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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10-20来源:

  关于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2022年10月18日在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荣之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情况,请予审议。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将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固化下来,体现了我市特色亮点,为确保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打下坚实基础。2022年7月15日,省发改委下发2021年度各地市的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我市得分88.11分,位居全省第5位,处于优秀水平,较去年分数提高4.39分,提升1个位次。现将具体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高位部署,强力推进。成立漯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双组长负责制,市委各常委、市政府各副市长任副组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所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全面推进漯河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出台《市级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方案》,由市级领导亲自上阵分包营商环境重点指标,关注日常工作推进,消患于未萌,防范于未然。

  (二)政策引领,精准发力。围绕《决定》的具体实施,对全年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谋划,出台《漯河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年漯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一揽子配套方案,以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为主线,细化工作举措,明确我市全年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重点。

  (三)用好机制,强化保障。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纳入“周交办、月讲评”工作机制,梳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难点、堵点提交周交办会议督办解决。截至目前,共报送周评价事项问题73条、点评工作36项、交办事项46个,涉及45个市直单位、8个县区及功能区,任务办结率达100%。二是成立28个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专班,建立专班推进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推进协调会,研究问题解决,确保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三是推动各县区、功能区分别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织,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体系,确保每个整改事项、每件整改问题都有人抓、有人管。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出台《漯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方案》,推动各部门将我市涉企优惠政策、便民利企创新举措和亮点工作及时公开发布,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截至目前,推动各部门共发稿4919篇,在中央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793篇,省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010篇,市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116篇,在全市营造了浓厚舆论氛围。

  (五)树立标杆,表彰先进。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漯文〔2022〕92号),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域32个先进集体和199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激励我市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六)积极创建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按照我市“十大战略”工作专班要求,抽调市直部门精干人员组建创建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工作专班,搜集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地市经验做法进行学习,多次邀请各市直部门讨论研究,出台具有我市特色的《漯河市争创全国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实施方案》,为创建全国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指明工作方向。

  二、《决定》落实情况

  (一)关于优化政务环境

  1. 放权赋能落实情况。一是出台《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赋予开发区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漯编〔2022〕4号),赋予开发区224项经济管理权限,做到多放权、放实权。二是落实省定赋权事项。对照《赋予县(市)省辖市经济管理权限清单》(豫发〔2021〕21号),将134项经济管理权限予以下放,确保各项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三是自主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根据开发区经济发展需求,将90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赋予开发区行使,提升开发区抓落实、推改革、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 完善“政策计算器”云平台服务。建立“政策库”和“企业信息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企业提供政策查询、政策匹配、免申即享等“一站式”服务。目前累计整合24家涉企部门的各层级惠企政策2849条、入驻企业1468家,向企业精准推送智能推荐报告1848余次,发送推送短信960余条、邮件1230余条。

  3. 推动“智慧漯河”建设工作。一是加快城市级数据中台建设,完成两大门户、三大能力中心、五大基础平台的部署工作,夯实数据基础支撑能力。目前完成全市55个自建系统的对接,累计入库4.83亿条数据。二是建设“互联网+监管”、“区块链+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金融服务大数据、“食品云”、智慧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等数据赋能特色平台,实现数据由“散”到“聚”。

  4.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2135个市直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省通办”,全程网办事项数占比99.91%,全省排名第2位。二是就近办、自助办。在街道办事处布设80台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让政务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三是政务服务“掌上办”。推动各政务服务部门移动端应用向“豫事办”漯河分厅汇聚,目前分厅实名注册用户150万,汇聚应用事项449项,分厅上架事项月均使用率100%。四是推行“一窗受理”和“一件事一次办”。设置“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模式。梳理市县两级63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上线“一件事”事项20项,其中“企业开办”一件事累计办件2774件。五是拓展电子执照、电子批文和电子印章在涉企服务领域应用,已成功在30个项目中实现应用。六是梳理“一证通办”事项106项,减材料、优流程,进一步扩大“一证通办”事项范围。七是引入“智能秒批”,不动产预告登记类业务办事时限由2小时压缩至1小时内办结,进一步探索秒批秒办智慧政务,实现“立等可取,秒批秒办”。八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目前共发布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110项。

  (二)关于优化市场环境

  1. 便利进出口,提升通关效率。一是提高通关效率。指定专人跟踪作业,发现异常及时处理,1—6月我市出口整体通关时间0.01小时,较去年压缩6.09%,排名全省各监管现场第二名;进口整体通关时间0.14小时,排名全省各监管现场第一名。二是实现通关业务无纸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覆盖率达100%。推出“通关事项,网上办理”的工作模式,通关业务“不见面”办理,提高企业办事效率近1/4。三是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关企联络员”、7*24小时预约通关等方式保障通关时效,实现“随到随报,随报随检,合格即放”。四是规范口岸收费。实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收费目录清单在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公示;同时强化督导,联合多部门对口岸收费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降低企业货物通关成本。

