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4来源: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任免审判职务的议案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提请免去:
刘群良的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艳芬的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寇文启的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谷俊武的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请予审议。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松林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