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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6-22来源:

  漯河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21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

  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师 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市监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工作安排,旗帜鲜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开展工作,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整治,以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督调查处置回应群众期盼、保障民生福祉。

  (一)坚定不移把“人民至上”融入思想,努力做到“民有所想、我有所谋”。坚持把人民立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体现在理思路、做决策、抓落实中,确保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靶向准、落点实、措施严。一是紧盯热点广收集。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主动开展领导接访、带案下访、联点包案、交办督办、提级办理、“阳光反馈”,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加强信访受理,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群众诉求渠道,开发“码上监督·马上办”二维码监督平台,构建网上网下一体、线上线下衔接、社会各方参与的问题收集网络。加强群众监督,指导办好《百姓问政直通车》电视问政栏目、《铁面问责·直面整改》广播节目,打通群众建言献策、咨询服务、反映合理诉求的绿色通道。二是紧盯焦点快研判。以找准问题为先导,扎实开展遍访督查,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下沉到村、深入到户,走访群众、收集问题。以精准研判为核心,建立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及时预判群众普遍关注问题发展态势,形成专项分析报告、综合分析报告,并就分析研判问题集中交办、强力督办。以舆论引导为补充,建立网评员队伍,出台《漯河市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办法》,不断提高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妥善处置突发舆情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紧盯难点深调研。围绕“问需于民”,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深化领导领题调研制度,研究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参考调研课题,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调研助改革、献策促发展”等主题调研活动。围绕“问计于民”,灵活运用实地调研、蹲点调研等方式,听民声、汇民智、聚民意,及时把群众合理化建议上升到政策设计层面,提出开展以一批专项治理、一批专项监督、一项主题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专项行动。围绕“问效于民”,充分发挥“漯河廉政网”、“廉洁漯河”微信公众号收集意见建议作用,大力支持特约监察员开展监督,真正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二)坚定不移把“人民至上”付诸行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从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出发,聚焦“急难愁盼”、化解“痛恶烦怨”,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一是人民群众最关心什么,就坚决紧盯什么。紧盯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办好民生实事、补齐民生短板、兜住民生底线。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负担过重问题,探索“组组”联动监督模式,督促各县区全面自查自纠,依法取缔不具备办学资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围绕解决欺诈骗保问题,联动开展专项核查检查,督促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围绕群众反映市区医院及被占地村组私收停车费等问题,研究出台《关于开展全市停车收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督促职能部门立行立改、强力整治;围绕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环保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在全省率先成立专项巡察整改督查组,推动“疑难顽疾”问题扎实整改;围绕安全生产领域失职失责、漠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问题,督促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消除”百日行动;围绕“一老一小一青壮”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征地拆迁、惠农惠民、医疗医保、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领域,严肃查处相关问题。二是人民群众最反对什么,就坚决防范什么。持续关注“四风”新表现、新变种,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工作,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重,组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营商环境问题等专项治理,联合开展“家风伴我成长”“悠悠沙澧家风传”等主题活动。紧盯“小微权力”腐败,不断深化以“阳光三权”为核心的“阳光漯河”建设,推行“明权清单化、用权规范化、监权全程化”,加强“三有一码”村级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建设,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履职,探索“乡贤监督”、村(社区)法律顾问监督等社会监督新形式,织密“小微权力”综合监督网,全市反映农村(社区)干部问题信访举报数量同比明显下降,“阳光村务”建设入选《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攻坚克难典型经验》,获评省级推广示范出彩添彩事项。三是人民群众最痛恨什么,就坚决纠治什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保持强大势能常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获评“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大力整治“粮仓硕鼠”,深挖涉粮乱象背后的问题线索,科学制定系统施治方案,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助推我市粮食企业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大力推进“打伞破网”工作,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协同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案件查实率和留置、处理处分、主动投案人数占比均位居全省前列,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三)坚定不移把“人民至上”化为自觉,努力做到“民有所盼、我有所为”。把民心作为党领导和执政的最宝贵资源,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统一,确保“人民立场”用在日常、做在平常。一是冲锋群众危难一线。把群众安危放在第一位,关键时刻冲得出、顶得上,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闻令而动、尽锐出战,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尤其今年3月我市出现疫情后,按照市委要求,牵头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专班工作,深入一线实施全天候、不间断、无缝隙监督检查,得到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充分肯定。面对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立足监督首责、主动担当作为,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追求群众期盼效果。为回应群众关切,激励党员干部主动担当、积极履责,努力以监察机关的担当,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干事创业风险事前报备和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积极引导公职人员报备干事创业风险事项;严查诬告陷害行为,采取澄清通报会、公开通报、出具书面说明等方式,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公职人员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具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实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组织开展“聚焦‘关键词’、激发精气神”专项以案促改工作,着力解决“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引导广大公职人员焕发当年内陆开放特区干部的“精气神”。三是打造群众满意机关。组织开展“讲政治守初心、强能力敢担当、做标杆争出彩”“基础工作大提升、‘四化’建设大加强”等活动,大抓基层、大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市监委连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严格执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全流程规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不断提高监督调查处置质量,努力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水平,获评“全省‘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不断强化对自身的监督约束,严肃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决防止“灯下黑”。