  2. 稳步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一是制定《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工业用地“标准化”出让工作的通知》,实行“标准地+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鼓励“带方案”出让,逐步实现“拿地即开工”。2022年4月,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牌出让3宗带方案“标准化”工业用地。二是探索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改变过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的“一刀切”做法,合理确定工业用地的出让年限,调整出让底价,降低企业拿地成本。三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理清审批流程,将我市工改审批流程图由13张优化细化至17张,全流程最长审批时限由38个工作日压缩至33个工作日;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梳理汇总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告知承诺事项4项,目前实行告知承诺办件69件。积极推进“多规合一”改革,目前我市“多规合一”平台已经建成,已通过平台策划生成了2个项目。全面落实数字化审图工作,今年以来共有72个建设项目通过数字化审查系统进行了施工图审查,出具电子合格证书139个。提升联合验收工作成效,针对不同类型项目联合验收制定分类实施细则,建立联合验收参与机制,通过过程管理实现分段验收、限时验收、过程验收、联合验收,提高竣工验收效率,达到“竣工即验收”。

  3. 优化水电气暖等市政公用服务。一是简化报装程序。实施水电气暖报装“一窗受理”,实现“共性材料一次提交,电子证照部门共享”,目前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均实现1个工作日办理。二是服务公开透明。全面推行水价、气价、电价收费公开制度,线上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漯河政务服务网、豫事办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线下在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便民网点通过电子屏、宣传页等向社会公开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及投诉电话。三是中断服务提前告知。制定《停气作业管理规定》《停水管理规定》对需要进行停气、停水作业的计划性施工,提前48小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确保市民生产、生活的安全性、连续性。

  4.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实施“引金入漯”工程。积极引进银行业、保险业、基金管理、期货等金融类机构,持续加大政策奖励力度,构建更为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健全“政银企保担”合作机制。设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缓解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已有644家企业进入基金库,215家企业获得推荐,担保业务在保29笔,在保余额1亿元。设立规模为5000万元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为合作银行发放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提供风险补偿。三是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积极组织企业与券商对接,推动曙光汇知康、卫龙美味全球控股有限公司、天壕新能源等三家企业挂牌上市。

  5.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至目前,全市共培育形成高新技术企业278家,其中国家级127家,市级151家。二是实施创新平台提升工程。现已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5家、省级星创天地10家、农业科技园区7家、省级大学科技园1家。三是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速工程。我市河南省食品加工中试基地和河南省生物发酵与植物提取中试基地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中试基地,已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361次、中试服务产品走向市场294个,直接增加企业销售收入115亿元。四是加大科技资金投入。2021年财政科技支出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4.05%,高于全省平均值。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盘子,已累计获中央专项支持8项,共1亿元;获省级重大专项5项,支持资金1600万元;帮助293余家企业争取省级研发补助4526.34万元。五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驰名商标保护、地理标志保护、冬奥会、冬残奥会、重点商标名录保护等专项行动6次,去年以来共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135件,涉案金额180多万元,有力地打击了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6. 人才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健全政策措施。出台《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计划助力漯河“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漯河市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细则》等14个政策措施,涵盖高层次人才认定、招才引智、职称评聘、人才公寓、配偶就业安置、子女入学等多个服务事项。二是加强人才供给。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漯河建设“技能河南”先行区。目前,全市新增技能人才7.2万人,完成省定年度目标144%;新增高技能人才3.04万人,完成省定年度目标168.9%。三是拓宽引才渠道。制作《人才项目需求目录》,策划开展“清北学子漯河行”“百优计划”人才2022年云招聘、直播引才等活动,引进“百优计划”人才13人。围绕重点企业、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举办39场次大型专场招聘会,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双千人才”1320多人,本科学历以上人才744人。

  (三)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1. 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建立健全“11341”法治服务工作体系,推动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二是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确保民主立法。出台《漯河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通过市政府网站、司法行政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00余条,及时把市场主体关切的事项反映到立法条款中。三是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正确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执法司法措施,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2. 监管效能持续提升。一是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覆盖面。对全市涉及市场主体职能部门的检查抽查事项再梳理、再优化,实现监管事项和监管部门全覆盖。二是持续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创新打造部门联合“双随机+信用+标准+智慧+靶向”监管漯河模式,切实减少企业迎检次数,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建成“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对市场主体实现了智慧监管和精准服务。已将490家食品生产企业、1.6万家食品流通企业、5058家小经营店、纳入“互联网+监管+服务”范围,汇聚各类数据16万余条。四是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提高监管的精准性、科学性。

  3. 规范轻微违法执行行为。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印发《关于推行“四张清单”制度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通知》,推动市直及驻漯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责清单为依据,编制适合本部门本系统适用的“四张清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适用。

