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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金融工作局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4-24来源:

漯河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21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王振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金融工作局办理《关于加快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建议》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度,市金融工作局承办的重点建议是李香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建议》。建议中,李香稳代表提出,就我市目前庞大的市场主体和稳中向好的发展前景而言,目前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还有待完善。一是贷款风险补偿覆盖面有待拓宽;二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成本偏高。该代表提出2条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贷款风险缓释机制,整合、建立民营小微企业、普惠金融风险补偿金,维护金融稳定。二是切实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逐步将政府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引导向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今年6月,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通知》(漯金发〔2021〕13号),通过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作为增信手段,在本地企业提供一定抵押物或良好信用证明的基础上,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有效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风险补偿金由市财政和各县区、功能区共同出资5000万元(其中市财政出资1000万元,各县区、功能区各出资500万元)。11月21日印发了《漯河市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漯金领〔2021〕3号)。12月7日,在中国银行开立了补偿金专项账户。目前,市金融工作局1000万元资金已准备到位,县区资金正在归集;与银行的合作协议已起草完毕,正在与各银行对接具体签约事项,预计到12月底该风险补偿金能够运行使用。

  (二)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一是出台了《漯河市获得信贷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时调整担保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降低至不超过1%。二是召开了全市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参加的会议,要求年底前担保费率必须降至1%以下。三是市政府已与省再担保集团达成合作协议,拟共同出资5亿元成立市级政府性担保公司,促进我市的担保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存在问题

  (一)风险补偿能力仍较弱。鉴于财力有限,初定信贷风险补偿金只有5000万元,资金体量较小,还不能完全满足企业信贷需要。

  (二)财政补贴还存在较大压力。我市政府性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规模都比较小,融资担保能力较弱,赢利能力不强,生存压力大。如果费率降至1%以下,担保机构生存都很困难,需要财政予以补贴,给财政造成很大压力。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加快风险补偿基金运行使用步伐。市金融工作局积极组织资金到位,并建立相应的基金补充机制和基金管理办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引导金融支持漯河市工业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二)设立金融发展基金。包含政府风险补偿金、产业基金母基金、金融业发展奖补资金等。市财政安排金融发展引导资金,通过合理的运行机制和适当让利机制,以较少的财政资金吸引多倍以上的银行资本、保险资本以及其它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我市金融发展基金。

  (三)提升融资担保服务能力。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导向的政策扶持体系。完善资金补充机制,对政策性担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资本金投入,壮大实力,保证担保公司的持续运营,保证在保企业不受影响。按照省政府“减量提质”要求推进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源整合和能力提升。

  (四)完善政银担合作模式。以政府性担保基金为纽带,建立健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的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分散机制。每年发布我市重点支持的企业白名单,把纳入白名单的企业作为政府性担保公司重点支持的对象,发生的代偿损失在履行法律法规后可纳入政府性代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