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2来源:
——2022年6月21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耿高产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天的会议分组审议了《漯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二审稿,立博体育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市人大法制委召开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立博体育的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作了相应修改。
1.将二审稿第十条第一款的“水生态维护”修改为“水生态修复”。
2.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将二审稿第十一条“编制河湖保护与管理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修改为“河湖保护与管理规划应当融入国土空间规划”。
3.依据国务院《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将二审稿第三十四条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修改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另外,根据立法技术规范要求,市人大法制委还对《条例(草案)》部分条款的文字表述等作了修改完善。
以上报告和《条例(草案)》表决稿,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