  二、存在问题和主要体会

  2018年以来,我们在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一是部分部门监管责任还没有完全压实,一些公职人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时有发生;二是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合力还需进一步增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督工作质效与中央、省、市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三是监督方式比较单一,专业化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工作中有以下深刻体会:

  一是必须深刻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持之以恒加强政治监督。“两个维护”是监察机关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加强政治监督,打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最后一公里”,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党的大政方针在基层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二是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根本立场,持之以恒践行群众路线。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了群众是根本目的,依靠群众是重要方法。必须着眼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坚持重心下移、监督下沉,发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赢得广大群众信任支持。

  三是必须掌握运用系统施治根本方法,持之以恒提升治理效能。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运用系统思维、发挥系统优势,才能更好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树牢全市“一盘棋”理念,推动市、县、乡、村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强化问题导向,根据正风肃纪反腐形势和群众关心关注热点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重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坚持标本兼治,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把监督体系融入治理体系,放大监督治理综合效应。

  四是必须严格遵循依规依法根本要求,持之以恒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监察工作的基本特征,是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的目标指向。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推进监督、惩治腐败,并及时把实践探索中明确的原则、要求和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固化为制度、转化为规则,使制度建设与改革实践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下步打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增强政治自觉,压实整治工作责任。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做实“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夯实部门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入解决维护群众利益“最后一公里”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到哪里、党中央惠民政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保障政令畅通、推动政策落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成立工作专班、完善整治方案,加强过程管理、靠前精准监督,纵深推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构建联动格局,增强整治工作合力。打造党建引领、联动监督机制,强化“室组地”协作联动,持续开展“周例会”“月讲评”“动态交办”,实施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考核,形成上下贯通、同步推进的整治工作格局。加强与政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问题线索移交、重要问题会商、重点工作联合督导机制,不断增强整治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联合新闻媒体持续办好监督类栏目,强化跟踪问效、推动问题解决,更好发挥“舆论+专责”联合监督的最大效应。探索“数智+监督”新方式、新路径,搭建“一卡通”智慧监督系统、“阳光村务”智慧监督平台,推动智慧监督更全面、问题发现更精准、工作运转更高效、权力运行更规范。

  (三)一体推进“三不”,放大整治工作效应。聚焦“不敢”强化震慑,紧盯教育医疗、养老社保、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应急抢险、执法司法等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蝇贪”,严肃处理尸位素餐、消极腐败的“蛀虫”,坚决惩治与民争利、欺压群众的“恶霸”,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零容忍”,对侵害群众利益、“小微腐败”等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聚焦“不能”深化治理,做深做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督促相关县区和部门建制度、堵漏洞、补短板,维护制度权威、强化制度执行。聚焦“不想”提升觉悟,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正面典型引导,用好用活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馆,着力培养优良家风,统筹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促进公职人员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四)坚持依规依法,提高整治工作质效。严格依据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坚持实事求是查办案件,稳慎适用政策法律、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旗帜鲜明支持干事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严惩贪腐者,推动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化。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加大监察工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征求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反映群众诉求、投诉“绿色通道”,不断提升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质效。

  (五)加强“四化”建设,锻造整治工作“铁军”。聚焦“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要求,从严从实锻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监察队伍。大力开展实战练兵,突出抓好业务比武、案件评查,着力提高业务素养、增强监督本领。强化教育、培训、管理,支持特约监察员更好履行工作职责。严肃查处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防止“灯下黑”,决不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腐蚀生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坚持不懈、持续用力,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奋力推动“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先进”、争当全省“奋勇争先、更加出彩”排头兵、全面推进现代化漯河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