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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5-20来源:

  关于我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2年5月19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宏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圆满完成省定目标,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2021年12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被表彰为全省“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表现突出的集体”;2022年1月21日,我市在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位居全省第5。2021年,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双份”感谢信表扬我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在住建部2021年评估中,在全国370多个地级市中排名第42位,全省第1;市生态环境局获评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组织单位”。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38,同比改善5.6%,全省第8;PM2.5平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优于目标4微克;PM10平均浓度80微克/立方米,优于目标4微克;全年优良天260天,提前10天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超出目标6天,环境空气质量三项考核指标PM2.5平均浓度、PM10平均浓度、优良天数保持“两降一升”、全部完成省定目标、实现新突破。二是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市6条国控河流(考核目标地表水Ⅲ类)、2条省控河流(考核目标地表水Ⅳ类)水质考核因子年均浓度达标率100%,澧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标率100%,全年协调上游水库共向沙澧河调水、补水1.47亿立方米。三是土壤污染防治保持领先。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9.2%,“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比例达100%,34个村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部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四是生态环境状况持续优化。农膜综合回收率96.7%(位居全省前列),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7%,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全市地热能供暖77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定65万平方米清洁取暖工作任务;全市城市功能区噪声测点达标率为92.2%,高于全省19.7个百分点,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0.3分贝,路段达标率为98.8%,全省排名第1。五是生态环境风险安全可控。2021年我市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应处尽处,市生态环境局获评漯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优秀单位”“防灾减灾救灾达标单位”。

  二、所做主要工作

  (一)对标对表,坚决扛稳环境保护责任。6月12日,《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印发后,我市第一时间学习,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漯河市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责任十条措施》《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6月24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印发实施。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漯河市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漯河市黑臭水体防治条例》于2021年10月1日和2022年3月1日起分别正式实施,《漯河市黑臭水体防治条例》是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第一部针对黑臭水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

  (二)有力有效,凝聚污染防治攻坚合力。去年以来,市政府先后20多次召开常务会、专题会,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领导多次深入企业、工地、道路、站点、卡点等调研督导,实地查看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指导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周交办月讲评”和“上下协同、部门协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实施调度令、督办令和警示令“三令”管控,市住建、城管、农业农村、公安、水利、工信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构建了大生态大环保格局。

  (三)精准精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量化目标考核。将PM2.5、PM10、优良天数等重要指标细化分解至各县区,每月对全市县区、乡镇环境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站点,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卡点情况进行考核排名。1至3月,PM10同比改善率、PM2.5同比改善率、优良天数增幅分别位于全省第4、6、7位。狠抓重点发力。聚焦夏季臭氧污染防治难题,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专项执法行动,5至9月,我市臭氧超标天数27天,低于省定目标值9天;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全市共68家企业通过A级、B级、引领性企业和民生保障类企业审核。注重项目牵引。舞阳威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改造、漯河市源汇区恒锐汽修集中喷涂中心建设等12个项目申报中央项目资金5798.75万元。

  (四)强化深化,推进河流水质稳定向好。强化巡河排查。加强在线数据分析研判,实施不间断巡河排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整改、消除隐患;科学实施“引沙入黑”“引沙入颍”“引沙入汾”等生态补水工程;指导塔河、柳支河、唐江河、黑河4条河道清淤疏浚。强化水源保护。2020年9月澧河新水源地保护区被省政府批复,12月底5大类规范化建设任务和21个问题阶段性整治任务完成,2021年4月,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验收;持续抓好59个“千吨万人”水源地规范整治“四到位”。强化企业监管。巩固18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成果,开展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稳定、出水达标;深入开展35家重点涉水企业废水排放口“三化”整治,推动污水处理差异化收费。

  (五)用心用力,稳固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成效。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制定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度、实施联动监管,建立21个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对2个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完成20个国控、50个省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74个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整改提升,“郾城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纳入中央项目库,总投资4162.5万元,其中第一期中央资金1703万元已下拨我市,涉及18个行政村,受益人口30426人。强化医疗废物处置,全市近2000个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得到集中无害化处置,安全转移率和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在全省率先达到无害化处置覆盖到村级卫生室,2021年,累计规范化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542.9吨,涉疫医疗废物75.9吨。

  (六)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交办26批71个群众举报件,交办数量全省倒数第3。为保障督察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我市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以常务副市长为办公室主任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底,我市71件举报件在全省率先全部办结“清零”。7月1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全省共性整改任务29项、个性整改任务76项,我市承担共性整改任务20项,无个性整改任务,完成8项,12项持续推进。

  (七)创新创优,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精简审批事项,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审批,下放所有报告表以及市级审批10个行业的报告书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率达90.37%以上,豁免率达82.8%。科学监管执法,落实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对列入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实施非现场、“无打扰”执法;调整行政处罚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为“漯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主动靠前服务,开展“三逐”活动,落实“三包”机制,到源汇区等五个县区开展“万人助万企”“逐项行”服务活动,走访18家企业,召开5次企业座谈会,对卫龙食品等重点行业企业逐个帮扶,参加代表企业47家,解决问题57个,完成市联审联批重点项目环评审批85个,没有1个因环保问题延误,市生态环境局获评市政府2021年度“万人助万企”活动“优秀单位”。

  尽管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明显,但是生态环境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到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的压力和困难仍然十分巨大。绿色发展理念仍需强化,个别部门和单位合力治污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企业对履行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认识不够深刻,零容忍的环境监管执法理念还不到位。精准治污水平仍需提升,精准化管控工作机制、工作措施需要进一步优化,A、B级企业和重点行业绩效引领性企业、先进性企业创建力度还需加大。科学治污力度仍需加大,大气污染防控科学水平还不高,对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一市一策”分析研究和治理措施还不够深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减污、降碳、强生态”总要求,聚焦“专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先进”要求,保持攻坚力度、延伸攻坚深度、拓展攻坚广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打好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加大结构调整力度,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三水统筹”“一河一策”,推动市域小河流综合治理;强化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输水沿线、澧河饮用水水源地、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二)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严把“两高”项目生态环境准入,确保新(改、扩)建项目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环境准入条件,筑牢生态保护屏障;细化分解碳减排任务指标,加快研究制定我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柴油货车闭环监管体系;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加大国六标准柴油货车和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

  (三)稳定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引沙入颖”等生态补水工程;持续做好沙澧河风景区申报国家级“美丽河湖”创建工作;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着力构建实时可见、即时可判、全域可控、全程可溯的全链条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开展以断面周边环境整治、河流沿岸周边农村排污口为重点河流专项整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四)强力助推经济发展提速。加强绩效分级培训,扶持更多企业提升环保绩效;利用空气和水质自动监测监控,及时反馈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尽量避免长时间、大范围的重污染天气管控;优化监管执法,严格落实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对列入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实施非现场、“无打扰”执法;适度调整行政处罚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三逐”服务,将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为在开发区内常态化实施,对确实不宜下放或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我市的行政权限,提供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措施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面对环保新要求、群众新期盼,我们将始终保持“赶考”心态、“冲刺”状态和“奋进”姿态,确保完成全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以更好的攻坚成效、更优的工作成绩,为“十四五”漯河现代化食品名城、创新之城、幸福之城建设贡献生态环境精彩、增添生态环境浓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