  (四)关于优化外部环境

  1.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漯河市成为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二是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公开。建成纵横互通的“一网三库一平台”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网站,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2.7亿条,覆盖48个领域共210类信息。三是推广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43个领域出台了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完成5万余家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评价,在企业红黑名单认定、融资贷款等活动中进行应用。四是拓展“信易+”场景应用。以个人信用“沙澧分”为依托,深化在“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批”等19个领域的应用,累计评价出信用良好及以上的信用主体4.3万个,实施信用激励措施1.2万余次,使信用惠民。五是完善“信易贷”平台。健全“信易贷”五项机制,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目前已对32家企业放款8544.9万元,进一步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难题。

  2. 打造宜居宜业良好环境。一是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市民之家已完成竣工初验,市美术馆主体已完工,全市14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目前已运营116个、运营率81%,45个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竣工41个、竣工率91%。二是加强绿色交通、智慧交通建设。大力推广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实现公交车、出租车100%新能源化。升级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实现与全国200多个城市互联互通。开发“漯河公交”App,建成交通一卡通系统,率先开通刷脸支付。完成公共交通支付码和场所码、健康码信息集成,实现“一码通行”。三是城市品质不断提升。扎实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人行道畅通、道路建设等重点工程,安排中心城区百城提质项目230余项,年度计划投资150亿元。

  3. 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印发《漯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构建了全市“1+46+9”的应急预案体系。组建由21名防汛专家、49名应急救援专家、38名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建立市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51支2744人,县区级救援队伍20支838人,乡镇(街道)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63支1300人。二是出台《漯河市进一步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共45条,针对疫情环境下生产经营困难进一步加剧的情况,推出一系列纾困措施,涉及财税支持、金融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服务业恢复发展、扩大有效投资、强化外企帮扶、提高服务水平七个方面,为广大市场主体“输血补气”。

  4. 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充分发挥“联席服务和首席服务官”制度,实施“三包”“两联”,对全市首席服务官实行动态管理。构建五级问题解决机制,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累计收集融资类、人才类、土地类等各类企业问题2222个,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

  5. 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的社会氛围,在全市范围评树优秀企业家10人,授予金牌进行表彰。加强企业家队伍培养,今年以来,累计培训青年企业家1800人次,职业技能培训9万人次,培训人次位居全省前列。

  (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和宣传

  1. 建立营商环境监督机制。一是建立营商环境廉情观测员制度和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在全市重点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选取人员,紧盯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靶向施治,对“堵点”“难点”精准开刀。二是推动在司法部门内部建立营商环境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对收到或发现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举报投诉和问题线索,立即建立问题台账,开展核查工作,对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经查证属实,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2. 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干事创业风险事前报备和容错免责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领导对同志负责、组织为个人撑腰,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给干部吃下定心丸,为干事创业兜底。

  3. 建立营商环境考核机制。一是完善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目标督查考评方案》,将全市8个县区、功能区、市级指标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纳入考核范围,与目标考核挂钩。二是出台《漯河市营商环境评价奖惩办法》。对在省评价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县区、功能区、市直部门进行奖励,对省评价中排名靠后的县区、功能区、市直部门进行惩处,评价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

  4. 建立营商环境宣传机制。一是出台《漯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方案》,从刊物宣传、媒体宣传、社会宣传等方面入手,丰富宣传形式,凝聚部门力量,形成宣传合力。二是强化宣传考核,完善信息宣传考核计分规则,并纳入月讲评,每月底对各部门宣传情况进行排序。三是向上展示工作,每周印发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向市领导和省营商办推送,目前已印发简报29期。四是营造舆论氛围。推动各部门围绕涉企优惠政策、便民利企创新举措向社会公众公开,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截至目前推动各部门发稿4919篇,在中央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793篇,省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010篇,市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116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各项工作在全省都处于前列,但是也存在创新工作不够和宣传氛围不浓等问题,下一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对照评价结果,持续整改提升。对2021年度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各指标的得失进行梳理,以问题为导向,剖析指标落后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持续巩固夯实优势指标,整改提升弱势指标,补齐指标短板,做到问题应改尽改。

  (二)强化创新引领,推动示范市创建。推动各县区、功能区、市直部门按各自的工作特点开展创新,不断探索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方法,积少成多,聚沙成塔,打造一批走在全省前列的亮点典型经验,全面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创建工作。

  (三)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方案。按照县区、功能区在省评价中的分数和位次,对全市8个县区、功能区、市直部门进行综合排序,使考核方案公平公正,考核结果经得起检验。

  (四)研究出台2021年度省评价奖励方案。丰富正向激励手段,充分调动各县区、功能区、市直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对2021年度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做到奖罚分明,奖优罚劣,激励先进。

  优化营商环境永无止境,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扎实抓好各项改革工作,保持迎难而上、持续攻坚、奋发有为的姿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标一流,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举措,全力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实现更大进步,擦亮我市营商环境“金字招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漯河创业、就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