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博体育

图片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2-09-01来源: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8月31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徐改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工作要求。突出服务中心大局。聚焦漯河高质量发展、创新驱动战略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等重要决策部署,对重大政策跟踪落实、重要资金管理使用、重点项目投资运营、民生实事推动落实、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等项目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促进政策、项目、资金落地落实、安全高效。突出绩效审计理念。紧扣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要求,对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和县区财政决算实施审计监督,促进财政资源统筹,提升资金效益。突出日常监督规范。前置审计监督关口,既重事后治病,更重事前防病,通过对口联系、日常提醒、清单提示、简易行政指导等方式,促进市直各部门规范预算执行,常规性问题明显减少,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突出审计整改质效。充分发挥边审边改、边审边建、边审边促的作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六大类190个问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已进行整改90个。通过“真审、严审、全审、深审”,实现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发展一体推进,较好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七届八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新发展理念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精准有效。全市争取新增政府债券和上级政策性资金200.8亿元,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企业减税降费8.7亿元,落实科技、先进制造业发展奖补资金2.7亿元,发放各类就业创业补贴资金1.24亿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经济结构进一步升级。

  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改善。全年民生领域财政支出15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5%。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办好重点民生实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居民幸福感不断提升。

  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力有效。全市筹措投入3.2亿元补助资金推进乡村振兴,投入7.7亿元保障粮食安全,投入5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扎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财政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稳步增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全面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将“过紧日子”要求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深化绩效管理改革,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加强政府债务和“三保”运行动态监测,定期评估风险,强化管控,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一、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2021年度,市级(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4180万元,增长8.8%,支出完成712565万元,下降8.3 %。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20673万元,下降39.5%,支出完成335509万元,下降3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374万元,增长31.4%,加上上级补助84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2216万元;支出总计12169万元,其中调出资金11377万元,补助下级79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02817万元,下降30.1%,支出完成425364万元,增长2.4%。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发挥财政调控保障职能,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财政资源统筹工作还有待改进。一是部分市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非财政拨款收入、经营收入、实有账户结余资金纳入综合预算管理,涉及6615.4万元。二是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中异地配建费和其他收入13354.11万元未及时统筹使用。

  2. 预算编制和执行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城建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53438.08万元,开发区项目资金未细化到具体项目3835.26万元。二是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规范,26家市直部门直接向县区拨付资金7842.15万元。三是开发区财政其他应收款余额超标准。

  3. 财政绩效评价未突出重点领域。2020年、2021年开展的59个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未涉及地方专项债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项目。

  4. 部分财政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是财政部门未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未建立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二是财政部门未与民政部门联合出台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三是未及时修订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购买服务目录清单。

  (二)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2021年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8.1亿元,涉及124个项目,为疫情防控、灾后重建等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项目前期手续不完备、进度较慢等原因,29个项目新增债券资金17.75亿元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市级1个项目债券资金用于经常性支出19.16万元。三是个别县区项目单位对专项债券资金未按照分账管理、专款专用等要求进行管理。

  (三)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全市2021年共收到中央财政直达资金34.97亿元。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资金分配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3个县区国库支付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关联不准确,1个单位违规将直达资金转至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四)县级财政运行审计情况。对5个县区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各县区财政收入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精细,未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管理。二是财政资金周转方面,财政应收款项长期不清理且数额较大,应付款短期内难以消化。三是库款保障能力较弱,2021年各县区月平均库款保障水平系数低于合理区间。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推动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部署要求,采取大数据分析核查和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连续三年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数据分析全覆盖,对10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实施了现场审计。从审计情况看,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市生态环境局等4个部门18个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涉及资金7489.47万元;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2个部门负责分配的两项上级资金2173万元由于项目储备不足造成闲置。二是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2个单位预算收入1200.5万元上缴财政不及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个部门存量资金34.1万元未按时清理上缴,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329.43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市直3个部门预算绩效自评质量不高,开发区7个单位未按规定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二)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需进一步加强管理。一是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不完整,近三年政府购买服务实际支出金额平均为预算的10倍左右。二是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购买主体不合规,2021年共有33个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三是市直1个部门、西城区等3个县区的7个单位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存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四是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重购买、轻管理。16个服务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绩效质量不高。五是2个单位未执行政府采购,涉及资金664.39万元。

  (三)财务支出管理不规范。一是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手续不完整列支外出招生差旅费57.72万元。二是市福利彩票发行服务中心等2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57.22万元。三是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两所高校向学生开展培训违规收费。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审计情况。对舞阳县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面,未兑付扶贫收益金136.7万元,128名已享受低保的残疾人未享受生活补贴,1个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进展较慢。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1个镇高标准农田机井未通电;2个镇田间道路路基宽度未达设计要求,绿化树木成活率较低。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3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处于停运状态。

  (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审计情况。对市县两级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2021年全市无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超额完成省定年度存量债务化解目标。

