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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时间:2021-12-14来源: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2021年12月14日)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立足人大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为提高常委会立博体育、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障

  机关党组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全年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下发了2021 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台账、培训计划等;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党组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并于3月份召开机关党组会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全年工作。抓好机构、人员和经费落实。成立并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和推进;将开展普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人大财务预算,保证普法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宣传,强化宣传实效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宣传。落实主任会议、机关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支部每月“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等制度,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习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十一次党代会、市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了人大机关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宣传。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宣传,运用“三会一课”组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在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中宣传学习,推动党章党规党纪宣传的常态化、全覆盖。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组织代表和机关同志先后赴井冈山、竹沟等红色圣地开展党史专题培训,采取专家授课、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形式,吸取历史精华,滋养初心使命。同时,坚持为每位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大建设》、《人民代表报》等刊物,方便代表学习依法履职所必需的知识,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宪法学习宣传。一是机关党组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每季度学习一次,现已学习五次。二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和法律知识考试1次;国家机关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次12人次。三是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按照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在市人代会和常委会上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5批次24人次。四是开展宪法法律法规知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分别于12 月2日和12 月3日,组织市人大机关40多人次,分别深入临颍县石桥乡吴刘村和分包创文社区天山社区,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活动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主题,针对社区和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对宪法的情感认同和法律法规认知。在吴刘村活动现场,邀请省人大代表、漯河信鼎律师事务所胡亚萍主任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重点为群众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要点及民法典中涉农法律知识等,现场解答了村民在乡村振兴、土地承包、交通安全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营造了农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引导农村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讲解结束后,机关同志又深入村办企业厂区、农户,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5人次,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开展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安排,11月3日,市人大机关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市委党校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梁向锋作专题辅导报告。报告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立足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和地位意义,详细解读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和重要保障等内容,对人大机关进一步系统学习和理解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自觉从“十一个坚持”中探寻创新推进人大工作的思路、方法,持续增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深入推进“四个机关”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思维服务常委会依法全面履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加强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先后组织学习了《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与业务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立足工作实际,落实普法责任

  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按照年度地方立法计划稳步推进地方立法。《漯河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1年10月1日施行;《漯河市黑臭水体污染防治条例》已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2年3月1日施行;按照“不抵触、有特色、重实效”的原则,围绕电动车管理、澧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方面开展立法前期调研,为明年立法工作做好准备。

  精心组织执法检查和专项评议询问。一是精心组织执法检查。组织对《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深入检查,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情况的报告。8月至11月份,配合省人大对我市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情况开展检查。二是扎实开展评议询问。8月至10月份,对市教育局等11个市直部门工作情况,尤其是贯彻执行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履职情况和落实市委重大决策情况等八个方面内容开展了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

  切实强化司法监督。5月中旬至6月上旬,对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工作建议;6月中旬,配合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对《河南省禁毒条例(草案)》提出修改建议; 8月份,受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托,对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深入视察;6月下旬和9月下旬,分别对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查工作情况和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调研。

  扎实开展“普法责任制落实年”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坚持立法宣传与立法工作同步谋划、统筹安排、同步落实,全程加大对法规的宣传。《漯河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过程中,为充分汇集民意智慧,通过发函、媒体公告、座谈会、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到修改意见和建议365条,经归纳整理为126条。《漯河市黑臭水体污染防治条例》制定过程中,分层分类召开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就得到了很好的宣传,为法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阵地建设,打造法治机关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漯河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机关一楼电视以及二楼大厅展板作为法治宣传阵地,营造线上线下学习氛围。内容涉及法治成语故事、法治格言警句等并定期更新,增强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充分利用图书室、会议室、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图书角、法治橱窗、法制展板等,打造浓厚法治氛围等,提高机关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建立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设立机关法律顾问室,选聘卢延祥、张军涛、翟贺广等3名律师作为本届常委会法律顾问。完成提出关于推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工作意见、建议、方案,参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咨询,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等工作。

  发挥媒体公益作用。注重发挥新媒体特别是自媒体作用,依托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打造“互联网+”宣传平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利用微信群宣传、转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关内容,积极传播正能量,强化舆论引领,切实增强宣传力度和宣传实效。目前,机关内部政治稳定,工作作风优良,工作行为规范,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021年,市人大机关紧紧围绕年初工作要点安排,紧扣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考核细则要求,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例如,宣传形式需要更深入、更多样;宣传内容需要更广泛等等,我们将通过这次考核验收,发现不足,及时整改,力争明年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建设法治漯河贡献人大智慧和人大力量。