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5来源:
关于提请任免干部职务的议案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任命:
高文献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闫 奇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李艳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左乐民为漯河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 炳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艳伟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席占钧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游建德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晓琳为漯河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跃红为漯河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晓勇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提请免去:
李献伟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陈会伟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 炳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席占钧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艳伟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郭国辉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项瑞柱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跃红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张晓勇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予审议。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