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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4-24来源:

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1年12月21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市住建局局长 舒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住建局牵头办理的《关于在城区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关于加强城市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建议》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在城区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

  (一)建议办理情况。一是编制发展规划,提供政策依据。市发改委牵头编制了《漯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制定了我市充电桩发展目标,2021年11月28日通过市规委会2021年第九次规划联席会议,现已报请市政府审核印发;并同步研究制定了《漯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实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政策措施,已提请市政府研究审批,为我市发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事业提供政策依据。联合科技、工信等部门2021年10月1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县域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的通知》(漯发改能源〔2021〕229号),计划利用2-3年时间,在县域规划建设一座示范站,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县域中心镇延伸,对充电需求大的县域加密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漯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2021年市委规委会第3次规划联席办公会议精神,严把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关口,将新建住宅配置充电桩作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必要内容和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的必要事项。二是争取筹措资金,提高企业积极性。市财政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设资金争取、筹措工作。2016年以来,市财政积极配合市发改、工信、科技三个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累计争取上级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2332.19万元,奖补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市财政安排资金189.9万元,其中:2019年拨付市发改委69.8万元用于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年预算安排120万元用于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工作,为项目配套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加强项目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市发改委研究出台了《关于明确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临时标准的通知》(漯发改价管〔2019〕124号),明确了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临时标准等有关事项,规范了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行为。积极组织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企业、建设企业进行运营资格申报和智能平台录入工作,我市宏运集团、城投集团、中裕公司、雲霆新能源公司等已纳入省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智能平台系统,取得运营资格。市住建局会同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我市2016年-2020年充电站(桩)建设情况进行审核验收。目前,全市建设充电站33座,充电桩479个,其中站内桩331个,散桩148个,较好满足公交车、电动小汽车等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为方便群众出行、提高生活水平、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坚持政府引导,积极培育市场。市住建局安排国有企业市市政建设集团全程跟踪介入,学习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关于市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漯河市主城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漯河市城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特许经营实施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多元投资,特许经营、合理定价,规范标准、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互联互通”原则,申请政府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地方国有企业,由地方国有企业先行建设投入发展培育市场,随后再逐步放开。今年,我局以老旧小区改造为载体,先行先试充电桩建设,在100个老旧小区安装1020个充电桩,超额完成市定工作目标,并将智能充电桩接入物联网监管平台,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在未来三年内,计划引入社会资本,投资1亿元加快充电设施建设,2022年拟投资3000万元,在城区外围建设大型独立占地公共快充站2个,物流园区充电站4个,公园、文体场所充电站3个,完成主城区充电网络326个充电枪建设。2023年拟投资3000万元,建设大型、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1个,中型独立占地公共快充站1个,环卫专用站5个,公园、文体场所充电站4个,完成主城区充电网络448个充电枪建设。2024年拟投资4000万元,建设大型独立占地公共快充站2个,环卫专用站6个,物流园区充电站7个,建设公共停车场充电桩200个。建设完成后,初步形成构建“专用网+公用网+自用网”三网协同的充电服务网络,满足主城区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

  (二)存在问题。我市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无序,小、散、乱现象问题比较突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仍然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最大短板。一是小区现状配电设施不足,充电设施安装难,居民私自拉线充电现象普遍,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充电桩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中心城区增设满足电动车充电需求的充电桩选址难度大。三是专用充电站多,公共充电桩少。

  (三)下步打算。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要求,制定出台《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推进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定推进工作台账。二是协调发改、财政、工信、科技、自然资源和规划、供电、消防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推广使用力度和项目建设管理力度,简化充电站规划建设审批流程,规范充电设施运营管理,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三是积极与省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电力公司等上级业务领导部门汇报沟通,继续争取上级政策性奖补资金,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四是向市政府专题汇报,申请特许经营,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地方国有企业投资建设,培育引导市场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发展,满足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二、《关于加强城市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建议》

  市住建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制定了住宅小区业委会建设工作方案,细化目标台账,采取方案引领、健全机制、示范带动、督导检查等措施,强力推进业委会建设工作。我市应成立业委会的小区723个,计划2021年底前我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率达到80%,2022年6月底前动态成立率达到100%。目前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593个,成立率82.02%。

  (一)建议办理情况。提请市政府成立了业委会建设工作领导专班,统筹全市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出台了《漯河市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漯河市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台账》,各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住建、街办(乡镇)、社居委协调联动,小区党支部党建引领,物业公司无缝对接,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互促共进的工作格局。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市住建局局党组会多次专题研究业委会建设工作,列入周例会汇报内容,分管领导和物业科每月召集区住建局和街办(乡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召开推进会,会商业委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推进中遇到的难题,工作动态随时掌握,工作难题及时破解。二是强化督导通报。将业委会建设纳入百城提质建设和红色物业创建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百城办,通过现场调研、专项督查和工作通报等形式,不间断对各区开展督导检查,今年集中调研督导9次,做到“日督导、周通报、月讲评”,强化业务指导和工作动态统计。每周对各区、各街办(乡镇政府)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自治组织的数量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通报,鼓励先进,激励后进。同时定期向市人大汇报业委会建设进展情况,听取市人大的工作指导意见并积极实施。三是持续加压驱动。9月份,召开由各区住建局、各街办(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业委会建设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同时,将各区和所辖街办(乡镇政府)业主委员会成立数量和比率通报给各区政府,层层传导压力。四是合理区划整合。针对部分临街楼院、单体楼居住率低、业主老龄化严重的问题,组织各区、街办(乡镇政府),对这些小区的物业管理区域科学整合,以明确的边界或公用设施设备为基础,将一些不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的小区整合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能够切实发挥作用的小区业委会。五是细化工作任务。印发了《关于规范和加强业主委员会工作的通知》,依法依规明确了业主委员会的12项权利义务,街办(乡镇)加强监督管理的8项职责,以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为发挥业主委员会积极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问题。虽然我们为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目前我市住宅小区业委会成立率在全国、全省位居前列,但与人大代表建议案的办理要求和工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体制不够顺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依申请成立,由辖区街办(乡镇政府)组织、指导、备案,由市住建局牵总,督促各街办(乡镇政府)组织成立,街办(乡镇政府)还需进一步配合联动。二是成立程序法定周期长,对业主身份认定、前期筹备、大会选举、结果公示等程序需要2—3个月时间,大多缺少经费保障。三是成立率达标只是工作的第一步,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还没有与物业服务企业形成良好的协作关系,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下步打算。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启动《漯河市物业管理条例》起草工作,进一步夯实业委会建设的法治基础;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责任;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履职运作,制定业主委员会评价考核标准,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诚信档案。二是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各类媒体报刊立体覆盖式宣传,同时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居委的优势,在小区现场或者入户广泛深入开展工作宣传,让小区居民充分了解建成立业委会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对业委会建设工作的支持度和自觉参与意识,从“要我建”变为“我要建”,促进业委会建设工作良性发展。三是做好教育培训。重点围绕业委会成立流程、业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小区共有设施经营收益的管理使用等方面,分别对街办(乡镇政府)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和小区业委会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业委会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强化督导考核。住宅小区业委会建设工作坚持月调度、季督导、半年考核的工作机制,深入各区实地督导考评,通过观摩会、讲评会等形式,积极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不断创建优良居住环境。五是抓好规范提高。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教育、业务指导,提高业主委员会履职水平能力;认真落实《关于规范和加强业主委员会工作的通知》,依法依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业主委员会行为,推动业主委员会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总之,市人大代表提出的重点建议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我们继续多方倾听人大代表的呼声,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持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体力,努力把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做得更好,为中原更加出彩、漯河更加精彩增添浓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