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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民族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时间:2022-09-01来源:

  关于全市民族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2022年8月31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3日至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焦红艳带领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视察组,对全市民族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深入到郾城区孟庙镇关徐村、临颍县南街村、临颍县繁城回族镇、漯河有鹿食品有限公司、漯河万中禽业加工有限公司、召陵区召陵镇白庄村和河南永光电力科技公司实地察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民族工作情况的汇报。视察组结合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对视察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形成了视察报告。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有回族、蒙古族、满族等38个少数民族,共3.9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7%,其中回族3.65万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3%。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均有少数民族分布,有1个民族镇,19个民族聚居村,各民族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断巩固发展全市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民族工作机制。一是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调整充实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民族工作纳入党校教学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形成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二是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工作进行安排。三是提供有力支撑。将民族工作列入我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符合全国、全省和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条件的评选名额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市财政做好预算资金安排,保障民族工作支出需求。

  (二)优化服务,巩固发展新型民族关系。一是积极落实民品贷款贴息政策。认真做好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工作,提高贴息资金使用效益,近三年先后为5家民品企业落实贴息贷款1187万元,促进我市民品企业发展,更好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二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近三年受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模范个人3名,被命名的省级以上示范单位8个。涌现出漯河“红石榴”民族团结志愿者李中海工作室、临颍县繁城回族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等先进典型。三是助力少数民族聚居村发展。开展“同心圆·共发展”活动,全市19个民族村与周边29个村(社区)结对共建,实现创建工作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如舞阳县河北街村与闫刘村签订承保芦笋种植合同,约定共享相关收益。发展集体经济,助力民族村实现乡村振兴。如利用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在郾城区关徐村建蔬菜大棚项目,吸收该村回汉群众就业。扶持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项目,改善民族村人居环境。如利用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对召陵区后油李村的坑塘进行回填,建成供村民观赏的荷花池。四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和子女入学指导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社区民族工作,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引导,规范管理民族事务。一是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民族政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民族团结主题征文活动。在教育系统开展民族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及展示活动。二是规范清真食品监管。对全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大节日前,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商户及学校的清真食堂、清真灶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清真食品安全。三是坚持依法治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机制。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学法用法、遇事找法,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领域矛盾纠纷。

  二、主要问题

  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深入。民族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都很强,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前提。有的单位和干部对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认识不够到位、理解不够透彻,缺乏谋长远的责任担当。有的认为民族工作是少数民族的事、是民族工作部门的事,与本职工作关系不大,做好民族工作的主动性不够;有的对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区分不清,存在有认识误区;有的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把一般性问题泛化为民族问题,强调和夸大民族的特殊性;有的把民族问题一般化,淡化和漠视民族问题的政治敏感性。

  二是创新能力有待增强。在城市民族工作中,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程度不断加深,民族工作任务也越来越艰巨。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少数民族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短板。少数民族聚居村存在发展不尽平衡、农业基础薄弱、人才匮乏等问题。部分民族村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大多数民族村以传统种植业为主,组织化程度低,增收难度大;养殖业以散养为主,形不成规模效益;加工业缺少特色,产品技术含量低、名特优产品少;受重商轻教传统习俗影响,很少有懂种植、养殖和加工的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的结对帮扶活动,全方位、多层面的帮扶措施不多,帮扶的渠道较少,帮扶的长效机制还未形成。

  三是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工作的范围、内涵和内容都在发生着变化,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心正在向一线下沉、向基层倾斜,而基层民族工作目前还存在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干部队伍有年龄断层等问题。民族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齐心协力完成。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信息互通不够、协同配合不够等问题,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三、下步工作建议

  当前我市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要实现“两个上台阶、四个走前列、两个大提升”奋斗目标,需要安定和谐的大环境,需要汇聚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我市是全省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地市之一,做好民族工作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是提高工作站位。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政治能力、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要落实主体责任,自觉主动地把民族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进一步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二是推动创新发展。发展是民族团结和谐的基础,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断巩固的重要保障。我市要争当全省“奋勇争先、更加出彩”排头兵,全市各族群众都是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一个群众都不能置身事外。要把握融居趋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动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因地制宜加快推动民族聚居村发展,找准乡村产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形成“一村一品”。持续开展“同心圆·共发展”活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工作,深化民族村与周边村的结对共建工作。要用好用活少数民族发展扶持资金,推动民族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提升、人居环境整治。要聚焦人人持证,促进各族群众就业增收。支持企业广泛吸纳各族员工,鼓励各民族联合创业。要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提升治理水平。坚持依法治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强大合力,坚持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会商研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推进民族工作数字化建设,加强部门工作平台和业务数据对接,加快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以信息化赋能促进民族事务数字化、规范化、便捷化。夯实基层基础,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扎实、数量充足的基层民族工作队伍,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在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的过程中,不断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