  (三)污染防治项目审计情况。对2020年至2021年度全市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较为完善的大气环境质量检测网络,但还存在县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1个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度慢,市区重点路段道路雾森系统项目监理、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等问题。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我市民政、医保、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得到有效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救助对象不够精准,舞阳县等2个县区15名财产状况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城乡低保或特困待遇;5个县区16名服刑人员享受低保或特困待遇;市社会福利院16名超龄孤儿领取基本生活费49.75万元。二是舞阳县财政、医保等部门未及时足额支付28家医疗机构垫付的医疗救助资金1363.29万元。三是舞阳县民政局扩大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范围5.17万元。

  (二)重点民生实事专项审计情况。10件重点民生实事推进有力有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源汇区等3个区(含开发区)“两癌”筛查工作推进力度较小;舞阳县等4个县区和3个功能区拖欠11家定点筛查机构“两癌”、产前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359.96万元。二是4个县区财政未足额配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三是开发区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编制不合理。

  (三)“一卡通”管理使用审计情况。我市积极落实惠民惠农“一卡通”政策,2021年度发放补贴资金8.92亿元,涉及补贴项目57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郾城区等3个县区的部分补贴未通过“一卡通”发放。二是舞阳县、召陵区2个县区基本药物制度补贴、中央计划生育补助资金等4项资金4605.21万元未按时发放。三是3个县区16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城乡低保、特困救助等补贴18.6万元,2个县410名符合条件人员未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高龄津贴等补贴。四是临颍县等3个县区农房抗震改造资金拨付和改造验收不合规。

  (四)全市冬春救助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对全市2019年至2022年受灾人员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落实我市冬春救助保障政策,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舞阳县4个乡镇未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涉及资金32.44万元。二是5个县区对741名需救助人员实施救助统筹不到位,实际救助对象与申报公示名单不符。三是2个县部分行政村冬春救助未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五)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情况。对市区16所学校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市区16所学校均已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我市城区中小学入学难问题,但存在龙湖中学等3所学校建设管理不到位,6所学校未进行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等问题。

  (六)涉农奖补资金审计情况。对我市2020、2021年度市级涉农奖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个县区的2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进展缓慢。二是召陵区和郾城区未及时发放市级城供蔬菜基地补贴资金67万元。三是5个县区未将市级可燃物禁烧及综合利用奖励资金155万元拨付到乡镇。

  (七)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审计情况。对市总工会2019年至2021年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基本合法合规,但还存在未按规定制定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应拨未拨基层工会经费296.74万元,税务代收账户未按规定月底余额清零,未对两个驻外联络处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等问题。

  (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调查情况。对市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15.58亿元(其中利息6237.96万元),2019年至2021三年维修支出3446.78万元。管理单位能够按照规定管理使用,但还存在58个房屋维修工程项目档案不完整、工程监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百城提质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情况。对百城提质暨城市“双修”重点项目中的273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百城提质项目建设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品质。但存在部分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3个项目未按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标准施工,12家企业涉嫌违规投标,20个项目管理人员不是中标企业人员,17个项目工程竣工资料整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情况。对漯河市全域“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级及各县区能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农村路域环境明显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019年至2020年,舞阳县未完成“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任务。二是源汇区等3个县区部分村道存在路肩不平,绿化树木大量死亡问题。

  六、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一)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审计调查情况。对市财政局(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6家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资产闲置。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国有企业13处房屋、土地闲置,面积77546.16平方米。二是资产未入账。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2788.9平方米房屋、3900.11平方米土地未入账。三是资产未办理产权登记。3家国有企业79处土地、房产未办理产权登记。四是3家企业的24宗政府划拨资产未办理过户手续,2家企业的36宗政府划拨资产未纳入管理。五是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未经评估出租226处国有资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调查情况。对市直36个部门和175家部门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11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83处房产出租未履行报批手续。二是4家单位6处资产闲置未统筹使用。三是固定资产账有实无。市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中心等20家单位259辆车已拍卖、划转或丢失,7个单位19处土地房屋已转移或拆除,未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四是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市水利局等22家单位20处房屋、9处土地、35辆车未登记入账。五是在建工程投入使用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9个单位10个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一年以上,仍未转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57亿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主要对临颍县和开发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临颍县和开发区能够重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持续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临颍县应收未收土地出让价款15470.97万元,应征未征42家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未完成2020年市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二是临颍县和开发区建设用地批而未供2831.88亩。三是临颍县违法用地案件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开发区违法占地23.83亩未整改。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做实做精做细项目库。深入研究中央、省出台关于促进发展的政策,科学梳理重点项目,扎实做好项目库建设,持续动态谋划项目,用足用好上级稳经济政策措施和各项惠企政策。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推动重点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预算完整性,盘活各类存量资源,提升财政统筹能力。坚持零基预算理念,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关注重大资金、重点项目实施绩效,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政府购买服务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力度。树牢过“紧日子”思想,集中财力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困难群体救助、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改善。对于侵占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问题,坚决追责问责。

  (四)进一步加大风险防范化解力度。持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做好债券资金前期谋划、储备、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加大国有投融资企业债务统计分析、预警和运营风险管控,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县区财政运行监控机制,开展日常监控分析,防范化解基层财政运行风险。

  (五)进一步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深入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大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整改监督管理责任,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相关单位扎实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