完成了与河南省“信豫融”平台和国家“信易贷”平台对接,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人社局创业贷平台业务对接,实现了多个平台统一用户资源共享。三是多措并举初有成效。通过市数据中台采集了市场监管、失信被执行人、社保、纳税、水、燃气等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累计达到1000万余条。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工商银行联合推出金融产品“中标贷”,目前已实现授信放贷30笔,放贷总额8024万元;与市人社局创业担保中心联合在平台上线“创业贷”,目前已实现授信放贷11笔,放贷总额1285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数据归集不够,入驻金融机构少,上线金融产品种类少,平台信用评级无法与银行对接,金融政策支撑不足,平台作用并未真正发挥到位。二是没有形成部门合力,相关部门没有出台相应的办法督促各金融机构入驻与发布金融产品。三是尚未全面启动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

  (三)建议

  考虑到要实现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的实质性运营,真正发挥平台价值,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还需要做大量工作。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不进行满意度测评,明年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二、关于加快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议的督办情况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该建议由市人大代表李香稳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建议主办单位为市金融工作局。针对建议提出的“整合、建立民营小微企业普惠金融风险补偿金,切实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等内容,市政府及建议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加快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成立了工作管理机构。市政府成立了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资金运作进行监管。二是设立了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并制订了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和各县区、功能区共同出资5000万元(其中市财政出资1000万元,各县区、功能区各出资500万元)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制订出台了《漯河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机构及职责、基金来源及规模、贷款办理程序、风险控制、代偿程序及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等内容。三是完善了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出台了《漯河市获得信贷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时调整担保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市政府已与省再担保集团达成合作协议,推进成立市级政府性担保公司。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性资本还不充足。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资金体量较小,不能满足企业信贷需要。二是融资担保能力较弱。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尚未成熟,信用担保行业还未步入规范发展的轨道。三是缺乏高端专业人才。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缺乏专业人才,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引进难,现有干部后期培养没有有效跟进。

  (三)建议

  一是进一步拓宽基金筹措来源。要通过积极争取上级的相关补助资金、整合融汇我市分散在各类政企合作产品中的补偿基金、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财政补偿金等手段,多渠道筹措资金,扩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资金池。二是进一步深化政银企合作。积极与银行对接业务,完善信贷考核体系,做好前期授信审查,充分释放基金增信放贷功能;积极向企业推广宣传基金,扩大基金使用面和使用率,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等问题,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三是建立健全培养、引进高端专业人才机制。加强现有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基金管理人才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建立交流培养机制,让优秀年轻干部多岗位、多层次锻炼;加强引进专业人才力度,优化基金管理干部队伍结构,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队伍。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该建议由市人大代表路文华、宁雅秋、胡亚萍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联名提出,建议主办单位为市发改委。针对建议提出的“完善机制体制、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等内容,市政府及发改部门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推进扎实,我市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2020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居全省第6位。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了优化管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26个营商环境一级指标优化提升工作专班,并将“周交办、月讲评”制度,与四个周例会、市长办公会、市政府常务会有机衔接,构建了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化解难题的闭环机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行政职权清理,近年来共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2197项。推进政务事项标准化,及时梳理完善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将市级1249种政务服务事项细化为2205种。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多规合一”“多测合一”“区域评估”,不断压缩审批时间。三是服务企业常态化。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完善联席服务和首席服务官制度,全方位、多渠道为企业排忧解难。认真实施服务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升工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依托“码上监督·马上办”二维码监督平台,1000余个承担对外服务、审批等职能的科(股)室和服务窗口接受实时评议。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出现的“中梗阻”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共排查问题135项,已完成整改91项。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部门缺乏全局观念,站位不高,服务意识不强。二是政务服务便利度仍需提升。数据信息未完全实现互联互通,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价值。“四减一优”未完全到位,部分基层大厅存在告知不清楚、群众来回跑、办理手续繁杂等现象。三是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存在。中小微企业融资门槛高、融资手续复杂、使用周期短。

  (三)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市八次党代会要求,要坚定不移增强发展动力活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站位发展大局,对“两条例”和《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宣传,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以深入贯彻实施《决定》为抓手,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二是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大力推进城市级数据中台建设与完善,推动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应上尽上;加快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省垂建系统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层级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换。以“一网通办、一次办成”为目标,推动网上政务大厅和实体政务大厅深度融合;持续推进“掌上办”“就近办”“自助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三是积极解决融资难问题。充分发挥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基金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建立健全“政银企保担”常态化沟通机制,完善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功能,切实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