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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政数局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4-24来源:

漯河市政数局

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21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陈四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政数局2021年办理人大代表所提建议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政数局高度重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漯河市金融大数据平台的建议》(005号建议)办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快推动我市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组织。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促进全局工作的强大动力、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检查工作成效的一面镜子,建立了日常台账工作推进机制,持续跟踪落实,确保建议办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一是完善建议办理机制。主动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市政府成立市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快全市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推进速度。领导小组建立市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推进路径,制定平台建设工作任务台账和时间路线图,定期对平台工作任务台账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积极推进平台建设。二是提高建议办理效率。坚持能办即办,讲求时效。联合市金融局组织发改、工信、部分金融机构等多次召开座谈会,会上人大代表建议就建设金融数据大平台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讨论。三是保证建议办理质量。为保证建议办理质量,组织专业人员多次对人大代表、银行机构、企业负责人积极开展调研走访,了解真实需求,反复修改完善,有效保证建议办理质量。

  (二)深入调研,了解企业现实需求。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提出的“银企信息不对称是造成贷款难的主要原因,金融平台的首要作用是向银行提供关于企业的全面信息和数据,供银行进行信用评价”。从调研情况看,企业信息信用两缺问题普遍存在,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沟通渠道不统一等一系列问题造成银行对企业情况缺乏了解,不能精准开展业务。同时企业对银行贷款产品、贷款条件不了解,造成融资成本高,传统的贷款模式还是银行选企业,抵押方式单一,企业在申请贷款的时需要准备各种抵押担保、评估报告,中间费用额外增加企业负担,调研显示仅市包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有少量的信用贷款产品。

  (三)主动作为,积极搭建平台。今年6月10日,我市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完成部署上线,包括金融服务数据库、金融服务门户、大数据风控平台,企业业务管理平台、金融机构业务管理平台、政府部门业务管理平台、运行管理平台、可视化大数据分析系统,实现银企在线对接,企业360度画像,信用评级等需求。

  (四)丰富功能,对接多个平台。为丰富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平台的整合能力,实现多个平台统一用户资源共享。一是实现市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与河南省“信豫融”平台和国家“信易贷”平台对接,并按照规范实现定期单向报送融资成效相关数据功能;二是实现金融服务平台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标贷平台、市人社局创业贷平台业务对接。

  (五)多措并举,平台成效初显。一是打通数据归集渠道。目前,金融平台通过市数据中台采集了企业工商、市场监管、失信被执行人、社保、公积金、纳税、知识产权、水、燃气等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近亿条。二是实现金融机构入驻。截止12月底驻漯14家银行已入驻平台,平台共上线发布44项信贷金融产品。三是创新推出金融产品。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工商银行联合推出金融产品“中标贷”,目前已实现授信放贷笔数30笔,放贷总额8024万元。与市人社局创业担保中心联合在平台上线“创业贷”,目前已实现授信放贷11笔,放贷总额1285万元。四是平台建设喜获大奖。9月28日参加工信部主办的第四届“绽放杯”智慧金融专题赛中,我市的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成果获得大赛三等奖。

  二、平台运营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一)平台宣传力度需要加强。一是平台宣传推广力度不够,平台知晓度较低,公信力还需提升,目前,中小微企业对上平台、用平台一定程度上还处于观望状态;二是中小微企业对数字金融认知度不高,习惯于通过线下方式与银行对接;三是中小微企业入驻平台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需要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积极引导企业入驻。

  (二)平台行业政策支撑较弱。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通知(漯金发〔2021〕13号)》,设立了“漯河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但风险补偿基金资金到位进度较慢,风险补偿基金与银行利用平台完成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的关联作用还需健全完善和进一步细化。

  (三)缺乏专业团队运营。平台运营主体需要金融机构和业务相关局委的支持和参与,平台持续运营需要专业人才团队支撑,目前已有技术运维团队,缺少金融、法律、政策研究、市场推广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

  (四)平台尚未取得企业征信机构牌照。平台所出的企业信用画像已能够支撑银行信贷业务需求,同时具备对构建中小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能力,但尚未取得“企业征信”牌照备案,无法出具企业征信报告。

  三、针对重点建议具体回复

  (一)关于成立漯河市金融创新领导小组,建立“漯河市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的建议。2021年6月18日市政府成立了“漯河市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市金融工作局局长任副组长。2021年6月10日,我市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完成部署上线,2021年8月25日开始邀请我市驻漯银行类金融机构入驻平台并在平台发布金融产品,平台建成后进入运营推广阶段。平台实现银企对接,企业可在平台注册,发布融资需求并填写必要的信息;银行可在平台发布信贷政策和金融产品,银企通过平台自主对接、双向选择,从而增加了银行的获客机会,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利用智慧金融服务机制开启中小微企业融资幸福之门,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建成“政金企服”四方融合之家,与政府部门共同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我市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以一整套智慧金融体系建设为导向,通过“数据服务能力”和“金融科技能力”为银行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依托平台信息监测技术对企业、银行的贷款动态监控为政府金融工作提供新的抓手,基本实现了面向全市企业、银行、政府的综合服务能力。我市金融服务平台积极归集我市全域政务数据、公共数据,以此为基础对企业精准画像形成企业信用档案,为企业信用贷款提供新的融资渠道,提升银行助贷、风控管理能力,配合政府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关于完善政府主导的小微企业征信制度、整合各方信息资源,构建统一的小微企业社会征信系统和运行机制的建议。

  当前我局正在积极与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进行对接,建议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将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作为我市中小微企业的“企业征信系统”,向上级单位申报备案,积极协调争取人行上级单位对“企业征信系统”的备案认可,不断完善我市小微企业社会征信系统和运行机制,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工作建议

  以综合金融服务为主导,围绕 “普惠金融”和“服务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设目标,将金融大数据服务平台打造成为全市各类金融平台线上服务的总入口,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问题。

  (一)明确平台业务主管部门。建议由市金融局牵头,一是落实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政策。二是组织入驻银行积极发布金融信贷产品,并出台相关机制对银行进行考核。三是协调人行及相关业务部门推动我市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作为我市“企业征信平台”,向上级单位申报取得备案,填补我市企业征信平台的空白。

  (二)加大数据收集力度。由市金融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任务台账,加大力度推进政务数据的收集工作,同时开展对企业数据汇聚接入工作,满足银行业对企业信用数据评级报告、贷款准入、信用定级、贷后预警等业务的需求。

  (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推广平台使用,督促各金融机构在平台发布金融产品;对企业开展金融平台的宣讲推介活动,吸引更多企业到平台上注册、使用,扩大平台影响力,发挥平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